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万州区(五桥)万川大道555号26幢14层B住宅用房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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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市万州区(五桥)万川大道555号26幢14层B住宅用房

【信息时间:2023-09-07】【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10810时至202310910(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qindex/10539/rm_qindex.shtml户名: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万州区(五桥)万川大道555号26幢14层B住宅用房

标的物情况:标的物坐落于重庆市万州区(五桥)万川大道555号26幢14层B,房屋建筑面积119.57平方米,套内面积104.21平方米,标的位于第14层。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包含房屋及其附属装饰装修、家具家电、水电气开户费

2、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现状交付标的物。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金额以交付时实际金额为准

结果:75万元,起拍价:52.5万元(起拍价等于拍卖保留底价)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 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836-882,02358224318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竟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该标的物尚欠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不仅限于水、电、气、物管费等)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日内与本院联系。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云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云阳支行;账号:9558853100011204421)。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 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836-882023-58224318

法院咨询电话:张法官023-55162556 傅023-55216077

法院监督电话:023-55161552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云阳县群益路400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20239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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