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心升级建设业务系统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主要针对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即将全面升级改造,整体搬迁后需要添置新业务系统设备,在此基础上,兼顾单位日常办公使用需求,希望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达到地方同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先进水准。本项目以购置设备为主,附带部分配套服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业务功能升级建设:受理中心信息化系统、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技术平台、重大案件集中会商平台、维权援助专家工作室、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平台、快速确权庭审中心、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协作中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转化路演平台、知识产权多功能培训室。
2.办公需求基本保障:基本办公设备替代、党建文化阵地建设、网络安全建设及机房建设、综合布线、视频监控及门禁控制系统。
3.设备利旧搬迁:充分利用旧设备设施,与新设备系统有效衔接,共同构建新平台。
二、相关标准:
【相关标准及规范】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1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GB55029-2022)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GB 4943.1-2022
《LED显示屏干扰光评价要求》GB/T36101-2018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GB/T 4857.5-1992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799-2012
《扩声系统工程施工规范》GB50949-2013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标准》GB/T 50371-2006[2024年版]
《室内混响时间测量规范》GB/T50076-2013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若有其他情况,中标人应与采购人协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业务功能升级建设
(1)举报投诉“一站式”受理中心
为了方便群众业务办理,需要对举报投诉“一站式”受理中心等业务办理分区的信息化系统进行建设,以提高窗口办事效率。“一站式”受理中心配套系统的建设不仅涉及到基础的网络系统,还涉及到与业务系统对接。
建成后使用面积200平米,设置“一站式”协同保护窗口8个,其中包括投诉举报受理窗口2个、行业组织服务窗口2个、人民调解服务窗口2个、综合业务办理窗口2个等,前厅包括业务咨询区、自助服务区、业务办理等候区等;根据保密要求,后台独立设置审批室、调查谈话室等。配置自助服务电脑终端2台、办公用电脑终端12台、排队叫号机1台(以上设备利旧、LED显示屏1块。
(2)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技术平台
引进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鉴定评估机构,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各类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中的专业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开展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为行政裁决、行政执法、司法审判、仲裁调解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切实解决“认定难、判定难、估值难”等问题。
引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中1-2家鉴定机构入驻保护中心,设置侵权检验鉴定机构工作室2间,使用面积30平米左右;鉴定实验室1间,使用面积100平米左右。配置办公用电脑终端2台,鉴定设备仪器入驻机构自备。
(3)重大案件集中会商平台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和快速流转机制,协调会商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和跨部门跨区域的侵权案件,实现重大案件集中研判,统一标准,明确管辖,解决重大案件标准不一、久拖不决等问题。
设置重大案件交流会商室1间100平米,用于全市知识产权重大案件集中会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协商,可容纳40人左右小型会议,同时兼具远程会议、座谈、评审、业务交流等功能,配置多功能LED显示屏1块、会议音频、会议远程及录制、无纸化会议系统各1套。
(4)维权援助专家工作室
建立技术、法律、经济、涉外专家资源库,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智力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专家预约会诊制度,精准对接企业维权需求,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式等咨询指导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知识产权专业力量不够、应对能力不强等问题。
设置维权援助专家办公室2间,业务洽谈室1间,使用面积共60平米,用于引进行业协会、高校学校、合作机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配置办公用电脑终端4台,业务洽谈室配备55寸液晶显示屏1台。
(5)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平台
