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善水荣园小区一期项目邢台市宁晋县善水荣园小区住宅楼1#、6#住宅楼外墙真石漆施工专业分包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wzb2024-00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忠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方信息
招标单位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分公司
招标项目 善水荣园小区一期项目
招标状态 招标中
当前投标人数: 0
信息发布人 郭忠元
联系电话 13832150853
邢台市宁晋县善水荣园小区住宅楼1#、6#住宅楼外墙真石漆施工专业分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29 截止日期: 2024-05-05 23:00 招标编号: lwzb2024-00004
分包性质: 专业分包 工程专业: 质量目标: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价方式: 执行定额: 0.00
开工日期: 2024-05-08 竣工日期: 2024-07-30 工期(天):
现场勘探: 施工图号: 招标文件:
材料供应: 发包方不提供施工材料,分包方自带施工用砌筑砂浆、水泥、真石漆(主漆,品牌要求为三棵树)、胶粘剂、胶布、钢钉、阴阳角线、网格钢丝网、耐碱玻纤网格布、防水砂浆、抹面胶等。
机具设备: 发包方提供施工电梯,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活动脚手架、吊篮、小推车、灰斗、水管、照明灯具、施工用手使工具、施工用手使电动工具及工具至二级配电箱间的电线电缆等。 食堂宿舍: 发包方提供临建板房、床、临水、临电,以及施工和生活用水、照明用电。
分包方自行购置自身食堂用具,并承担自身食堂用电费等。
水电费: 发包方提供临水、临电,以及施工和生活用水、照明用电。
分包方承担自身食堂用电费等。施工用电按1元/度自分包费中扣除。
临建设施: 发包方提供临建板房、床、临水、临电,以及施工和生活用水、照明用电。 分包费支付: 分包合同价款以建设单位向发包方支付工程款为前提,在建设单位向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后,发包方按如下约定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⑴进度款:专业分包方每月25日提交当月工时量及工人工资明细表,经发包方审核确认后,按每两个月完成工程量于第三个月支付已完工时量或工作量的80%;
⑵完工款:分包合同内工程完工、经发包方、业主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分包方全部退场且向发包方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无拖欠的结清证明后,拨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85%;
⑶发包方与建设单位竣工结算完成后,拨付至分包方结算审定金额的97%。
⑷分包方结算审定金额的3%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且分包方履行完所有缺陷修复责任并经发包方确认后一次付清,全额无息返还。
分包范围: 装饰装修
附件: 第20240429-1号邢台市宁晋县善水荣园小区住宅楼1#、6#住宅楼外墙真石漆喷涂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doc(35KB)宁晋善水荣园项目1、6#楼外墙真石漆喷涂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24年4月.doc(168KB)变更后的外墙真石漆做法.jpg(293KB)邢台市宁晋县善水荣园小区住宅楼1#、6#住宅楼外墙真石漆喷涂施工劳务报价单2024年4月.xls(21KB)外墙图纸.zip(2MB)
其他:
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后,分包方需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因分包方原因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的,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自分包方分包费中扣除。
分包方劳务人员的劳保用品、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反光背心等)由发包方统一采购,分包方承担费用。

# 分项名称 编号 单位 数量 内容 说明 备注
1 外墙真石漆喷涂 0632 m2 23,390.00 工程作法详见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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