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泰和县通讯显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外接高压配电工程中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9.8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泰和县通讯显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外接高压配电工程项目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00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场出示招标人会议确定的下浮让利系数(β)值为:  0.92 ,现场摇球第一排序人的单位公示如下:

   排序第一名 吉安市大同建业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2298549.99元                         

  中标价:  2114665.90                         

建造师:胡敏兰 (证书编号:赣2362021202188475

设备安装施工员:0362210300089000007

设备安装质量员:036221080008900000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赣建安C3(2021) 0084895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 年1114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 胡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18779681687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泰和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0796-863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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