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事由
万州经开区联合坝M6地块标准厂房项目由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发包给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施工,现拟采取竞争性比选对该工程车行道防撞栏杆基础进行劳务分包。比选人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工程概况:万州经开区联合坝M6地块标准厂房项目位于万州区五桥联合坝工业园。主要工作内容为厂区内车行道防撞栏杆基础浇筑等。(具体详见清单)
2.2 建设地点:万州区五桥联合坝工业园
2.3 比选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中包含的车行道防撞栏杆基础等。
2.4 工期要求:以项目部通知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60日连续工作日,每延期一天,处违约金5000元。
2.5 最高限价:综合报价,工程总价27.5万元。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建筑企业,2015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施行后注册的公司,如仅取得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为专业承包资质,视为不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不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
3.2 具有良好信誉,在建设工程政务网站上无不良记录,若有在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建的工程或在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分包的工程,须无违约行为,无不良记录。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
3.4 参与竞争性比选的单位须为万州区本地企业或在万州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如区外企业参与竞选,竞选单位须在万州区注册登记二级分支机构,竞选单位参与竞选时必须以内部授权的方式授权其在万州的二级分支机构为比选人提供建筑服务,由其直接与比选人结算工程款,按其竞选文件中填报的税率在万州区内足额纳税开具税票。
3.5 关于委托代理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承诺书(详见承诺书模板)。
3.6 凡在比选人单位承接分包工程项目有两个以上未完工项目的,不能参与本次竞选。即使竞选人报名参与本次比选,比选人将拒收竞选文件。
备注:满足以上资格条件的竞选人,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制作竞选文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如区外企业委托二级分支机构参与竞选,竞选文件中须提供对二级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原件,明确授权内容及相关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事宜(授权委托格式自拟)。
4.竞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比选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25日。
4.2 比选文件的获取:比选文件由竞选人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z.gov.cn/)或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qsylsy.com/)自行下载。相关图纸及资料由竞选人在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4.3 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10:00。逾期送达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4 竞选人递交竞选文件时,须缴纳报名费200 元,本费用不退还。
5. 竞选保证金为0.5万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万州经开区高峰园科创中心3号楼4楼
邮 编:404000
传真:023-58155309
联系人:徐启良联系电话:13983976547
联 系 人:徐 浩联系电话:58155309
