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郎溪华涛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2亿米纺织面料、1000吨熔喷布、2000吨砂洗成衣、3000吨卫生材料和2亿只口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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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富文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郎溪华涛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2亿米纺织面料、1000吨熔喷布、2000吨砂洗成衣、3000吨卫生材料和2亿只口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7033916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加工2亿米纺织面料、1000吨熔喷布、2000吨砂洗成衣、3000吨卫生材料和2亿只口罩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经都十四路南侧,经都三路东侧

建设单位:郎溪华涛纺织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炎羿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次扩建工程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34262.27m2。项目在立项筹备阶段,拟自产1000吨熔喷布用于厂内口罩的生产,随着熔喷布市场的发展,目前熔喷布供应充足,价格适中,故建设单位拟外购熔喷布进行口罩的生产,自身不再进行熔喷布的生产活动。项目建成后可年加工2亿米纺织面料(其中印花布3000万米、植绒布2500万米、烫金布1500万米、复合布2000万米、漂白布10000万米、压延布1000万米),年产砂洗成衣2000吨、卫生材料3000吨、口罩2亿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循环冷却废水、活性炭脱附废水和蒸汽凝结水全部用于漂洗用水,不外排;喷水织机废水、综丝清洗废水、预缩废水、漂洗废水、砂洗成衣废水、除喷马骝废气废水、水刺废水经提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喷水织造、预缩、漂洗等工段用水,剩余的部分%与生活污水一同接管入经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沙河。

(2)废气

印纸废气+印花废气:建设项目拟在数码打印机及烘干系统的外部设置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的三侧做围挡至流水线下方,只留印花纸的进口与出口),采取顶部抽风的形式捕集印纸废气;采取在印花机热辊筒的外部设置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的三侧做围挡至流水线下方,只留布匹的进口与出口),采取顶部抽风的形式捕集印花废气,捕集的印纸废气和印花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4)排放,主要污染物NMHC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植绒废气:建设项目拟在植绒机的胶槽区域设密闭房,将胶槽罩在密闭房内,采取在胶槽上方抽风的形式捕集涂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在烘道进口和出口的上部分别设置集气罩抽风,同时在烘道的上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微抽风的形式捕集植绒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捕集的植绒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5)排放,主要污染物NMHC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去浮毛废气:建设项目拟采取在去浮毛间顶部抽风的形式捕集去浮毛废气,捕集的去浮毛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6)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烫金废气:建设项目拟在烫金机的胶槽区域设密闭房,将胶槽罩在密闭房内,采取在胶槽上方抽风的形式捕集涂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在烘道进口和出口的上部分别设置集气罩抽风,同时在烘道的上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微抽风的形式捕集烘干、热辊压贴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12台烫金机,拟分为两组,每组设有烫金机6台,每组烫金机捕集的烫金废气分别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共设2套)处理后,尾气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共计2根,编号:DA007、DA008)排放。

复合废气:建设项目拟在复合机的胶槽区域设密闭房,将胶槽罩在密闭房内,采取在胶槽上方抽风的形式捕集涂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在烘道进口和出口的上部分别设置集气罩抽风,同时在烘道的上部设置若干自然排风口自然排风的形式捕集烘干、热辊压贴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10台复合机,拟分为两组,每组设有复合机5台,每组复合机捕集的复合废气分别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共设2套)处理后,尾气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共计2根,编号:DA009、DA010)排放,主要污染物NMHC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调胶废气+涂覆烘干废气:建设项目拟采取调胶房内抽风的形式捕集调胶废气,采取在涂层机的胶槽区域设密闭房,将胶槽罩在密闭房内,采取在胶槽上方抽风的形式捕集涂覆废气;在烘道进口和出口的上部分别设置集气罩抽风,同时在烘道的上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微抽风的形式捕集烘干废气,捕集的调胶废气、涂覆烘干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三级循环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装置(配套脱附、冷凝回收系统)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11)排放,主要污染物DMF、甲苯和VOCs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聚氨酯干法工艺”中的标准要求。

