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霸州市东淀灌排泵站及渠系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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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100000190210430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霸州市东淀灌排泵站及渠系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10430001001 | ||||||||||||||||||||||||||||||||||||||||||||||
原公告内容: | |||||||||||||||||||||||||||||||||||||||||||||||
霸州市东淀灌排泵站及渠系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东淀灌排泵站及渠系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东风排渠、四清渠永金渠、田宁干渠、中亭河隔渗沟等15条河渠,总长68.32km;原址原规模拆除重建2座泵站;拆除重建水闸8座;拆除重建涵桥74座。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23160.21万元,其中:(1)勘察费最高限价为362.25万元;(2)设计费最高限价为412.3万元;(3)工程费最高限价为:22385.66万元。2.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4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1 08:30至2024-09-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和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1、服务类,一档:100万以下,收费金额480元,二档:100万-400万(含100万),收费金额880元,三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2、施工类,一档:400万以下,收费金额880元,二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异议受理人:史路阳,异议受理电话:0316-7286912,异议提出方式: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霸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话:0316-7286938 电子邮箱:67032049@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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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霸州市东淀灌排泵站及渠系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因项目调整,本项目终止招标。请潜在投标人关注相关招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