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南沙区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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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32263.8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10-440115-04-01-874290
预算金额32263.8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10-440115-04-01-874290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广隆村,东靠广东省残疾人信息产业园,南至莞佛高速,西临广隆苑,北至和善街。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占地约21774.35㎡,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及室外工程两项。建筑工程为新建3栋安置房、1栋商业建筑(含公建配套),总建筑面积约71142.4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为51318.82㎡,包含安置房、商业建筑及公建配套等,不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9823.60㎡,包含架空层、地下室、配电房及开关房等。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建筑高度限高80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采用二级导线测量和四等水准测量,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概算、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以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881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2263.81503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即可)。3.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3.4.1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勘察任务方):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3.4.2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注:①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3.4.3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6.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方)单位注册;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6.2勘察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的要求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勘察任务方)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3.6.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单位注册,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4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截止前,应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广建城更南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29层
招标人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 020-8365001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自编1302、1303、1304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余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179625-85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020-3905323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附件:

  • V7(定稿版调页码-终)-广州市南沙区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pdf
  • V7(定稿版调页码-终)-广州市南沙区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
  • 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终稿.pdf
  • 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终稿.pdf
  • 招标人声明.pdf
  • 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终稿.doc
  • 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终稿.doc
  • 20241125南沙区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勘察设计任务书.docx
  • SL202411280030-20241129094955.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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