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4.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县房地产网签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签平台)是长沙县房地产市场监督和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是贯彻和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关键手段。该系统包括新建商品房销售、预售资金监管、抵押网上申请、二手房网上申请等业务,实现了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住建局房产综合管理系统、面积测算及成果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无缝对接。目标是保障长沙县网签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包括系统程序使用端故障维护、权限配置维护、数据维护、软件优化升级等。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长沙县房地产网签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签平台)是长沙县房地产市场监督和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是贯彻和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关键手段。该系统包括新建商品房销售、预售资金监管、抵押网上申请、二手房网上申请等业务,实现了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住建局房产综合管理系统、面积测算及成果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无缝对接。目标是保障长沙县网签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包括系统程序使用端故障维护、权限配置维护、数据维护、软件优化升级等。
现有系统平台及简要功能如下(系统平台数据库均为ORACLE):
序号
系统名称
简要功能说明
1
预售证网上申请系统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的录入、申报等,包括初始及变更等几个类型。
2
商品房预售签约及资金监管系统
开发商、金融企业等录入预售商品房签约、抵押等信息。
3
商品房现房销售系统
开发商、金融企业等录入现售商品房签约、抵押及审核等信息。
4
二手房网上备案申请系统
已发不动产权证的买卖签约、交易资金监管、金融企业的抵押信息录入及审核等。
5
现房抵押网上申请系统
金融企业对已发不动产权证的抵押信息录入、抵押注销信息录入及所有审核等。
6
测绘软件
不动产房产测绘图绘制、面积测算、面积分摊、楼盘表管理、分层分户平面图管理等。
7
测绘成果备案系统
测绘业务管理,包含预测业务、实测业务、预测转实测业务、预测变更、实测变更等;
测绘公司内部管理、备案申请、档案管理;
测绘中心对测绘单位成果备案审批,与住建及不动产进行成果共享。
8
网签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对接系统
实现商品房网签信息、抵押信息、在建工程抵押信息等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及司法协助等登记数据无缝对接,共享等。
9
网签系统与住建局业务系统数据对接系统
实现商品房网签信息、抵押信息、在建工程抵押信息等与住建局的物业用房审批、预售许可审批、住房保障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小区后期物业管理等无缝对接,数据共享。
10
房地产宏观调控数据对接系统
实时掌握房地产网签情况、抵押情况,销售价格等,根据省市系统政策要求,利用商品房网签平台,实现房地产市场精准调等。
11
测绘系统与权籍调查系统数据对接系统
实现测绘成果,主要包括测绘楼盘表、测绘分层分户平面图等数据对接系统登记中心的权籍调查系统数据共享,无缝对接等。
12
房产协税数据对接系统
网签平台为税务部门]的房地产纳税标准审定,纳税基准提供基础数据,与金税三期实现数据共享对接,同时在网签平台中控制房地产相关税费的缴纳等。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643500元(三年合计,每年1214500元)。
1、按单位收费标准乘以实际签约面积的方式进行结算。
2、参照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网签情况,每年网签住宅面积约243万平米,非住宅约65万平米。
二、项目计划总工期
本项目服务时间为期三年,自合同签订日起。在此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三、投标报价及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招标。采购人提供分项服务单价的上限价,数量均暂定为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采用整体优惠率方式。
(二)本项目以中标单价为准,按实结算,计费公式:采购人支付的费用=中标人实际完成工作量*上限价*(1-中标优惠率)。
(三)三年服务期到期,采购人即时停止履约,视为合同到期终止。
(四)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三年内物价上涨因素,在三年内,采购人不进行价格调整。
(五)所投报价优惠率均在落地含税价基础上进行优惠。
(六)上限价一览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计费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住宅面积
1

0.35
 
2
非住宅面积
1

0.56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服务时间为期三年,自合同签订日起。在此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名称
1
新入网用户的维护:入网接待、权限配置、安装维护、用户培训、上门技术维护
2
已入网用户的维护:网络技术支持、操作技术支持、权限配置、上门技术维护
3
日常数据维护:确保商品房预售签约、商品房现房签约、二手房网签、现房抵押、预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测绘平台等业务的顺利办理
4
数据对接同步:保障不动产交易系统(外网)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内网)、房产内网数据一致性、稳定性等
5
数据库维护:掌握数据库结构、数据库性能优化和完善、数据库监控和备份
6
数据查询与统计:查询争议数据并追溯原因;提供个人产权查询、楼盘查询、项目销售及监管信息查询、个人信贷查询、在建工程抵押项目监管查询、二手房签约查询等查询接口;提供新房签约汇总查询统计、二手房签约查询统计、去库存报表、期房查封不可售等各种报表
7
系统完善和升级:为在建工程抵押初始登记、预售签约、预售签约及抵押、商品房现
房网上销售、二手房转让、一般抵押初始登记等61个业务流程提供系统优化、流程调整、系统完善和升级的服务

