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2年铁塔拆除、处置比选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渐之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工1536989356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2
公告正文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2年铁塔拆除、处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2年铁塔拆除、处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2年铁塔拆除、处置(HJZY2021121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鸿渐之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铁塔产权的铁塔拆除后直接处置。参选人根据铁塔公司要求,将铁塔拆除并现场回收相关塔材,不入铁塔公司库房。参选人支付处置费用,铁塔公司按照营业外收入列收。本项目设置单价最低限价:地面单管塔拆除回收不含税单价最低限价为500元/吨、地面非单管塔拆除回收不含税单价最低限价为500元/吨、其他塔型拆除回收不含税单价最低限价为500元/吨。本项目预估工作量如下表:(最终结算时以订单实际发生量为准)

序号

名称

预估数量

单价不含税最低限价(元/吨)

1

地面单管塔

360吨

500

2

地面非单管塔

500吨

500

3

其他塔型

25吨

500

本项目合同预估金额为30万元(含税),税率按13%计算,税率以实际应答为准。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一家

1.8本项目单价最低参选限价:地面单管塔拆除回收不含税单价最低参选限价为500元/吨、地面非单管塔拆除回收不含税单价最低参选限价为500元/吨、其他塔型拆除回收不含税单价最低参选限价为500元/吨,参选人报价时不得低于单价最低参选限价,否则其应答被否决。

2.1采购范围:铁塔产权的铁塔拆除后直接处置。参选人根据铁塔公司要求,将铁塔拆除并现场回收相关塔材,不入铁塔公司库房。参选人支付处置费用,铁塔公司按照营业外收入列收。本项目设置单价最低限价:地面单管塔拆除回收不含税单价最低限价为500元/吨、地面非单管塔拆除回收不含税单价最低限价为500元/吨、其他塔型拆除回收不含税单价最低限价为500元/吨。本项目预估工作量如下表:(最终结算时以订单实际发生量为准)

序号

名称

预估数量

单价不含税最低限价(元/吨)

1

地面单管塔

360吨

500

2

地面非单管塔

500吨

500

3

其他塔型

25吨

500

本项目合同预估金额为30万元(含税),税率按13%计算,税率以实际应答为准。

2.2工期:接到采购人订单后7日内完成铁塔拆除处置工作。

2.3实施区域:衡水市

2.4质量标准:合格

2.

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3.2资质要求:参选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

3.4业绩要求:参选人需具备自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铁塔拆除或新建类业绩,单项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应答文件中须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发票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时以发票总金额为准。(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章页、服务内容等内容);若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全部订单和发票,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金额以发票汇总金额为准。若合同发生补充协议或合同变更的一并提供。

3.5信誉要求:/

3.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6.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6.2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其它要求:

3.7.1参选人具备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6年12月1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6年12月1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省公司及上级公司、衡水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5.

5.1比选文件获取: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5.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1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2 比选文件邮件获取方式:参选人需要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23337163@qq.com,邮件主题必须注明“2022年铁塔拆除、处置+×××公司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证书复印件、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加盖公章(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选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参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存在比选公告第3.8款情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文件登记表(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选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比选文件费用缴纳凭证。比选文件获取联系人收到邮件后将审查报名资料的完整性并当天回复邮件确认,如当天未收到确认邮件须致电确认。

5.1.3 比选文件现场获取方式:参选人应持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证书、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选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参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存在比选公告第3.8款情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文件登记表的原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选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比选文件费用缴纳凭证到河北鸿渐之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路与育才街交叉口财贸大厦705;联系电话:15369893569),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5.1.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5 比选文件费用缴纳方式:银行转账(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可简写),账户信息如下:

5.

6.1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2日10时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衡水市开发区向荣路38号第一会议室。

6.2应答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也可现场递交。邮寄方式送达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各参选人应合理安排时间,逾期送达应答文件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具体邮寄注意事项详见附件-递交及远程开标流程。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参选人可以选择现场参加唱价会议或者远程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唱价方式:通过“腾讯会议”视频会议软件APP,远程实时参与唱价的模式开展。具体细节详见附件-递交及远程开标流程。

6.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地 址:衡水市开发区向荣路38号

邮 编:053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318-818005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和平支行

账 号:13001715108059999999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鸿渐之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路与育才街交叉口财贸大厦705

邮 编:053000

联 系 人:付工

电 话:15369893569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河西银行

账 号:0407040009300166427

河北鸿渐之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铁塔拆除、处置比选公告.pdf 附件: 附件2:领取比选文件登记表.xlsx 附件: 附件1: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xlsx 附件: 附件:文件递交及远程唱价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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