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环境仿真系统硬件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单位拟对某环境仿真系统硬件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某环境仿真系统硬件
二、项目概况: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如供应商需领取产品详细技术指标,须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申领材料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申领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原件;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投标供应商提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技术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 2024年05月24日
五、反馈渠道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原件;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投标供应商提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郄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12662
移动电话:15301196675
传真:010-6671266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12603
移动电话:15306497774
2024年05月16日
一、项目名称:某环境仿真系统硬件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台式计算机(开发) | 2 | 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国内12个地点,位于北京,湖北武汉,广西桂林,河南开封等 | |
2 | 台式计算机(部署) | 22 | 台 | |||
3 | 计算存储服务器 | 11 | 台 | |||
4 | 高性能计算服务器 | 2 | 台 | |||
5 | 数据存储服务器 | 12 | 台 | |||
6 | 大容量磁盘阵列 | 2 | 台 | |||
7 | 业务核心交换机 | 2 | 台 | |||
8 | 数据共享交换机 | 10 | 台 | |||
9 | KVM切换器 | 12 | 台 | |||
10 | UPS不间断电源 | 2 | 台 | |||
11 | 机柜 | 12 | 台 | |||
12 | 加固便携工作站(含移动存储终端) | 11 | 台 |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如供应商需领取产品详细技术指标,须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申领材料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申领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原件;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投标供应商提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技术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 2024年05月24日
五、反馈渠道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原件;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投标供应商提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郄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12662
移动电话:15301196675
传真:010-6671266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12603
移动电话:15306497774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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