制定并发布知识产权维权指南,为重大知识产权纠纷或争端组织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开展诉前、诉中委托调解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商事调解协同发展。设立企业上市服务知识产权绿色通道,开展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风险排查等专项服务,重点解决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多、企业维权周期长、科创企业上市风险大等问题。
设置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3间*40平米/间,调查谈话室3间*20平米/间,共180平米,其中国防专利纠纷调解室1间(含谈话室)、远程视频调解室1间(含谈话室)。配置调解席、记录台及双方当事人席、全程音视频摄录设备等2套;远程视频调解室配备75寸会议一体机1套(含移动支架、传屏器、点触笔)、远程视频会议终端设备1套、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系统1套,国防专利纠纷调解室配备65寸液晶显示屏1台,增配铁门铁窗、天花板无活动空间。
(6)快速确权庭审中心
建立专利案件综合审理平台,开通专利复审和无效案件优先审查通道,面向全省集中受理企业专利确权需求,全方位开展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裁决、司法审判等案件的巡回审理、远程审理、联合审理,实现专利案件跨区域、多流程案件快速办理及行政确权与行政裁决有效衔接,大幅提升审理效率,整体提速50%以上,切实解决企业各类确权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
综合建设包括专利复审无效远程审理庭、侵权案件行政裁决庭、司法审判巡回审理庭、纠纷仲裁庭等知识产权纠纷审理需求,庭内设置审理席区、书记员区、双方当事人区、实物展示区、证人区、旁听席等,另设独立合议区、设备间,庭内使用面积不少于150平米,合议室1间面积30平米,配备智慧审理庭设备、高清证据展台等。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字审理系统是由以下功能组成:
1.现场音频、现场视频、现场文本、现场证据采集功能;
2.大屏显示功能,正常播放音视频资料;
3.审理案件资料、现场音视频存储、示证信息等数据存储功能;
4.审理过程直播、点播等功能;
5.审理庭现场控制,一键式智能控制声、光、电等。
6.审理资源信息管理,对审理排期、用户、笔录、流媒体资料、证据等所有相关资源信息统一管理,应配套“书记员客户端、审查员客 户端、当事人客户端”等相关应用软件。
7.语音转写功能,审理过程中,自动生成笔录,支持修改、校对笔录。
8.支持对笔录进行真迹签名及按捺手印,存储为PDF加密电子签章文档。
9.具备远程审理、远程复审功能,应支持与国家复审委开启“远程复审”功能。
10.应开放资源信息接口、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无效审理部的综合业务平台。
(7)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协作中心
申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针对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提供国际化专利信息利用与咨询服务。建设海外专家联络中心和海外工作站,定期推送重点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动态信息,发布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指引,为企业产品出口、海外参展提供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预警,协助企业应对337贸易调查等涉外纠纷,解决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足和精准匹配服务资源信息不畅等问题。
设置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长沙分中心服务展示区、案例警示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检索分析区、外籍专家推介区、专家服务联络室等,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米。配备办公电脑终端2台、65寸液晶显示屏1台。
(8)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
多维度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应用研究,发布产业类、企业经营类、产品类预警导航分析报告,为企业防范侵权风险,全面掌握竞争对手动态提供信息化支撑。设立知识产权数据实时动态分析区、知识产权自主检索服务区,提升企业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便利度和可及性。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侵权假冒线索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中的作用,提升发现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及精准度,切实解决知识产权业务信息数据资源供给不充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智能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设立知识产权数据实时动态分析区,实时展示长沙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侵权假冒大数据监控平台、知识产权业务信息数据平台,配置多功能LED显示屏1块,音响系统1套;使用面积60平米。
(9)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中心
立足全市特别是湘江新区产业布局需求,积极争取国知局支持,新增预审产业领域及其分类号,推动预审服务领域涵盖智能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千亿产业,实现重点产业创新技术快速获取专利保护。建立专利预审集中会晤机制,聚焦“卡脖子”、断链点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快专利布局,抢占发展先机,切实解决预审产业领域覆盖面过窄、重点产业(企业)专利领先性不足的问题。
