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泾镇]无锡美锦诺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仿真花480万件、电动车坐垫30万件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年产仿真花480万件、电动车坐垫30万件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无锡美锦诺华工艺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4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
六、结论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左边指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量,“/”右边指污水处理厂外排量。
附图目录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建设项目周边500米卫星图
附图3 建设项目周边500米概况图
附图4 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5 江阴市长泾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附图6 长泾镇过渡园区范围示意图
附图7 本项目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图
附图8 长泾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目录
附件1、立项备案通知书及备案登记信息单
附件2、关于公布2024年江阴市园区外优势企业白名单的通知
附件3、营业执照
附件4、房产说明
附件5、污水处理合同
附件6、危废处置承诺
附件7、安全承诺
附件8、聚合MDI、改性MDI-MSDS报告
附件9、预审意见及现场勘察表
附件10、整治方案
附件11、规划报告书审查意见
附件12、项目委托书、承诺书、申请报告
附件13、委托公示
附件14、环评合同
附件15、环评单位承诺书
附件16、工程师现场图照
附件17、总量平衡联系单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仿真花480万件、电动车坐垫30万件新建项目 | ||
项目代码 | 2309-320269-89-01-354907 | ||
建设单位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江阴市长泾镇河塘长青路88-3号 | ||
地理坐标 | 120度27分5.364秒、31度43分4.528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924发泡塑料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江阴市长泾镇人民政府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江阴长泾备〔2023〕116号 |
总投资 (万元) | 850 | 环保投资 (万元) | 25 |
环保投资占比(%) | 3 | 施工工期 | 1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0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江阴市长泾镇总体规划(2014-2030)》 |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规划环评名称:江阴市长泾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 审查机关: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①用地规划 对照《江阴市长泾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河塘工业集中区内,用地类型为一类工业用地(M1),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详见附图5。 ②产业定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阴市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工改办〔2022〕7号),长泾工业园以重点发展新型包装及功能性新材料为产业布局,以新型包装和功能性新材料为主导产业,精密机械为特色产业。本项目从事仿真花、电动车坐垫制造加工,符合上述文件要求。 2、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 经查,本项目与江阴市长泾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澄环管〔2008〕21号)的相符。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东南侧的无锡宛山荡省级湿地公园,最近距离约12.92km;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马镇河流重要湿地,最近距离约10m。因此本项目不在规划划定的保护区域范围内。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可满足现有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电,项目资源消耗量占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所选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可有效控制资源能源消耗,不会突破区域资源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禁止类项目,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中的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以及《江阴市长泾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审查意见(澄环管〔2008〕21号)中限制、禁止入区项目。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产业政策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对照《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锡政办发〔2013〕54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对照《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等文件,本项目不在禁止投资的项目之内。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
建设内容 | 1、项目由来 无锡美锦诺华工艺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利用位于江阴市长泾镇河塘长青路88-3号的自有厂房(建筑面积14538.6m2),新建仿真花生产线、电动车坐垫生产线。该项目已取得了《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江阴备〔2023〕116号),项目代码:2309-320269-89-01-354907。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仿真花480万件、电动车坐垫30万件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委托我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该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本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和卫生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 2、工程规模及内容 2.1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利用自有厂房进行仿真花、电动车坐垫制造加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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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生产工艺
(1)仿真花生产工艺
图2-2 本项目裁剪、热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2-3 本项目注塑/发泡注塑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2-4 本项目检验、组装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电动车坐垫生产工艺
图2-5 本项目电动车坐垫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主要产污环节和排污特征
表2-6 主要产污环节和排污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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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无锡美锦诺华工艺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成立至今主要从事仿真花等工艺美术品、电动车坐垫的销售,无相关生产活动。本次利用位于江阴市长泾镇河塘长青路88-3号的自有厂房新建仿真花、电动车坐垫生产线。 本项目厂区内雨水管及污水管均已铺设到位,实行“雨污分流”制,污水排放口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进行建设”。依托自有已建化粪池、雨污水管网和排口,总排口监管由无锡美锦诺华工艺品有限公司负责。 |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22年度江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江阴全市PM2.5年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6.3%;优良天数289天,优良天数比率为79.2%,同比持平。全市空气SO2年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6%;NO2年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PM10年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CO年平均浓度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7.1%;O3年平均浓度1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5%。 该区域O3日最大8h平均质量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针对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无锡市已制定《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根据达标规划,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在2025年实现基本达标。同时,长泾镇人民政府已出台《长泾镇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预计经过上述整顿措施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明显改善。