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从化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0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联系人彭工020-8793221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20-8349217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从化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
项目勘察设计
招 标
招 标 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3年8月
从化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丛化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且已由广州市从化区政府同意以办文编
号:文件(2023〕12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8:2比例出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从化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从化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通过对城郊街麻一村、江埔街钓鲤村、太平镇邓村、温泉镇石
南村、良口镇达溪村、吕田镇联丰村、鳌头镇高禾村等7条村进行整体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
造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约117000平方米,包括村道路面黑色化、乡道修复、巷道硬底化、雨
水管道建设、防护墩,休闲广场、健身器材、文化宣传栏、标识系统、电气照明、给排水、地
面铺装、公共停车场建设等,重点补齐美丽乡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高村民
生活幸福感,达到市级美丽乡村的建设水平。
1)城郊街麻一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23500 平方米,项目估算总
投资为680万元。
2)江埔街钓鲤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18800 平方米,项目估算
总投资为690万元。
3)太平镇邓村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28000 平方米,项目估算
总投资为720万元。
4)温泉镇石南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6800平方米,项目估算
总投资为700万元。
5)良口镇达溪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11000 平方米,项目估算
总投资为670万元。
6)吕田镇联丰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20000平方米,项目估算
总投资为730万元。
7)鳌头镇高禾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8900平方米,项目估算
总投资为710万元。
注:上述规模的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面结构修复及改造、给
排水工程(排水最大管径为DN800mm)、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投资额约2800万
元)、配套工程等。具体的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规模
以可研批复为准。
2.4 规划用地文件:∠。
2.5 项目批准文件:广州市从化区政府办文编号:文件(2023)12240号。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8:2比例出资。
2.7 投资总额:人民币4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289.51万元,最终以立项批复文
件为准。
2.8 勘察设计范围: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
究报告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勘察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配套工程等。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0.1205 平方千米大比例尺地形图地形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
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方案、测量方案、工程物
探(含管线探测)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2.9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49.526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
价为107.658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1.868万元)。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
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
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2.10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
2.11工期:
2
(1)设计工期: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7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
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发
包人按合同设计费用的0.3%支付每天的误期损害赔偿费;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
设计费用的30%。
(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5日
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勘察总费
用的0.3%支付每天的误期损害赔偿费;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勘察总费用的3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
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
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
质;
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
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
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
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
市(2007〕86号)填写。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
3
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
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
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 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
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2)条要
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
件(招标公告第3.1(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
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从事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格式七“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
准。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
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
范(2020〕1号)确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2家设计单位、1
家勘察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符合本
项目设计资质的一方为牵头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方正式员工。联合体
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
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格式详见附件二)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
4
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
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中各方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情形的除外)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
式详见附件三)。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名单。
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_月_日 时00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月_日00时00分至2023年月_日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 资格审查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
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月_日_时分至2023年_月
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 开
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
否可以读取)
5
8 16 16 9 6 10 30
8 17 9 6 10 30
9 6 10 30
9 6 10 15 9
6 10 30 1
6.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 年月日时 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4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_月_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 开标室。
6.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
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
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 )、广 东 省招标
投 标 监 管网 ( 网 址
:
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 其它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丕需要。
8.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电话:020-87932215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1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
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
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4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
6
9 6 10 30 9 6 11 00
9 6 10 30
1
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
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8.5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君达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
文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1号
邮编:510405
联系人:彭工
电话:020-87932215
传真:∠
电子邮箱:厶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邮编:510095
联系人: 张工、赵工
电话:020-83492175
传真:020-83492060
电子邮箱:ZB83492175@163.com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望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
层)
7
邮政编码:510900
电话(手机)号码:020-87970090
传真号码: /
网址: http://www.gzggzy.cn/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3幢2层
邮编:510000
电话:020-37908635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从化区纪委监委
投诉电话:020-87933260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8
附件一:合作设计协议书
合作设计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O
致: (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和香
港不单独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 (符合招标
公告第3.1(2)条的国内投标人)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若中标,各成
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
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合作设计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注:格式仅供参考,适用于合作设计,否则可不提供。
9
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
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方(中标合同订立
中称“主方”,下同)。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
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
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方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
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牵头方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的__(风景园林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工作;
(2) (成员方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的__(风景园林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工作;
(3) (成员方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工作。
5.我单位承诺根据本单位在联合体中承担的任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入对应的勘
察设计专业人员。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
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
名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10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11
附件三: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广州市
丛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
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
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 o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
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
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须书写所有联合体各方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牵头方法
定代表人签字及由牵头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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