分别设置智能制造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预审审查区,按照30人配置办公场地,另设置打印区、资料室等各1间*10㎡,预审疑难案件合议室1间*30㎡,使用面积共计不超过320平米。其中预审疑难案件合议室配备65寸液晶显示屏1台。
(10)知识产权转化路演平台
开启线上线下“双联动”的新模式,为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展示、交易提供平台,搭建供需双方沟通桥梁,构建专业化、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进产研合作、加强校企合作,让创新者与创业者“精准沟通”,实现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解决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落地难的问题。
分区域展示全市特色产业集群、知名商标品牌、地理标志产品,采取“线下路演”“线上直播”的方式,为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落地提供畅通、便捷、有效的渠道。配备多功能液晶信息屏1套(3块55寸拼接),多功能液晶信息屏1套(4块55寸拼接),55寸点触一体机1台,OLED透明信息屏1套(3块55寸拼接,40个以上点触点位),高清电子投影设备1套、直播设备1套、LED电子显示屏1块、音响系统4套。使用面积200平米。
(11)知识产权多功能培训室
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研究成果的专业人士,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讲座和交流,为全市创新主体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切实解决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人才保障不足、管理技能和管理经验缺乏的问题。
建设培训室1间,满足中小型会议、讲座、培训、业务交流、远程视频会议等方面的需求,建设面积不少于180平米,配备高清LED显示屏1块(7.36*2.08米)、会议音响系统1套、75吋高清液晶辅助显示屏2块、高清摄像机2套、远程会议摄像机1台,数字桌牌20个。
2.办公需求基本保障
(1)基本办公设备
完成已达最高使用年限的17台A4黑白打印机、1台复印机(高档)、1台复印机(中档)、4台A3黑白打印机的替代。
(2)党建文化阵地建设
为强化对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支部的影响力、号召力,提升党员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质量,聚焦把保护中心打造成为“排忧解难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展示才能的舞台,凝聚党员的家园”的目标,建设党员活动室1间,使用面积共50平米,设置中心荣誉墙、党务公开栏、专业人才展示墙等内容,配备85寸会议一体机1套,远程会议系统终端1套。
(3)网络安全建设及机房建设
设置网络机房1间,主要包括:机房及环控设备建设(含机房基础工程、机房供电系统工程、安防监控系统、柜内综合布线系统、机房防雷接地系统、消防灭火系统、微模块机房等)、服务器及数据库、内外网络安全设备(含安全隔离与信息单向导入系统、内外网络接入交换机等),使用面积40平米。
①网络建设需求
网络系统作为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建设中需要充分重视,合理设计、合理选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与运行工作手册》及保护中心对办公网络的实际需求,新的办公地址需要重新进行网络的整体规划设计。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楼层计算机网络系统连接(建设)5套网络,包括公务服务外网(含无线WiFi系统)、政务内网、政务专网(财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网和内部局域网。外网连接互联网,主要用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知识产权信息自助查询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互联网访问出口;政务内网用于与市政务网络相连,是本单位日常办公的信息传输和交换的主要网络;智能化专网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I系统及复审无效专用网络环境,不与其它网络冲突。局域网利用通信设备和线路将本单位政务内网的计算机系统互联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和信息传递。
②整体网络系统
要求网络整体高速稳定的运行,并且易于管理且信创、实现数据的高速传输以及可扩展性等。整体网络需满足以下需求:
? 网络系统稳定性需求:能够保证整个网络的稳定、可靠运行。
? 网络传输性能需求:能够通过有效的网络带宽控制技术和服务质量保证技术,来满足用户对于不同数据传输的需要。
? 网络系统安全性需求:能够保证整个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审核性。关键设备必须有备份系统且能够通过有效的手段控制和防御网络病毒的攻击。
? 网络系统管理维护需求:能够及时有效的发现网络中的异常流量,有效的控制网络设备,及时的对异常网络设备进行远程控制且操作简单、方便管理与维护。
? 远程接入需求:能够为用户提供服务器远程管理需求。
③国家局E系统及复审委专线
保护中心网络接入主要为一条专线网络,用于与国家知识产权局I系统(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及复审管理部通过专线进行系统对接。按照国家局关于保护中心网络系统的建设要求,I系统访问终端需要通过专用网络设备连接国家局专用内网环境。具体程序为:
与运营商公司对接,启动专线连接工作;
本地运营商公司通过其跨省线路连接至北京相关运营商公司,将专线接入国家局专用网络,专线带宽应不低于4M;
确认专线连通并测试通过,联系国家局自动化部,申请安排工程师现场配置专线网络;
工程师现场完成网络配置和终端系统安装;