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万州经开区联合坝M6地块标准厂房项目-车行道防撞栏杆基础劳务分包竞争性比选文件.docx万州经开区联合坝M6地块标准厂房项目-车行道防撞栏杆基础劳务分包竞争性比选文件.docx
序号 | 分项或子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 | 合价 | 备注 |
1 | 车行道防撞栏杆基础 | [项目特征]1.部位:车行道防撞栏杆基础(具体尺寸及做法详见附图)[工作内容]1.放样2.植筋3.钢筋制作4.模板制作安装(必须使用定型模板)5.混凝土浇筑(自流)、拌和、养护等6.运输等 | 米 | 1500 | 180 | 270000 | 钢筋混凝土甲供,其余包工包料,按实收方计量。严格按图施工,如未按图施工,不予计量。 |
2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协调、工程验收 | 项 | 1 | 5000 | 5000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固定费用,竞选人在填写比选文件时不得调整;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比选人掌握使用,经比选人工程部、安全管理部认可后支付 |
合计 | 275000 |
202100 | 202100 | 00 | |||||||||||||||||
202100 | 202100 | 00 | |||||||||||||||||
202100 | 202100 | 00 | |||||||||||||||||
00 | |||||||||||||||||||
业14@100 | 00 | ||||||||||||||||||
300 | |||||||||||||||||||
30 | |||||||||||||||||||
30 | |||||||||||||||||||
30 | |||||||||||||||||||
附件2 | ||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标准 | ||
序号 | 违章行为 | 处罚标准 |
1 |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 50元/人/次 |
2 | 戴安全帽但未系帽带或安全帽不合格 | 50元/人/次 |
3 | 悬空、高处临边作业未系挂安全带 | 300元/人/次 |
4 | 人工挖孔桩作业时未系挂安全带、违章吊装(冒装) | 500元/人/次 |
5 | 人工挖孔桩未作业或砼浇筑前、机械钻孔桩已成孔砼浇前时桩口未封闭或封闭不到位,无安全警示标志 | 500元/处/次 |
6 | 人工挖孔桩块石采用钢丝绳吊运、人料同运 | 2000元/处/次 |
7 | 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身体赤裸者(赤膊、赤脚等)作业 | 100元/人/次 |
8 | 酒后作业 | 500元/人/次 |
9 | 在施工现场上用木材生火、烤火者 | 100元/人/次 |
10 | 建筑垃圾、钢管、模板、扣件未及时清理 | 500元/次 |
11 | 高空抛物 | 500元/次 |
12 | 开关箱无门、无锁、无漏电保护和防尘、防雨装置 | 50元/处/次 |
13 | 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 | 200元/处/次 |
14 | 临时用电线路没有埋地或架空敷设、随意搭拆 | 200元/处/次 |
15 | 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操作工疲劳作业 | 200元/人/次 |
16 | 临边洞口防护未随进度完善 | 500元/处/次 |
17 | 对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不听劝阻造成事故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 1000元/人/次 |
18 | 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 50元/人/次 |
19 | 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打人、骂人者 | 2000元/人/次 |
20 | 任意拆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未及时恢复 | 500元/处/次 |
21 | 外协单位使用总包单位水电未进行计量(从开始至结束计量) | 按实加倍计算 |
22 | 施工临时道路清扫不及时 | 500元/次 |
23 | 使用禁止淘汰的手持电动工具(无防护罩的木工锯) | 200元/次 |
24 | 电锯、平刨、钢筋加工等机械的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无护手防护装置、未安漏电保护器、无保护接零、使用淘汰开关 | 300元/次 |
25 | 氧气、乙炔瓶间距不足5米,离明火不足10米或未配备灭火器材 | 200元/次 |
