中标
2024年度“直升机参与森林防灭火和航空救援服务”合同公示
金额
7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4年度“直升机参与森林防灭火和航空救援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拟对2024年度“直升机参与森林防灭火和航空救援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直升机参与森林防灭火和航空救援服务”
合同金额(元):7850000.00
中标供应商: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是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直升机参与森林防灭火和航空救援服务项目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第四条第1款中“每天单价2.14万元,本项目最高支付金额为人民币柒佰捌拾伍万元(¥7,850,000.00元)(据实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4月12日,含当日)计算,共264天,将《原合同》第四条第1款调整为“本项目支付金额为人民币伍佰陆拾陆万贰仟贰佰柒拾贰元整(¥ 5,662,272.00元)”。
二是其他支付金额相应调整。将《原合同》第四条第2款调整为“支付方式: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凭乙方提交的等额发票支付项目费用总额的 40 %,即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肆仟玖佰零捌元捌角整(¥ 2,264,908.80 元)。第二次支付:履约期间,乙方提交中期成果及项目进度情况,甲方经中期验收后,凭乙方提交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费用总额的 50 %,即人民币贰佰捌拾叁万壹仟壹佰叁拾陆元整(¥ 2,831,136.00元)。第三次支付:项目经第三方机构及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费用总额的 10 %,即人民币伍拾陆万陆仟贰佰贰拾柒元贰角整(¥566,227.20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原合同》第四条第1款中“每天单价2.14万元,本项目最高支付金额为人民币柒佰捌拾伍万元(¥7,850,000.00元)(据实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4月12日,含当日)计算,共264天,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对部分合同条款作进一步细化补充。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五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