整体设计
国家局i系统及复审部专线主要用于满足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用户访问国家局i系统,以及自有庭审系统和复审部庭审系统数据交互使用。除为办公用户提供足够的网络接入接口,还要满足业务系统的带宽保证,并且需要满足国家局自动化部接入管理规范要求。针对以上需求,本次方案将进行分区的设计。IP地址等由国家局整体规划。
分区设计
对于I系统办公接入、复审部庭审系统业务接入,初步分为三个区域,用户接入区、业务区以及安全管理区。其中安全管理区会对用户访问I系统的行为进行安全审计和检测,也会对用户访问自有业务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和检测。防火墙会对用户访问I系统的行为和庭审系统的数据交互进行访问控制。
分层设计
以节约机柜空间的原则,本次用户网络方案将按照单层网络结构进行设计:机房部署核心设备,所有区域直连核心设备。
核心层是整个网络的交换核心,为整个办公网提供高可靠高稳定和支持快速愈合的三层接入服务,在核心层设计以高可靠,高速交换为主要原则。
部署方案
国家局I系统拟在网络机房内新增1台专线路由器,上联接入专用网络,下联通过跳线与网络机房内防火墙相连,防火墙通过网线分别与网络机房内2台新增24口交换机交换相连,再由接入交换机布网线至预审服务部各办公信息面板,以满足预审服务部日常办公需求。
复审部专线:拟在网络机房内新增1台防火墙,上联与运营商专用网络设备相连,下联通过网线与多媒体审理庭接入交换机相连,实现自有庭审系统和复审部庭审系统数据交互使用。
4M跨域电路租赁要求
链路路由: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地到北京(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蓟门桥机房)
链路质量:
? 链路应当保持通畅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 链路应满足传输数据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 链路端到端传输比特差错率(误码率):≤1.0×,可用率≥99.99%,网络延迟不超过40ms,链路故障率≤1次/年;
? 链路必须满足数据、语音和视频业务的传输要求;
? 链路骨干网络必须具备环路倒换、自愈功能;
? 链路必须满足与现有链路组成路由与链路的负载均衡功能。
④网络安全系统需求
为了解决内部网络办公信息的泄漏、内部网络资源的权限访问控制、网络被外部非法入侵,造成网络性能下降或服务中断、对外网站被篡改、破坏、网络被病毒、木马所感染等问题;确保一个安全网络工作环境,需要建设一套网络全安系统。
(1)管理可靠:为管理人员提供专用的安全保障业务系统,减少运行维护的成本。
(2)网络可信:保障各类办公网络、用户专用网络以及内部终端主机的安全。
(3)数据保密:防止通过网络对重要信息的刺探和窃取、保护用户知识产品、防止敏感信息的扩散
机房工程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内容:
包含机房吊顶、防静电地板、新风系统、机房照明、配电系统、防雷接地、机房建设采用模块一体化设计,包含机架式模块化精密空调和PDU、系统密度高,高效冷却,具备对应的监控和动环系统、配置相关的烟雾、水侵、等检测机制。包含机架式电池包、后备时长至少2-3小时;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机房布线及网络系统;机房安防系统、动环系统工程等。
(3)综合布线、视频监控及门禁控制系统
综合布线网络包含信息网络及电话网络,无线网络指大楼内的无线信号覆盖。
对所有场室(区)进行线路的重新规划和敷设,信息点内外网(内网和外网)、语音和监控综合布线水平子系统采用六类非屏蔽网络线。
布点原则:每个办公座位设1个语音、2个数据点(1个内网和1个外网),部分功能室和场所如审理庭、保护中心服务大厅等根据实际需求部署。
无线网络覆盖主要集中在办公大楼各楼层及保护中心受理中心。
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实际需求,结合监控布点原则及规范,在兼顾现实与发展的原则指导下,力求实现科学、适用的前端布点设计。前端摄像机采用半球与高清枪机结合,监控监视区域主要为室内外公共区域、覆盖所有楼道、纠纷处理区域、重要功能用房、审理区域(独立)视频监控。
本次建设为数字化监控,监控系统主要是由摄像、传输、控制、显示4大部分组成。摄像机通过双绞线电缆将视频图像传输到后端硬盘录像机,通过解码器将视频信号分配到监视器查看监控画面,同时可将需要传输的语音信号同步录入到录像机内。通过管理软件,可对图像进行录入、回放、处理等操作,使录像效果达到最佳。
门禁管理系统开门识别方式包括密码、刷卡和指纹、人脸识别,主要覆盖办公室、机房监控中心等主要功能室和主要出入口。通过读卡器或生物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技术辨识,使得只有经过授权的人才能进入受控的区域门组,读卡器能读出卡上的数据或生物、人脸识别仪读取信息并传送到门禁控制器,如果允许出入,门禁控制器中的继电器将操作电子锁开门。门禁系统与消防系统要实现联动,协同运作,当紧急情况发生时,消防通道的门能自动打开。
通过系统,对中心活动人员的信息进行采集和后台(黑名单)比对,为中心保卫部门打击防范、治安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与来访登记系统结合,可以在来访人员在来访登记时,授权指定的门禁点)。
出入口控制系统包括:出入口控制系统设置于重要机房(安防、消防控制室、网络机房、变配电室、锅炉房等)、楼梯出入口、库房、档案室、羁押室等位置。中心次入口设置安检通道,附带金属探测门及测温功能,满足安全进入需求。主出入口设置人行通道,进行访客预约登记系统。
(4)利旧搬迁
本项目利旧设备多,尺寸规格多样,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兼容性,确保设备性能发挥和安全运行。
设备拆除原则:设备拆除尽量保持原设备的整体性和完整性,如确实大件生产线设备必须拆解的,请业主联系设备生产厂商配合拆解。原则为不破坏设备使用功能,尽量保持外观完整。
设备搬迁工序为:停电、拆除与设备连接的管线、设备拆除,分类标签包装运输,开箱验收,清洗检修、精确就位,组合安装,设备配管。
除了成品保护和施工围蔽外,还有其他一些防护措施需要注意,如防尘处理等,在拆除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和废弃物,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如使用吸尘器、洒水等,以降低粉尘的扩散和对环境的影响。
六、验收标准:
(1)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主要针对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即将全面升级改造,整体搬迁后需要添置新业务系统设备,在此基础上,兼顾单位日常办公使用需求,希望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达到地方同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先进水准。本项目以购置设备为主,附带部分配套服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业务功能升级建设:受理中心信息化系统、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技术平台、重大案件集中会商平台、维权援助专家工作室、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平台、快速确权庭审中心、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协作中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转化路演平台、知识产权多功能培训室。
2.办公需求基本保障:基本办公设备替代、党建文化阵地建设、网络安全建设及机房建设、综合布线、视频监控及门禁控制系统。
3.设备利旧搬迁:充分利用旧设备设施,与新设备系统有效衔接,共同构建新平台。
二、相关标准:
【相关标准及规范】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1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GB55029-2022)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GB 4943.1-2022
《LED显示屏干扰光评价要求》GB/T36101-2018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GB/T 4857.5-1992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799-2012
《扩声系统工程施工规范》GB50949-2013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标准》GB/T 50371-2006[2024年版]
《室内混响时间测量规范》GB/T50076-2013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若有其他情况,中标人应与采购人协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业务功能升级建设
(1)举报投诉“一站式”受理中心
为了方便群众业务办理,需要对举报投诉“一站式”受理中心等业务办理分区的信息化系统进行建设,以提高窗口办事效率。“一站式”受理中心配套系统的建设不仅涉及到基础的网络系统,还涉及到与业务系统对接。
建成后使用面积200平米,设置“一站式”协同保护窗口8个,其中包括投诉举报受理窗口2个、行业组织服务窗口2个、人民调解服务窗口2个、综合业务办理窗口2个等,前厅包括业务咨询区、自助服务区、业务办理等候区等;根据保密要求,后台独立设置审批室、调查谈话室等。配置自助服务电脑终端2台、办公用电脑终端12台、排队叫号机1台(以上设备利旧、LED显示屏1块。
(2)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技术平台
引进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鉴定评估机构,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各类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中的专业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开展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为行政裁决、行政执法、司法审判、仲裁调解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切实解决“认定难、判定难、估值难”等问题。
引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中1-2家鉴定机构入驻保护中心,设置侵权检验鉴定机构工作室2间,使用面积30平米左右;鉴定实验室1间,使用面积100平米左右。配置办公用电脑终端2台,鉴定设备仪器入驻机构自备。
(3)重大案件集中会商平台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和快速流转机制,协调会商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和跨部门跨区域的侵权案件,实现重大案件集中研判,统一标准,明确管辖,解决重大案件标准不一、久拖不决等问题。
设置重大案件交流会商室1间100平米,用于全市知识产权重大案件集中会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协商,可容纳40人左右小型会议,同时兼具远程会议、座谈、评审、业务交流等功能,配置多功能LED显示屏1块、会议音频、会议远程及录制、无纸化会议系统各1套。
(4)维权援助专家工作室
建立技术、法律、经济、涉外专家资源库,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智力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专家预约会诊制度,精准对接企业维权需求,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式等咨询指导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知识产权专业力量不够、应对能力不强等问题。
设置维权援助专家办公室2间,业务洽谈室1间,使用面积共60平米,用于引进行业协会、高校学校、合作机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配置办公用电脑终端4台,业务洽谈室配备55寸液晶显示屏1台。
(5)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平台