26 | 从事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周围未配备灭火器并无动火审批单 | 200元/次 |
27 | 塔吊、吊车未配置专职指挥工 | 2000元/人 |
28 | 塔吊钢丝绳损坏未及时更换、挂单钩 | 500元/次 |
29 | 未严格按“十不吊”规定吊物 | 500元/次 |
30 | 上下塔机时接听电话 | 200元/人/次 |
31 | 在混凝土输送泵中直接加水 | 500元/次 |
32 | 指挥工违章指挥、上班玩手机 | 200元/人/次 |
33 | 施工升降机乘员超过9人、一次性装运荷载超过额定荷载的 | 2000元/人/次 |
34 | 外脚手架上乱堆放材料、随意拆除连墙件 | 200元/处 |
35 | 电梯井未及时防护 | 300元/处 |
36 | 卸料平台洞口四周密目网铺挂不规范 | 50元/处/次 |
37 | 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拆除临边洞口防护、防护棚等 | 200元/处/次 |
38 | 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拆除支模架受力杆件 | 2000元/处/次 |
39 | 擅自移动吊篮支架配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 3000元/处/次 |
40 | 未对甲供防护物品及时维保的 | 300元/处 |
注:1、按劳务单位违章严重程度或屡教不改可不局限以上罚款数额,其他未尽事宜以实 际情况处理。 2、罚款支付按罚款单要求执行(罚款以现金交财务部)。 3、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安全管理部。 | ||
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
附件3 |
序号 | 分项工程 | 违约行为 | 违约金缴纳标准 |
1 | 总则 | 各分项工程施工前,乙方未对班组进行质量技术交底。 | 100元/次 |
2 | 总则 | 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 | 300元/次 |
3 | 总则 | 各分项工程验收必须在乙方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 | 200元/次 |
4 | 总则 | 对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及其它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我项目部进行罚款的,则由造成施工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在监理罚款基础上。 | 双倍罚款 |
5 | 总则 | 非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或赔偿,由此造成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或)监理罚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主张的违约金、赔偿等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且每出现一次乙方将承担违约金。 | 10000元/次 |
6 | 总则 | 己方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甲方可随时抽检并送检。若抽检不合格,乙方须无条件对已使用违规材料工程进行拆除并返工,由此产生的运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或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包括工期延误在内的全部损失。 | 按合同条款 |
1 | 模板工程 | 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或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 200元/处 |
2 | 模板工程 | 墙、柱模板不按规定穿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按面积罚款,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30元。 | 50元/m2 |
3 | 模板工程 | 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 50元/处 |
4 | 模板工程 | 混凝土墙、梁、板、柱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者,除赔偿损失外,视其损失大小,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由乙方承担。 | 200元/次 |
