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EPC总承包项目钢材采购竞谈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2105-lgdx-2023-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吉特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EPC总承包项目物资采购竞谈公告
招标编号:CRCC-2105-LGDX-2023-01
1.招标条件
1.1新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EPC总承包项目部,已由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渝发改社会[2020]7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理工大学,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EPC总承包 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县)。合同金额 1.39 亿元,合同工期 15月,开工日期: 2023年9月,竣工日期:2024年 11月。主要工程:建筑面积约53372平方米,其中学生公寓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8832.85平方米;智能金融与财会楼共六层高,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6526.36平米;学生公寓和智能金融与财会楼对应地下车库为Ⅱ类汽车库,停车位194辆,建筑面积8429.20平米;数学研究中心共五层高,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9929.02平米。以及道路、官网、电气、给排水、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12月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EPC总承包项目部(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大道69号)办理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招标文件购买费收据凭证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电子版亦可)。
5.2 竞谈文件售价(见附件1),根据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汇款备注“重庆理工大学花溪项目竞谈标书费”、“重庆理工大学花溪项目竞谈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户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项目部
账号:99011231021011258126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4时30分。
6.3递交方式为:线下递交,递交地点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EPC总承包项目部。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开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14时3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EPC总承包项目部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
联系人:杨吉特  电话:18523352813     邮箱:77172541@qq.com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项目联系人:李彬 电话:15340327791    邮箱:2279484096@qq.com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采购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EPC总承包项目部
钢材
GC01

4756.63
500
2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件2:竞谈文件购买申请表
竞谈文件购买申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购买包件号

联系地址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号

注册资本金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对应包件的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         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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