制定并发布知识产权维权指南,为重大知识产权纠纷或争端组织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开展诉前、诉中委托调解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商事调解协同发展。设立企业上市服务知识产权绿色通道,开展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风险排查等专项服务,重点解决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多、企业维权周期长、科创企业上市风险大等问题。
设置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3间*40平米/间,调查谈话室3间*20平米/间,共180平米,其中国防专利纠纷调解室1间(含谈话室)、远程视频调解室1间(含谈话室)。配置调解席、记录台及双方当事人席、全程音视频摄录设备等2套;远程视频调解室配备75寸会议一体机1套(含移动支架、传屏器、点触笔)、远程视频会议终端设备1套、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系统1套,国防专利纠纷调解室配备65寸液晶显示屏1台,增配铁门铁窗、天花板无活动空间。
(6)快速确权庭审中心
建立专利案件综合审理平台,开通专利复审和无效案件优先审查通道,面向全省集中受理企业专利确权需求,全方位开展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裁决、司法审判等案件的巡回审理、远程审理、联合审理,实现专利案件跨区域、多流程案件快速办理及行政确权与行政裁决有效衔接,大幅提升审理效率,整体提速50%以上,切实解决企业各类确权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
综合建设包括专利复审无效远程审理庭、侵权案件行政裁决庭、司法审判巡回审理庭、纠纷仲裁庭等知识产权纠纷审理需求,庭内设置审理席区、书记员区、双方当事人区、实物展示区、证人区、旁听席等,另设独立合议区、设备间,庭内使用面积不少于150平米,合议室1间面积30平米,配备智慧审理庭设备、高清证据展台等。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字审理系统是由以下功能组成:
1.现场音频、现场视频、现场文本、现场证据采集功能;
2.大屏显示功能,正常播放音视频资料;
3.审理案件资料、现场音视频存储、示证信息等数据存储功能;
4.审理过程直播、点播等功能;
5.审理庭现场控制,一键式智能控制声、光、电等。
6.审理资源信息管理,对审理排期、用户、笔录、流媒体资料、证据等所有相关资源信息统一管理,应配套“书记员客户端、审查员客 户端、当事人客户端”等相关应用软件。
7.语音转写功能,审理过程中,自动生成笔录,支持修改、校对笔录。
8.支持对笔录进行真迹签名及按捺手印,存储为PDF加密电子签章文档。
9.具备远程审理、远程复审功能,应支持与国家复审委开启“远程复审”功能。
10.应开放资源信息接口、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无效审理部的综合业务平台。
(7)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协作中心
申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针对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提供国际化专利信息利用与咨询服务。建设海外专家联络中心和海外工作站,定期推送重点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动态信息,发布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指引,为企业产品出口、海外参展提供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预警,协助企业应对337贸易调查等涉外纠纷,解决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足和精准匹配服务资源信息不畅等问题。
设置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长沙分中心服务展示区、案例警示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检索分析区、外籍专家推介区、专家服务联络室等,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米。配备办公电脑终端2台、65寸液晶显示屏1台。
(8)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
多维度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应用研究,发布产业类、企业经营类、产品类预警导航分析报告,为企业防范侵权风险,全面掌握竞争对手动态提供信息化支撑。设立知识产权数据实时动态分析区、知识产权自主检索服务区,提升企业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便利度和可及性。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侵权假冒线索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中的作用,提升发现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及精准度,切实解决知识产权业务信息数据资源供给不充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智能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设立知识产权数据实时动态分析区,实时展示长沙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侵权假冒大数据监控平台、知识产权业务信息数据平台,配置多功能LED显示屏1块,音响系统1套;使用面积60平米。
(9)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中心
立足全市特别是湘江新区产业布局需求,积极争取国知局支持,新增预审产业领域及其分类号,推动预审服务领域涵盖智能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千亿产业,实现重点产业创新技术快速获取专利保护。建立专利预审集中会晤机制,聚焦“卡脖子”、断链点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快专利布局,抢占发展先机,切实解决预审产业领域覆盖面过窄、重点产业(企业)专利领先性不足的问题。