5 | 模板工程 | 混凝土墙、梁、板、柱模板接缝不能大于2mm,违者视其后果。 | 50元/处 |
6 | 模板工程 | 梁、柱等几何尺寸超过+4mm、-5mm,违者处罚。 | 50元/处 |
7 | 模板工程 | 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堆放有序,违者处罚。 | 100元/m2 |
8 | 模板工程 | 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 | 100元/处 |
9 | 模板工程 | 私自将插筋抽动、挪位、打弯者,每根罚款。 | 20元/根 |
10 | 模板工程 | 每次模板安装完毕必须清理干净并刷好脱模剂,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钢筋绑扎,凡是不进行该道程序的罚款。另外,每根柱子要留有清理口,保证柱内的卫生,避免出现烂根情况。 | 300元/次 |
11 | 模板工程 | 模板支撑体系每次搭设好后,必须报请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模板铺设施工,否则罚款。 | 100元/次 |
12 | 模板工程 | 未按要求随意拆除模板支架的,每次罚款,造成结构裂缝等后果严重的,除赔偿损失外,加倍处罚。模板拆除不干净的,每处罚款20元。 | 200元/次, |
13 | 模板工程 | 每次拆模不得随意破坏砼棱角,成品保护,否则罚款。 | 100元/处 |
14 | 模板工程 | 每次砼施工时无足够人员值班(乙方现场负责人员不少于1人,木工不少于2人,钢筋工不少于2人)违者按每次每人进行罚款。 | 50元/人/次 |
15 | 模板工程 | 各部位模板拆除未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者罚款。 | 300元/次 |
16 | 模板工程 | 模板拆除需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不得野蛮施工,如损坏模板,发现一次罚款。 | 100元/次 |
17 | 模板工程 | 外墙模板与砼面接口要平顺,不得漏浆,否则罚款,并返修好。 | 200元/处 |
18 | 模板工程 | 拆除后的模板、木方、钢管、扣件必须分种分类堆码整齐,不得混堆,否则罚款。 | 500元/次 |
19 | 模板工程 | 对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浇筑工程,如果模板安装工程没有采取止水拉片或其它止水措施的。 | 500元/次 |
1 | 钢筋工程 | 钢筋制作:①钢筋制作的规格、品种、数量和间距及其它几何尺寸不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的,视其数量大小,除赔偿材料损失外,另按部位罚款。②钢筋下料,弯曲时,长度和几何尺寸的控制超出±30 mm的;箍筋弯钩长度不一致。③如果钢筋加工,要求平直的不平直,要求弯曲的角度不准确,或者钢筋加工后表面有裂纹、片状块锈和油污及泥土等。④钢筋焊接不合格;钢筋加工锚固不符合要求。⑤对有套筒连接要求的纵向钢筋进行连接时不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⑥钢筋进场以后,未采取有效保管措施,淋雨受潮,弄脏。 | ①200元②20元/根③20元/根④100元/次⑤20元/根⑥1000元/次 |
2 | 钢筋工程 | 钢筋绑扎:①钢筋位置绑扎不正确,保护层厚度不正确,不够数量。②钢筋绑扎好后,未做到横平竖直,或钢筋间距不均匀。③钢筋接头(包括对焊、竖焊)未按要求错开的。④主筋间距、排距不均匀;吊筋位置不正确的,或者没有放置吊筋。⑤钢筋绑扎完毕后,墙、梁、板钢筋的垫块绑扎不牢固,或者垫块间距过大,板负弯矩筋下未设置马凳铁或马凳铁绑扎不牢固。⑥钢筋绑扎时未保证钢筋搭接长度或锚固长度。⑦钢筋绑扎完毕后,乙方未进行自检,就通知项目部检查。⑧浇灌混凝土时,乙方未派人负责钢筋监护工作。⑨每次钢筋绑扎,必须保证现场工完场清,特别是垃圾,必须清理干净,凡是每次验收前不清理冲洗干净的,一次罚款100元;钢筋绑扎错误(型号、规格、间距、位置等)每处罚款20元并整改,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钢筋绑扎完后未及时清理到钢筋堆放区,每根罚款10元,并负责清理。 | ①10元/处②20元/处③10元/处④20元/处⑤10元/处⑥20元/处⑦200元/次⑧200元/次⑨200元/次 |
3 | 钢筋工程 | 钢筋机械连接:①连接钢筋时,钢筋规格和连接套的规格应一致,并确保钢筋和连接套的丝扣干净、完好无损,若发现不合格。②接头外观质量应外露不超过2扣,钢筋与连接套筒之间无缝隙。 | ①10元/根②50元/根 |
1 | 混凝土工程 | 混凝土楼地面表面平整度控制在4mm范围以内为合格、标高控制在±5 mm范围内为合格,如超以上范围的为不合格。 | 100元/处 |
2 | 混凝土工程 | 混凝土墙体标高控制在-30mm、+10mm范围内,违者每超过±10 mm。 | 10元/处 |