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22年度江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全市20条主要河流共设置地表水重点监测断面37个,其中Ⅱ类水质断面22个,Ⅲ类水质断面14个,Ⅳ类水质断面1个,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与2021年相比,总体水质变好,Ⅱ-Ⅲ类断面比例上升7.8个百分点。 20条主要河流中,白屈港河、东横河、老夏港河、利港河、长江、申港河、石牌港河、新夏港河、应天河9条河流水质状况为优;东清河、二干河、黄昌河、青祝运河、桃花港河、西横河、锡澄运河、新沟河、新沙河、张家港河、长寿河11条河流水质状况为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2022 年江阴市城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3dB(A),昼间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较好)。与2021年相比,2022年江阴市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上升0.2dB(A)。 2022年江阴市城区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92.2%,较2021年上升9.4个百分点。昼间环境噪声监测达标率为96.9%,较2021年上升3.1个百分点;夜间环境噪声监测达标率为87.5%,较2021年上升15.6个百分点。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20>71号),本项目属于2类声功能区,项目地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厂界周围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工业集中区内,不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6、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厂区地面全部硬化,不涉及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等污染,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大气沉降影响极小,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地周边500米范围内空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详见表3-5。 表3-5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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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废气
表3-6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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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当地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
废气:总量控制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废水: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TP、TN,特征因子为SS;
固废:总量控制因子为各类固废。
本项目各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见下表。
表3-10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单位: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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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本项目利用厂房进行建设,无需新建车间和厂房,施工期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施工期较短,因此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和废污水较小,经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3、表4-4,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5。 表4-3 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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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4 主要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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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噪声达标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厂界周围50m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工作时间为昼夜两班制,预测结果统计见表4-15。 表4-15 厂界环境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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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内容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1#车间注塑(DA001) |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化氢、臭气浓度 |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并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90%,有机废气处理效率90%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PAPI、MDI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60mg/m3、苯乙烯排放浓度限值20mg/m3、PAPI排放浓度限值1mg/m3、MDI排放浓度限值1mg/m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臭气浓度限值2000。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 标准:排放浓度限值10mg/m3、排放速率限值0.18mg/m3。 | |
2#车间浇注发泡(DA002) | 非甲烷总烃、PAPI、MDI、氯化氢、臭气浓度 |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并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收集效率90%,有机废气处理效率90% | |||
无组织 | 单位边界 | 非甲烷总烃、PAPI、MDI、氯化氢、臭气浓度 | 车间通风 | 非甲烷总烃(PAPI、MDI参考执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4.0mg/m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臭气浓度限值20);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排放浓度限值0.05mg/m3。 | |
厂区内 | 非甲烷总烃 | /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SS、氨氮、总氮、总磷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接入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 B类标准:COD:5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氮:70mg/L、总磷:8mg/L | |
固体废物 | 修边、检验 | 塑料边角料、次品 | 外售综合利用 | 零排放 | |
修边、检验 | 泡沫边角料、次品 | 外售综合利用 | |||
裁切 | 涤纶边角料 | 外售综合利用 | |||
原料使用 | 一般废包装材料 | 外售综合利用 | |||
废气处理装置 | 废活性炭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原料使用 | 废包装容器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设备维护 | 废机油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噪声 | 生产及辅助设施 | 噪声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置在车间内,合理布局,车间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为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声电磁辐射 | /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 | ||||
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不涉及。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 |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针对污染物产生特点,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0 | 0 | 0 | 0.0088 | 0 | 0.0088 | +0.0088 |
PAPI | 0 | 0 | 0 | 0.0004 | 0 | 0.0004 | +0.0004 | |
MDI | 0 | 0 | 0 | 0.0002 | 0 | 0.0002 | +0.0002 | |
VOCs | 0 | 0 | 0 | 0.0094 | 0 | 0.0094 | +0.0094 | |
废水 | COD | 0 | 0 | 0 | 0.264/0.033 | 0 | 0.264/0.033 | +0.264/+0.033 |
SS | 0 | 0 | 0 | 0.198/0.0066 | 0 | 0.198/0.0066 | +0.198/+0.0066 | |
NH3-N | 0 | 0 | 0 | 0.0264/0.0026 | 0 | 0.0264/0.0026 | +0.0264/+0.0026 | |
TN | 0 | 0 | 0 | 0.0297/0.0079 | 0 | 0.0297/0.0079 | +0.0297/+0.0079 | |
TP | 0 | 0 | 0 | 0.0033/0.0003 | 0 | 0.0033/0.0003 | +0.0033/+0.0003 | |
一般工业固废 | 塑料边角料、次品 | 0 | 0 | 0 | 2.26 | 0 | 2.26 | +2.26 |
泡沫边角料、次品 | 0 | 0 | 0 | 1.6 | 0 | 1.6 | +1.6 | |
涤纶边角料 | 0 | 0 | 0 | 0.2 | 0 | 0.2 | +0.2 | |
一般废包装材料 | 0 | 0 | 0 | 2 | 0 | 2 | +2 | |
危险固废 | 废包装容器 | 0 | 0 | 0 | 1.2 | 0 | 1.2 | +1.2 |
废活性炭 | 0 | 0 | 0 | 1.241 | 0 | 1.241 | +1.241 | |
废机油 | 0 | 0 | 0 | 0.3 | 0 | 0.3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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