密炼废气+开炼废气+过滤废气+压延废气:建设项目密炼机卸料口、输送小车输送轨道、开炼机、过滤机、压延机及物料输送皮带均在一个平面,采取在上述设施构成的流水线外层设置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的三侧做围挡至流水线下方),采取在密炼机卸料口、开炼机、压延机产生废气量相对较大的位置设置抽风口捕集上述工段产生的废气,捕集的上述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高压静电回收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12)排放,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聚氯乙烯工艺”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PVC树脂粉、碳酸钙拆包投料废气+高搅废气+密炼投料废气:建设项目采取在密闭的PVC树脂粉、碳酸钙拆包投料间上部抽风捕集废气;在每个高速搅拌机卸料口的上方设计集气罩(1.0m×0.65m)抽风捕集高搅废气、密炼废气,集气罩三面设铁皮围挡至地面,一面设软帘围挡至地面,捕集的PVC树脂粉、碳酸钙拆包投料废气、高搅废气、密炼机投料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13)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聚氯乙烯工艺”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发泡剂、稳定剂拆包投料废气:建设项目采取在密闭的发泡剂、稳定剂拆包配料间上部抽风捕集废气,捕集的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14)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聚氯乙烯工艺”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发泡废气:建设项目采取在通过式发泡炉的进口和出口的上部分别设置集气罩抽风,同时在通过式发泡炉的上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微抽风的形式捕集发泡废气,经1套循环水间接冷却装置+高压静电回收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15)排放,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聚氯乙烯工艺”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开清废气:建设项目无纺布生产线密闭化程度较高,粉尘主要在开松阶段产生,原料经人工投入喂棉机输送平帘处,物料自动输入开松机,开包喂入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喂棉机输送平帘上方的三面围挡及喂棉机吸风装置引风收集,其他开清棉产尘工段均在密闭的机械设备内部,密闭抽风收集。共设6条无纺布生产线,每条无纺布生产线捕集的开清废气经生产线自带的1套复合圆笼除尘机组处理后,尾气合并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16)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涂布、烘干废气:建设项目拟在胶带涂布机的胶槽区域设密闭房,将胶槽罩在密闭房内,采取在胶槽上方抽风的形式捕集涂布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在烘道进口和出口的上部分别设置集气罩抽风,同时在烘道的上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微抽风的形式捕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烘干废气。捕集的涂布、烘干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17)排放,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导热油锅炉废气:建设项目导热油锅炉采用FGR烟气内循环燃烧器的低氮燃烧工艺,锅炉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18)排放,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满足《2020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相关要求。

喷马骝废气:建设项目2#生产车间和3#生产车间内分别设有一个密闭的喷马骝房(4m×4m×3m),内设1个水帘喷马骝平台,拟在水帘喷台后方抽风捕集喷马骝废气,捕集的喷马骝废气分别经1套水帘喷马骝平台中的水帘处理后,尾气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19、DA020)排放,主要污染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定型废气:建设项目拟在烘道进口和出口的上部分别设置集气罩抽风,同时在烘道的上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微抽风的形式捕集定型废气,共设10台定型机,拟分为两组,每组设定型机5台,每组定型机捕集的定型废气分别经1套高压静电净化器(共设2套)处理后,尾气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共计2根,编号:DA021、DA022)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本工程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风机设置隔声罩,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底座设减震垫、留减震槽、接口处做挠性连接,局部设置隔声罩,在综合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区排放限值,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化纤丝、废综丝板、废滤网、废化学纤维、熔喷布边角料、无纺布边角料、胶带边角料、废砂纸、废浮石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过滤废料、回收的增塑剂、废浮毛、除尘灰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DMF回收液、回收的甲苯溶液、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液和废导热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排放;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固废,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排放;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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