3 | 混凝土工程 | ①混凝土浇注后凡有蜂窝、麻面、露筋、孔洞、漏振的,蜂窝、露筋;②麻面、漏振面积超过0.25m2,并承担返工、返修损失。 | ①500元/处 ②300元/处 |
4 | 混凝土工程 | 混凝土楼梯、楼面严重露石子、无浆者按面积罚款。 | 100元/m2 |
5 | 混凝土工程 | ①混凝土浇筑完后必须按要求进行养护,保护混凝土表面润湿,未按要求养护。②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养护至少14天,确保浇筑质量,如果发现养护不及时或养护天数不够。 | ①100元/次②500元/次 |
6 | 混凝土工程 | 混凝土浇筑不得随意乱留设施工缝、冷缝,违者罚款。 | 100元/处 |
7 | 混凝土工程 | 混凝土不得任意加水,违者罚款。 | 200元/次 |
8 | 混凝土工程 | 落地混凝土及模板上的砼应及时清理回收使用,未及时清理造成浪费的,除按价赔偿处,并处罚款。 | 500元/次 |
9 | 混凝土工程 | 施工缝凿毛不及时,不彻底,不冲洗干净的。 | 200元/次 |
10 | 混凝土工程 | 每次砼施工时乙方主要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 | 200元/次/人 |
11 | 混凝土工程 | 各分部砼施工时砼数量超出规定损耗数量,项目部对超出部分数量视为浪费,劳务队按实际砼价格赔偿。 | |
12 | 混凝土工程 | 砼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 | 200元/次 |
13 | 混凝土工程 | 止水带位置不正确。 | 200元/处 |
14 | 混凝土工程 | 砼表面收光不好,表面出现裂缝和贯通缝的,后期处理发生的费用则由其乙方承担。 | 500元/次 |
1 | 砌筑工程 | 砌筑用材料不按规定浇水。 | 100元/次 |
2 | 砌筑工程 | 砌墙不立皮数杆或不按皮数杆砌筑。 | 100元/次 |
3 | 砌筑工程 | 组砌方法不正确。 | 100元/次 |
4 | 砌筑工程 | 砌筑不按规范要求留斜搓 | 100元/处 |
5 | 砌筑工程 | 砌体砂浆饱满度低于80%,并责令返工; | 100元/处 |
6 | 砌筑工程 | 砌体灰缝过大,瞎缝 | 100元/处 |
7 | 砌筑工程 | 墙垂直度偏差大于15mm,并拆除返工; | 100元/处 |
8 | 砌筑工程 | 利用过夜砂浆砌筑,或墙体砂浆强度低于设计强度95%者,返工重做并处罚 | 200元/处 |
9 | 砌筑工程 | ①不按规定放置拉结筋,每少放一根罚款,并拆掉补放;②构造柱锚固拉结筋不牢固; | ①50元/根②10元/根 |
10 | 砌筑工程 | 超过30cm宽的预留洞口未设置砼预制过梁。 | 100元/处 |
1 | 楼地面 | ①地面找平层施工时,应对主要施工通道的预埋管线进行临时覆盖保护,且覆盖物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保证所盖管线不受破坏。凡发现一处不予覆盖或覆盖不符合要求,②造成一处预埋管线破坏,除赔偿返工的各项费用外并罚款。 | ①200元/处②500元/处 |
2 | 楼地面 | ①地面面层施工和养护阶段,未设防止闲杂人员在其表面上走动的措施,②发现有闲杂人员在其表面走动,损坏了面层。 | ①200元/次②300元/次 |
3 | 楼地面 | ①块料地面养护期后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避免重物打击。电梯前室、楼梯、厅等主要通道位置每漏盖一处(1.2m2左右)②发现一处打击印痕,罚款并赔偿返工的各种费用。 | ①200元/处②300元/处 |
4 | 楼地面 | ①有光洁度或易被刮划坏的地面上需垫高作业时,垫物下应用软物隔离②造成破损的赔偿返工费用外并罚款。 | ①200元/处②500元/处 |
5 | 楼地面 | ①对有防潮防水要求的地面,严禁喷洒水清洁,严禁长流水,严禁门窗关闭不严实,造成地面潮变、霉变,②造成地面质量或美观问题,罚款并负责返工费用。 | ①500元/次②500元/处 |
6 | 楼地面 | 严禁在已经完工的地面上直接进行砂浆搅拌,一经发现,罚款并进行清理保证原有地面的清洁光滑,无麻面。 | 500元/次 |
1 | 门窗工程 | 门窗、拦杆安装时,应有保护材料措施,防止出现破损、污染等情况,否则罚款。 | 100元/次 |
2 | 门窗工程 | 严禁施工阶段因施工图便利私自撕毁保护材料,且必须负责保护材料的补扎费用并处罚款。 | 300元/次 |
3 | 门窗工程 | 门下框上严禁斗车或重物直接拖过,利用门窗洞口作运输通道的,门窗底框应木枋盖板加以保护,严禁水泥砂浆落入槽内,造成门下木放损坏则予以赔偿并处罚款。 | 300元/次 |
4 | 门窗工程 | 木门套装完毕后,严禁湿作业,必须将水源拆除,且对阳角位采用泡沫保护以防碰撞。 | 200元/次 |
5 | 门窗工程 | 门窗、拦杆安装后,未对各类五金配件用胶纸封好。 | 100元/次 |
6 | 门窗工程 | 门装饰完毕后,严禁超宽物什强行挤过门洞,造成木门扇或框损坏的,则无条件赔偿并处罚款。 | 200元/次 |
7 | 门窗工程 | 严禁在门框、扇及窗上乱写乱画乱刮,造成损坏的,则无条件赔偿并处罚款。 | 500元/次 |
8 | 门窗工程 | 门窗安装后,应经常保持门扇或窗扇的关闭状态,防止因风雨造成门窗或其他装修的损坏,凡将门窗打开后,离走时未关闭的,造成损坏的,则无条件赔偿并处罚款。 | 100元/次 |
