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阳光壹佰米娅新城南区V2(54班学校)实验室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阳光壹佰米娅新城南区V2(54班学校)实验室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阳光壹佰米娅新城南区V2(54班学校)实验室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陂坑生态工业园G25号区
建设单位:威康(清远)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见附件
联系人:陈笑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阳光壹佰米娅新城南区V2(54班学校)实验室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14.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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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阳光壹佰米娅新城南区V2(54班学校)实验室扩建项目验收意见.pdf
584.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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