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备用照明集中电源(EPS)采购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4.6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4/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3日)
项目名称 |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备用照明集中电源(EPS)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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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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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194888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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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023-61896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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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备用照明集中电源(EPS)采购 |
第一中标候标人 |
韦德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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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标人 |
重庆汇韬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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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标人 |
江苏银佳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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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 标 人 |
韦德电子有限公司 |
拟中标价 |
19467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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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82716170646L |
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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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 理部门 |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63544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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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13194888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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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7723936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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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名称): 2021年4月21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 2021年4月21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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