9 | 门窗工程 | 有意粗暴开关门窗,造成门窗损坏的,无条件赔偿并处罚款。 | 200元/次 |
10 | 门窗工程 | 严禁通过窗口向外倾倒垃圾、污水或传递物品,造成窗构件损坏的,则予以赔偿并处罚款。 | 300元/次 |
1 | 内外墙装修工程 | 外墙面已施工完毕的地方,不允许在无可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造成墙面污染时,赔偿返工费用并处罚款。 | 200元/次 |
2 | 内外墙装修工程 | 外墙面施工完毕后,不得在其上方从事有污染物的油漆、水泥浆作业,造成墙面污染时则赔偿返工费用并处罚款。 | 200元/次 |
3 | 内外墙装修工程 | 脚手架上搬运重物或长物品时,如碰撞已贴好的外墙饰面材料或窗、并赔偿返工费用并处罚款。 | 100元/次 |
4 | 内外墙装修工程 | 外墙面清洗完毕后,不得在其临近从事有尘作业,以免造成污染,如确有必要时,应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造成污染则无条件负责清洗,无法清洗时负责赔偿返工费用并处罚款。 | 500元/次 |
5 | 内外墙装修工程 | 内外墙施工完毕后,严禁在墙面上乱写乱画乱划,并负责赔偿修复费用并处罚款。 | 200元/次 |
6 | 内外墙装修工程 | 在已完成室内地面的墙面上进行修补作业时,必须有保护地面的有效措施,造成地面污染或损坏时,则赔偿返工责任并处罚款。 | 200元/次 |
7 | 内外墙装修工程 | 内墙面装修完毕后,严禁水、电、通讯、燃气等专业工班私自修改,确有必要时,应召开协调会议,研究修改方案,确定成品保护措施,造成墙面污染的,应赔偿返工修复费用并处罚款。 | 200元/次 |
8 | 内外墙装修工程 | 有防水防潮要求的内墙面,不得随意用水冲洗或进行湿清洁,造成墙面污染则负责赔偿修复费用并处罚款。 | 200元/次 |
1 | 细部装修工程 | 卫生间各类器具安装时,应做好墙面、天花和地面的保护工作,若施工中有损坏,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并处罚款 | 500元/次 |
2 | 细部装修工程 | 各种器具安装完毕后,工程验收前应对易碰坏、易划坏的器具采用保护膜或纸板进行包裹保护,未进行包裹出现损坏由安装班组负责更换,已进行包裹后出现损坏,负责重新包裹好并处罚款 | 400元/次 |
3 | 细部装修工程 | 安装好的洁具池盒内,严禁倾倒垃圾,浸泡什物,洗手洗物,如经发现在使用中形成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并处罚款。 | 200元/次 |
1 | 附则 | 施工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重大立功行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 |
2 | 附则 | 对于甲方、监理单位及质监部门在做例行检查及验收未提及任何质量问题的,则奖励500元。 |
序号 | 分项或子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 | 竞选人报价 | 备注 | |
序号 | 分项或子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车行道防撞栏杆基础 | [项目特征]1.部位:车行道防撞栏杆基础(具体尺寸及作法详见附图)[工作内容]1.放样2.植筋3.钢筋制作4.模板制作安装(必须使用定型模板)5.混凝土浇筑(自流)、拌和、养护等6.运输等 | 米 | 1500 | 180 | 钢筋混凝土甲供,其余包工包料,按实收方计量。严格按图施工,如未按图施工,不予计量。 | ||
2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协调、工程验收 | 项 | 1 | 5000 | 5000 | 5000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固定费用,竞选人在填写比选文件时不得调整;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比选人掌握使用,经比选人工程部、安全管理部认可后支付 |
合计 |
202100 | 202100 | 00 | |||||||||||||||||
202100 | 202100 | 00 | |||||||||||||||||
202100 | 202100 | 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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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14@100 | 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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