1、新入网用户的维护
为新入网的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办理入网手续。上一年度约有12家开发企业,约46个从业人员新增入网。
①负责做好新入网用户户的入网接待:申请资料收集、权限配置。
②负责对系统客户端进生行安装维护。
③负责为系统用户(管理部门、开发企业等)提供技术培训。
2、已入网用户的维护
为已入网机构和系统使用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目前共约701个入网机构,约2565名系统使用人员。
①提供网络接入技术支持,包括VPN接入和专线接入。
②提供系统操作技术支持,明确指导业务办理规则和流程。
③提供权限变更的服务,为入网机构清理已入网用户的权限和重新授权。
④为系统使用人员提供日常数据维护。
3、日常数据维护
①能对物管用房数据、预售证及楼盘表数据、商品房签约等数据进行数据维护,保障期房网上销售、现房网上销售业务的顺利办理。
②能协助市住建局和县住建局做好购房资格审查相关的数据维护。
③能对不动产权、他项权数据进行数据维护,保障二手房转让、各种现房抵押申请业务的顺利办理。
④能处理契税自缴数据问题和维修资金自缴数据问题,保障商品房签约业务的正常上传。
⑤能处理二手房资金监管数据问题和二手房业务协税数据问题,保障二手房转让业务的正常上传。
⑥对问题数据的产生原因能进行技术分析,并给出处理建议。
⑦对原有数据库中的一些错误数据能够按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并不能破坏数据的关联关系和整体性。
4、数据对接同步
①保障房地产外网数据与不动产内网数据的一致性,确保发出的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能在外网受理相关业务。
②保障房地产外网数据与房产内网数据的一致性,不影响县住建局的业务开展。
③保障房地产外网数据按照长沙市住建局的要求,做好指定格式的数据输出,为限购、限价、限售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5、数据库维护
①掌握系统的数据库结构,并提供关键表的表结构。
②结合数据和系统的情况,能够对数据库进行性能优化。
③监控数据库进程及资源使用情况;监控表空间增长情况。
④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的需要,能完善网签平台数据库结构,包括新增修改表、视图、触发器、存储过程、函数、包、任务等。
⑤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的需要,能配合修改前置机数据库结构。
⑥能依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做数据迁移或数据还原恢复。
6、数据查询与统计
①配合管理部门查询存在争议的数据,并追溯业务痕迹。
②提供个人产权查询、楼盘查询、项目销售及监管信息查询、个人信贷查询、在建工程抵押项目监管查询、二手房签约查询等查询接口。
③配合管理部门出具各种报表,包括指定项目或全县的去库存报表、指定项目或全县的销售报表、预售证发放报表、预售证查封不可售报表等。
7、系统完善和升级
①能依据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系统优化。包括代码优化和流程调整。
②能依据管理部门和使用用户的要求,进行系统功能升级。
③应及时与县住建局和长沙市住建局联系沟通,做好商品房销售的限购、限价、限售的系统控制。
④对发现的系统故障,能及时修复升级。
(二) 售后服务要求
1、使用用户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乙方安排技术人员及时解决。
2、根据国家、省、市等政策调整和甲方需求,乙方对网签平台提供升级、改版和维护服务。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派驻不少于2名本单位技术人员现场驻场并实行考勤,本单位维护团队技术人员不少于9人,维护团队要包括专业的数据库工程师、网络工程师、数据维护工程师、系统程序开发工程师,每一岗位至少安排2人。
4、中标单位必须提供5x8(小时)的实时服务和7x24(小时)的远程监控,解决所有用户在系统使用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数据问题,做到及时响应并处理问题,对于通过电话指导和远程协助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响应后半天内上门解决;严重故障,2小时内到达观场,12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如因中标单位原因三次未能在要求时间内解决上述问题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所带来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单独提供以上售后服务要求中第3、4点两条承诺,否则按符合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六、验收标准:
(一)、执行政府采购简易验收程序。
(二)、网签平台正常稳定运行。
(三)、中标单位须按照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规定,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全面自检并做好相关记录,每半年度付款之前,由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前半年度工作量予以确认,确认无误后付款。
七、其他要求:
七、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结算方式:根据达到验收标准的实际工作量,经验收合格后每半年度支付一次。
结算单价:指中标人的中标单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为:
本项目单年服务总价每年收费不超过1214500元,如单年服务总价超过或等于中标价,按不超过1214500元(中标人实际完成工作量*上限价*(1-中标优惠率),进行结算) 。
九、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落实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二)、拟投入的作业人员结构应合理,具有较强的作业能力;在项目执行期间,投标人须保证中标后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生产作业。
(三)、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在中标后原则上不予更换,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确需更换人员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符合项目要求的人员。
十、其他管理要求
(一)、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形象。
(二)本项目采取按中标单价结算费用制度。投标人一旦中标,人员安排、日常生活保障以及交通工具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采购人组织的验收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中标单位应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相应的防疫物资由中标单位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自身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单独提供此承诺,否则,按符合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中标单位须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中标单位应对整个项目中的数据和登记信息等资料进行保密,不允许在日常维护之外查询他人的房产、也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个人房产信息及相关事项,违者须向权益受损方及采购人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能修改任何数据。依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数据所做的任何修改都要保留日志记录。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信息错误或丢失,所带来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本中标项目不允许转让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中标单位违约,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不合格,中标单位应及时、无偿地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格成果质量要求,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单位应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中标单位因工商营业执照等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在有关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注册登记后一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向采购人进行变更报备。
(八)、中标单位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指导,配合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九)、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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