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征收项目旧房已拆除未移交地块值守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房屋征收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187256305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150867071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房屋征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征收项目旧房已拆除未移交地块值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金额为 15444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24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本项目报名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2023年11月30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购买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附件1《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到18505146 @qq.com参与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2023年11月30日17时00分。
4、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按以上要求提交了相应资料的投标人,其现场报名才被接收,否则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14:30
(七)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14: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开标开始时间。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递交:
方式一:选择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应汇至以下任一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
(1)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账号:150101040015061166551
(2) 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账号:6228400477035070363
(3)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8301098935334
(4)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账号:6232813760001798965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方式二:选择以纸质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保函;
(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现场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管。纸质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限;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保函无效。
2.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保函视为无效。
3.投标人在递交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4.纸质保函的退还、注销
4.1未中标投标人的纸质保函,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4.2中标人的纸质保函,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房屋征收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725630599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山水天城小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5086707107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天风路8号
附件一:
报名登记表
1124新空地值守招标文件).doc
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房屋征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征收项目旧房已拆除未移交地块值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名) | 备注 |
征收项目旧房已拆除未移交地块值守服务 | 1544400.00 | 1 | 1 | /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金额为 15444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24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本项目报名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2023年11月30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购买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附件1《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到18505146 @qq.com参与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2023年11月30日17时00分。
4、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按以上要求提交了相应资料的投标人,其现场报名才被接收,否则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14:30
(七)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14: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开标开始时间。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递交:
方式一:选择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应汇至以下任一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
(1)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账号:150101040015061166551
(2) 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账号:6228400477035070363
(3)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8301098935334
(4)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账号:6232813760001798965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方式二:选择以纸质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保函;
(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现场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管。纸质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限;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保函无效。
2.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保函视为无效。
3.投标人在递交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4.纸质保函的退还、注销
4.1未中标投标人的纸质保函,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4.2中标人的纸质保函,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房屋征收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725630599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山水天城小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5086707107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天风路8号
附件一: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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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公章) | ||
联系人 |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 传真 | |
报名费 | | ||
E-mail | | ||
单位地址 | |
1124新空地值守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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