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坞文化创意总部经济产业园项目基坑监测
发布时间:2023-06-28 20: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桃花坞文化创意总部经济产业园项目基坑监测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花坞文化创意总部经济产业园项目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州审批备〔20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桃花坞文化创意总部经济产业园项目基坑监测(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大营弄以南,桃花坞大街以北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万㎡,地下建筑面积约1.9万㎡,地下2层,基坑安全等级一级,监测范围内包含苏州市控制保护建筑“费仲琛故居”,合同估算价约150万元。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3205010304040617001001 | 桃花坞文化创意总部经济产业园项目基坑监测 | 基坑监测、沉降观测 | 150.00 | 450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三、备注: 1、投标申请事宜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23〕8号文,采用评定分离法。当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为4~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 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权重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5 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权重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四、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五、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6月27日00:00至2023年07月03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姑苏区 | 地 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世纪金融大厦907室 | ||||||||
邮 编: | 邮 编: | 215011 | |||||||||
联 系 人: | 杨工 | 联 系 人: | 冯艺斌、宋羽 | ||||||||
电 话: | 0512-65720826 | 电 话: | 0512-68660989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850268492@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