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民丰县尼雅乡幸福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设施配套)-水土保持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30328543427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田霞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1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民丰县尼雅乡幸福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设施配套)-水土保持 
 项目编号:6202303285434270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田霞  18399007577 
 报价起止时间:2023-03-28 00:20  -  2023-03-31 20:00 
 采购单位: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参数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检测、验收。;参数要求:1、投标人具有民丰本地相关水土保持业绩三个以上。 2、本次项目需要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提交成果并获取批复。 3、投标文件中需要有编制方案,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编制相关报告方案,方案中需要体现项目概况、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预测与分析、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4、需在民丰县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附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30000.00 -

 
 买家留言:本次服务为水土保持服务,采购方式为定点采购竞价采购,邀请者参与投标,未邀请者报价无效。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须认真仔细看清要求后再参与报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如无法满足甲方要求,请勿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民丰县 尼雅乡 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签订合同后1日内,开始进行服务并提交成果,如做不到请勿报价,否则按违约处理并罚款100000元。服务地址:民丰县。2、为了避免低价低质恶性竞争,请实事求是的报价,如有违反市场价格规律超低价恶意谋取中标后,又不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合格服务者,一律按无效标处理。3、任何以没有看清楚竟价文件或将不符合竟价要求的服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恶意报价,并上报监管部门严肃处理。 4、付款方式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如无法满足此项要求,请勿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按业主方要求执行。5、供应商须在民丰县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附相关证明(办公租赁合同)及不少于三名业务人员。要求0.5小时内响应,24小时待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