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及档案数字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1AT0301550185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及档案数字化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一包:《安徽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供应商名称:安徽弘毅城市发展研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欢路16号天怡新世纪商务中心西座二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贰仟元整(¥92,000.00元)
第二包: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
供应商名称:安徽易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297号优阁2幢3204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元整(¥148,000.00元)
第三包:安徽省民政厅文书档案数字化移交进馆项目
供应商名称:安徽易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297号优阁2幢3204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9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名称:《安徽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对“十三五”期间全省城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状况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形势任务,提出思路建议等。
服务要求: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评估“十三五”期间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现状、成效与不足等。
服务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项目成果不少于3万字等。
第二包:名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建设任务有:1.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数量约1.1万件、约1.1万个条目录入、约31万页全文扫描任务(由于档案工作的特殊性,工作量按验收后的实际工作量计算);2.档案展平、页号编写、拆装案卷等整理工作;3.破损档案的修裱工作等内容。
服务要求:1.档案前处理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对拟数字化的档案进行涉密性、完整性、有序性及档案实体与目录的一致性检查。档案实体破损、残缺的要进行登记与处理,目录错误的要予以修正,无数字化目录的《安徽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及档案数字化项目要予以著录。如果该档案为涉密档案,按涉密档案数字化扫描的要求进行处理等要求。
服务时间:2021 年8 月31 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技术要求和标准:1.业务性标准规范《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DB34/T450-2004)等标准。
第三包:安徽省民政厅文书档案数字化移交进馆项目
服务范围: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数量约1万件、约1万个条目录入、约15万页全文扫描任务《安徽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及档案数字化项目(由于档案工作的特殊性,工作量按验收后的实际工作量计算);2、档案展平、页号编写、拆装案卷等整理工作;3、破损档案的修裱工作等。
服务要求:档案前处理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对拟数字化的档案进行涉密性、完整性、有序性及档案实体与目录的一致性检查。档案实体破损、残缺的要进行登记与处理,目录错误的要予以修正,无数字化目录的要予以著录。如果该档案为涉密档案,按涉密档案数字化扫描的要求进行处理等要求。
服务时间:2021 年6 月30 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一)技术要求和标准1、业务性标准规范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DB34/T450-2004)
等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第一包:徐恒、张爱瑛、王珺。
第二包:徐恒、张爱瑛、张跃东。
第三包:徐恒、张爱瑛、高家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9%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金额:第一包:¥828元;第二包:¥1332元;第三包:¥89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6室,联系电话:0551-63736292/63735927。
2、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单位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 称: 安徽省民政厅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99号
联系方式: 龚处长0551-6560615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室
联系方式: 曹工/丁工/王工 0551-63736292/63735927
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工/丁工/王工
电 话: 0551-63736292/6373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