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第2024109020nd0073号
预算金额127万元
招标公司辽河油田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310427556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基层食堂餐饮服务(2025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4109020ND007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储气库公司基层单位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储气库公司设基层单位食堂4个,分别为双台子储气库作业区、运维应急中心、双6储气库作业区、双台子注采作业区、雷61储气库作业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服务项目:基层食堂餐饮服务(2025年),计划金额:127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基层食堂餐饮服务(2025年):运维应急中心食堂为双台子储气库作业区、运维应急中心的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每天提供午餐和晚餐,接待160人次左右。双6食堂为双6储气库作业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每天提供午餐和晚餐,接待50人左右。注采食堂为双台子注采作业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每天提供午餐和晚餐,接待70人左右。雷61食堂为雷61储气库作业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每天提供早、中、晚三餐,早餐40人左右,午餐30人左右,晚餐10人左右。至少需要配备管理人员、厨师长、厨师、面点师、服务员。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辽河油田(盘锦)储气库有限公司所属区域。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标准
本服务项目所涉及各项服务标准需达到采购单位相关制度要求,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矿区服务系统企业标准Q/SY 12471-2017《员工餐厅服务规范》、《员工食堂服务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1号)
《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92号)
《辽宁省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有害生物防制工作指引》
《盘锦市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2〕61号)
(二)主要技术要求
要求中标人做好巡查、外来人员登记管控,做好防疫工作,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安全,公共区域要及时打扫,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1.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服务商自行承担责任。
2.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
3.保证一日三餐准时准点开餐,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营养搭配合理。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伙食标准:早餐提供鸡蛋、面、凉菜等,品种不少于3种;午/晚餐提供两荤一素一凉菜、主食、水果等,品种不少于5 种。
4.因管理不善造成员工食物中毒,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5.中标人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招标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承包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6.中标人负责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服从储气库业务部室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7.中标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可不予提供。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辽河油田公司2024年~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入围短名单”内,提供中标通知书。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7此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需提供以下服务人员:厨师长(持厨师证)1人、厨师(持厨师证)不少于8人,面点师(持面点师证)不少于4人,服务员不少于5人。以上人员需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上缴的投标当月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从事食品行业健康证。(管理人员可兼职)
3.8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2月17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8189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提示:1.招标代理费缴纳账号变更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请中标人按照以下基本户信息及附件3要求进行缴纳。另外,月末最后两天不要缴纳代理费。
账号基本户信息:
账户名称: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0922 1000 567
银行行号:1022320000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2.中标单位银行转账时在摘要、用途、附言都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3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104275565
电子邮箱:lh_liusong01@cnpc.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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