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响水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配套废水集中预处理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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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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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响水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配套废水集中预处理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9210001000077 | 项目名称 | 响水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配套废水集中预处理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9210001000077001001 | 标段名称 | 响水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配套废水集中预处理设计项目 | ||||||||||||||||||||||||||||||||||||||||||||||||||||||||||||||||||||||||||||||||||||||||||||||||||||||||||||||||||||||||||||||||||||||||||||||||||||||
响水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配套废水集中预处理设计项目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项目编号:A3209210001000077001标段编号:A3209210001000077001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响水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配套废水集中预处理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响行审投资备[2023]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经济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县经济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及内容:2.1.1.1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位于盐城市响水县境内。2.1.1.2建设内容为:响水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配套废水集中预处理项目位于响水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内,项目服务面积约695亩,服务范围是产业园内近20家中小微纺织染整企业。项目建设规模为1.5万m3/d,主体工艺采用“分质收集+混凝初沉+水解酸化+两级A/0+二沉池”。企业生产废水经本项目集中预处理后,出水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间接排放标准和响水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0701万元。2.1.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最终设计成果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查。2.1.3设计服务周期:60日历天。2.1.3.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不发生重大修改),完成地勘、项目概念性方案及规划方案设计,并协助建设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报规通过后4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工艺设备设计)。2.1.3.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服务工作完全结束之日止。2.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深化设计、地勘、图审、规划报送、施工图纸设计、等工作。2.3设计合同估价:13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金额在75万元以上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且设计规模不小于9000方/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合同及业绩真实性的证明材料。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3年4月-2023年9月或2023年5月-2023年10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3.9其他要求:无。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5.2、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7.2、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 程 招 标 网 ( http://www.jszb.com.cn/jszb ) 、 盐 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yancheng.gov.cn ) 以 及 响 水 县 人 民 政 府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index.html 同步发布。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10.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1.联系方式:招标人:响水县经济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徐志刚 电话:178026966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千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响水县长江路13号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222396456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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