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唐县水毁乡村振兴道路恢复重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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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1000075059405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唐县水毁乡村振兴道路恢复重建工程一、二、三、四、五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9405001G01 | ||||||||||||||||||||||||||||||||||||||||
原公告内容: | |||||||||||||||||||||||||||||||||||||||||
唐县水毁乡村振兴道路恢复重建工程一、二、三、四、五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县水毁乡村振兴道路恢复重建工程已由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唐县水毁唐县水毁乡村振兴道路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批复》(唐县发改字[2024]4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唐县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唐县水毁乡村振兴道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意见》(唐行审交字[2024]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唐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唐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该项目恢复重建公路106条,21.342公里;桥涵25座,528延米。2.1.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2.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五个标段,施工一标段(倒马关乡、川里镇);施工二标段(黄石口镇);施工三标段(羊角乡、军城);施工四标段(石门);施工五标段(齐家佐、迷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1 09:00至2024-02-05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6 13: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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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1、原公告日期:2024年1月31日;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月31日 2、原公告内容:项目名称为唐县水毁乡村振兴道路恢复重建工程一、二、三、四、五标段施工;更正为:唐县水毁乡村振兴道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一、二、三、四、五标段 3、原公告内容:资质要求附表:更正为:详见招标文件内附件一、附件二 4、原公告内容:2024年02月26日13时30分;更正为: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以本公告上传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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