分别设置智能制造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预审审查区,按照30人配置办公场地,另设置打印区、资料室等各1间*10㎡,预审疑难案件合议室1间*30㎡,使用面积共计不超过320平米。其中预审疑难案件合议室配备65寸液晶显示屏1台。
(10)知识产权转化路演平台
开启线上线下“双联动”的新模式,为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展示、交易提供平台,搭建供需双方沟通桥梁,构建专业化、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进产研合作、加强校企合作,让创新者与创业者“精准沟通”,实现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解决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落地难的问题。
分区域展示全市特色产业集群、知名商标品牌、地理标志产品,采取“线下路演”“线上直播”的方式,为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落地提供畅通、便捷、有效的渠道。配备多功能液晶信息屏1套(3块55寸拼接),多功能液晶信息屏1套(4块55寸拼接),55寸点触一体机1台,OLED透明信息屏1套(3块55寸拼接,40个以上点触点位),高清电子投影设备1套、直播设备1套、LED电子显示屏1块、音响系统4套。使用面积200平米。
(11)知识产权多功能培训室
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研究成果的专业人士,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讲座和交流,为全市创新主体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切实解决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人才保障不足、管理技能和管理经验缺乏的问题。
建设培训室1间,满足中小型会议、讲座、培训、业务交流、远程视频会议等方面的需求,建设面积不少于180平米,配备高清LED显示屏1块(7.36*2.08米)、会议音响系统1套、75吋高清液晶辅助显示屏2块、高清摄像机2套、远程会议摄像机1台,数字桌牌20个。
2.办公需求基本保障
(1)基本办公设备
完成已达最高使用年限的17台A4黑白打印机、1台复印机(高档)、1台复印机(中档)、4台A3黑白打印机的替代。
(2)党建文化阵地建设
为强化对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支部的影响力、号召力,提升党员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质量,聚焦把保护中心打造成为“排忧解难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展示才能的舞台,凝聚党员的家园”的目标,建设党员活动室1间,使用面积共50平米,设置中心荣誉墙、党务公开栏、专业人才展示墙等内容,配备85寸会议一体机1套,远程会议系统终端1套。
(3)网络安全建设及机房建设
设置网络机房1间,主要包括:机房及环控设备建设(含机房基础工程、机房供电系统工程、安防监控系统、柜内综合布线系统、机房防雷接地系统、消防灭火系统、微模块机房等)、服务器及数据库、内外网络安全设备(含安全隔离与信息单向导入系统、内外网络接入交换机等),使用面积40平米。
①网络建设需求
网络系统作为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建设中需要充分重视,合理设计、合理选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与运行工作手册》及保护中心对办公网络的实际需求,新的办公地址需要重新进行网络的整体规划设计。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楼层计算机网络系统连接(建设)5套网络,包括公务服务外网(含无线WiFi系统)、政务内网、政务专网(财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网和内部局域网。外网连接互联网,主要用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知识产权信息自助查询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互联网访问出口;政务内网用于与市政务网络相连,是本单位日常办公的信息传输和交换的主要网络;智能化专网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I系统及复审无效专用网络环境,不与其它网络冲突。局域网利用通信设备和线路将本单位政务内网的计算机系统互联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和信息传递。
②整体网络系统
要求网络整体高速稳定的运行,并且易于管理且信创、实现数据的高速传输以及可扩展性等。整体网络需满足以下需求:
? 网络系统稳定性需求:能够保证整个网络的稳定、可靠运行。
? 网络传输性能需求:能够通过有效的网络带宽控制技术和服务质量保证技术,来满足用户对于不同数据传输的需要。
? 网络系统安全性需求:能够保证整个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审核性。关键设备必须有备份系统且能够通过有效的手段控制和防御网络病毒的攻击。
? 网络系统管理维护需求:能够及时有效的发现网络中的异常流量,有效的控制网络设备,及时的对异常网络设备进行远程控制且操作简单、方便管理与维护。
? 远程接入需求:能够为用户提供服务器远程管理需求。
③国家局E系统及复审委专线
保护中心网络接入主要为一条专线网络,用于与国家知识产权局I系统(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及复审管理部通过专线进行系统对接。按照国家局关于保护中心网络系统的建设要求,I系统访问终端需要通过专用网络设备连接国家局专用内网环境。具体程序为:
与运营商公司对接,启动专线连接工作;
本地运营商公司通过其跨省线路连接至北京相关运营商公司,将专线接入国家局专用网络,专线带宽应不低于4M;
确认专线连通并测试通过,联系国家局自动化部,申请安排工程师现场配置专线网络;
工程师现场完成网络配置和终端系统安装;
整体设计
