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卫工人节日慰问品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环卫工人节日慰问品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2-00106
项目名称:2023年环卫工人节日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人每年计划采购的福利货品预算金额总计为人均700元/每份,其中环卫节100元/每份,2022年春节(补发)、端午节、中秋节200元/每份,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次采购货品,供应商分批次提供相应服务。采购人的职工人数约为150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采购为准。 福利货品包括:米类、面类、食用油类。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每批次采购需求进行备货,并制作供货单(标清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品牌、等信息)。 供应商负责将货物按照指定时间内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至少安排一人配合采购人发放福利货品。费用包含货物采买费、运输费、搬卸费、包装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用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供应商提供的每一批货物需要同时附带此批货物的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在交付货物时检查原件,并交付复印件加盖公章,由采购人留存备案。 供应商所供商品质量、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不得出现缺斤少两、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的产品。一经发现商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标准,采购单位有权利随时终止供货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如果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环保标准超标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实际供应商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经济及刑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且永久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项目。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逾期一日,供应商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采购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应商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应商交货的责任。 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选购不同类别的商品,商品价格以同期中标供应商标注价格(但不得高于沈阳市大型超市同类产品的最低零售价格)为基准。如遇价格下降,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福利份额内商品。 所提供的食品需带有SC(食品生产许可)标识。 ★采购清单(规格参数所有内容必须完全响应,不得出现负偏离)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相关证明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二楼)(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线上同步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对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浑南区飞云路2号
联系方式:024-83761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联系方式:024-23180489-813
邮箱地址:929605020@qq.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49 0585 8910 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峻佐、孙月
电 话:024-2318048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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