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IX标项目经理部(聚丙烯长丝非织造土工布)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1102-xj-2024-6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凯1879297939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IX标项目经理部(聚丙烯长丝非织造土工布)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609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IX标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1月10日下午18:00点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
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聚丙烯长丝非织造土工布
2.6米宽,
厚4mm
Q/CR658-2018
平方米
16405
北沿江高铁9标项目施工工地
2024年11月份

2
合计
平方米
16405


二、项目简介: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9标段起讫里程为DK211+585~DK9-241+050,正线长29.46km,桥涵比100%。主要包括含通泰扬特大桥(含黄桥高架站)29.46公里。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生产能力要求:所投包件物资的生产及供政能力满足项目施工需求。
1.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及2023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2年至2024年的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清晰可见,真实有效,检测依据《QC/R 658-2018》),并具有有效的聚丙烯长丝非织造土工布铁路产品认证证书(CRCC),土工布质量满足《QC/R 658-2018》技术要求。
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最少一份2021年至今与本次询价规格型号(聚丙烯长丝非织造土工布,4mm厚,700g/㎡)相同的的土工布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发票)。
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2021年至今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v)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1.7其他要求:①代理商可以代理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代理商与生产商不能参与同一包件投标,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②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并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③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发货通知单开始供货,如不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④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需清晰可见,真实有效,不清晰的视为未提供。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聚丙烯长丝非织造土工布采用固定价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谈判降价”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
5.1.点数检尺验收;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乙方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
5.2.甲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甲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损失责任。
5.3.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50%)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50%),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2)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90天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90天。
9.技术指标:满足Q/CR658-2018标准要求。
10.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1.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Ⅸ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韩庄路1号
联系人:杨凯(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8792979394
联系人:袁海富(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3106053111
联 系 人:赵家伟(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004273391
 
2024年11月07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609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Ⅸ标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2-XJ-2024-609(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2-XJ-2024-609 (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税率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聚丙烯长丝非织造土工布
2.6米宽,
厚4mm
Q/CR658-2018
平方米
16405




合计
平方米
1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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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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