国家局i系统及复审部专线主要用于满足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用户访问国家局i系统,以及自有庭审系统和复审部庭审系统数据交互使用。除为办公用户提供足够的网络接入接口,还要满足业务系统的带宽保证,并且需要满足国家局自动化部接入管理规范要求。针对以上需求,本次方案将进行分区的设计。IP地址等由国家局整体规划。
分区设计
对于I系统办公接入、复审部庭审系统业务接入,初步分为三个区域,用户接入区、业务区以及安全管理区。其中安全管理区会对用户访问I系统的行为进行安全审计和检测,也会对用户访问自有业务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和检测。防火墙会对用户访问I系统的行为和庭审系统的数据交互进行访问控制。
分层设计
以节约机柜空间的原则,本次用户网络方案将按照单层网络结构进行设计:机房部署核心设备,所有区域直连核心设备。
核心层是整个网络的交换核心,为整个办公网提供高可靠高稳定和支持快速愈合的三层接入服务,在核心层设计以高可靠,高速交换为主要原则。
部署方案
国家局I系统拟在网络机房内新增1台专线路由器,上联接入专用网络,下联通过跳线与网络机房内防火墙相连,防火墙通过网线分别与网络机房内2台新增24口交换机交换相连,再由接入交换机布网线至预审服务部各办公信息面板,以满足预审服务部日常办公需求。
复审部专线:拟在网络机房内新增1台防火墙,上联与运营商专用网络设备相连,下联通过网线与多媒体审理庭接入交换机相连,实现自有庭审系统和复审部庭审系统数据交互使用。
4M跨域电路租赁要求
链路路由: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地到北京(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蓟门桥机房)
链路质量:
? 链路应当保持通畅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 链路应满足传输数据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 链路端到端传输比特差错率(误码率):≤1.0×,可用率≥99.99%,网络延迟不超过40ms,链路故障率≤1次/年;
? 链路必须满足数据、语音和视频业务的传输要求;
? 链路骨干网络必须具备环路倒换、自愈功能;
? 链路必须满足与现有链路组成路由与链路的负载均衡功能。
④网络安全系统需求
为了解决内部网络办公信息的泄漏、内部网络资源的权限访问控制、网络被外部非法入侵,造成网络性能下降或服务中断、对外网站被篡改、破坏、网络被病毒、木马所感染等问题;确保一个安全网络工作环境,需要建设一套网络全安系统。
(1)管理可靠:为管理人员提供专用的安全保障业务系统,减少运行维护的成本。
(2)网络可信:保障各类办公网络、用户专用网络以及内部终端主机的安全。
(3)数据保密:防止通过网络对重要信息的刺探和窃取、保护用户知识产品、防止敏感信息的扩散
机房工程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内容:
包含机房吊顶、防静电地板、新风系统、机房照明、配电系统、防雷接地、机房建设采用模块一体化设计,包含机架式模块化精密空调和PDU、系统密度高,高效冷却,具备对应的监控和动环系统、配置相关的烟雾、水侵、等检测机制。包含机架式电池包、后备时长至少2-3小时;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机房布线及网络系统;机房安防系统、动环系统工程等。
(3)综合布线、视频监控及门禁控制系统
综合布线网络包含信息网络及电话网络,无线网络指大楼内的无线信号覆盖。
对所有场室(区)进行线路的重新规划和敷设,信息点内外网(内网和外网)、语音和监控综合布线水平子系统采用六类非屏蔽网络线。
布点原则:每个办公座位设1个语音、2个数据点(1个内网和1个外网),部分功能室和场所如审理庭、保护中心服务大厅等根据实际需求部署。
无线网络覆盖主要集中在办公大楼各楼层及保护中心受理中心。
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实际需求,结合监控布点原则及规范,在兼顾现实与发展的原则指导下,力求实现科学、适用的前端布点设计。前端摄像机采用半球与高清枪机结合,监控监视区域主要为室内外公共区域、覆盖所有楼道、纠纷处理区域、重要功能用房、审理区域(独立)视频监控。
本次建设为数字化监控,监控系统主要是由摄像、传输、控制、显示4大部分组成。摄像机通过双绞线电缆将视频图像传输到后端硬盘录像机,通过解码器将视频信号分配到监视器查看监控画面,同时可将需要传输的语音信号同步录入到录像机内。通过管理软件,可对图像进行录入、回放、处理等操作,使录像效果达到最佳。
门禁管理系统开门识别方式包括密码、刷卡和指纹、人脸识别,主要覆盖办公室、机房监控中心等主要功能室和主要出入口。通过读卡器或生物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技术辨识,使得只有经过授权的人才能进入受控的区域门组,读卡器能读出卡上的数据或生物、人脸识别仪读取信息并传送到门禁控制器,如果允许出入,门禁控制器中的继电器将操作电子锁开门。门禁系统与消防系统要实现联动,协同运作,当紧急情况发生时,消防通道的门能自动打开。
通过系统,对中心活动人员的信息进行采集和后台(黑名单)比对,为中心保卫部门打击防范、治安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与来访登记系统结合,可以在来访人员在来访登记时,授权指定的门禁点)。
出入口控制系统包括:出入口控制系统设置于重要机房(安防、消防控制室、网络机房、变配电室、锅炉房等)、楼梯出入口、库房、档案室、羁押室等位置。中心次入口设置安检通道,附带金属探测门及测温功能,满足安全进入需求。主出入口设置人行通道,进行访客预约登记系统。
(4)利旧搬迁
本项目利旧设备多,尺寸规格多样,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兼容性,确保设备性能发挥和安全运行。
设备拆除原则:设备拆除尽量保持原设备的整体性和完整性,如确实大件生产线设备必须拆解的,请业主联系设备生产厂商配合拆解。原则为不破坏设备使用功能,尽量保持外观完整。
设备搬迁工序为:停电、拆除与设备连接的管线、设备拆除,分类标签包装运输,开箱验收,清洗检修、精确就位,组合安装,设备配管。
除了成品保护和施工围蔽外,还有其他一些防护措施需要注意,如防尘处理等,在拆除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和废弃物,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如使用吸尘器、洒水等,以降低粉尘的扩散和对环境的影响。
六、验收标准:
(1)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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