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1-210105-00261
二、项目名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上门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舍利塔街道、黄河街道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上门服务
供应商名称:福寿康(上海)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市辖区虹口区沈阳沈河区惠工街205号恒基大厦1001号
中标(成交)金额: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陵东街道、三台子街道、四台子街道、鸭绿江街道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上门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万佳宜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18号201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皇姑区舍利塔街道、黄河街道2个街道。按照《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根据服务对象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其中,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20小时;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30-45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眼于沈阳市多层次、多样化、差异化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服务对象家庭进行适老化、信息化改造,着力将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护理服务向家庭延伸,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服务对象进行实时监测,实现智能看护,全面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民发【2020】18号)以及《关于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文件中《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规定,服务项目包括理发、助浴、送餐、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助行、起居照料、失禁清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喘息服务、健康管理等11个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上门服务机构应采取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每月至少1次派出签约医护人员或护理人员,入户对服务对象进行血压、心率等基础健康项目检查,普及健康生活常识。服务机构可根据老年人家庭照护需求,采取“一户一策”定制个性化服务包,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提供相应时长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有效期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其中失能失智的给予每人每月45小时、半失能的给予每人每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县(市)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与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服务标准: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运营状况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登记成立、具备相应服务资质且在我市开展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服务能力:一是对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能力;二是基本医养服务能力;三是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能力;四是24小时接受应急呼叫及处置能力(拥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管理和服务团队)。服务机构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服务机构须提前为上门服务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等相关服务保险。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在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确定的9个基本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喘息服务、助急服务等内容。同时,上门服务机构应采取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每月至少1次派出签约医护人员或护理人员,入户对服务对象进行血压、心率等基础健康项目检查,普及健康生活常识。服务机构可根据老年人家庭照护需求,采取“一户一策”定制个性化服务包,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提供相应时长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服务范围:陵东街道(金山社区、东窑社区、万方社区、西窑社区、万山社区、观音社区、富丽阳光社区、上岗子社区、文官社区、城建北尚社区、居易青年城社区、文官村委会)、三台子街道(桔蔷社区、梅江西社区、五四社区、新航社区、梅江东社区、北飞社区、百花社区、牡丹社区、乐山社区、松莲社区、柳江社区、东油馨村社区、芙蓉山社区)、四台子街道(中航社区、溪湖社区、滦河社区)、鸭绿江街道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服务要求:根据评估结果及老年人实际照护需求,以《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服务项目为基础,制订“一人一策、一床一案、一户一档”的照护服务方案,并组织服务人员在为经综合能力评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服务 包括理发、助浴、送餐、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助行、起居照料、失禁清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9项服务。每月与老年人及其家庭逐一确认具体服务项目,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时间:给予每人每小时补贴30元,根据服务对象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其中,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20小时;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30-45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标准:理 发:头发的修剪、清洗等,不包含焗 油、染发等 助 浴:擦浴、淋浴等并更换衣物 送 餐:将餐饮送到指定地点(餐费另计) 制作老年餐:入户为老年人制作“二菜一汤” 套餐(不含食材) 室内清洁:老年人居室的地面、桌椅、餐具、 床和衣物等清洁、整理(不含擦 玻璃) 助 行: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或陪同老年人就近 购物、探访等 起居照料:清洁面部、口腔、手部、梳头、 穿衣和如厕 失禁清理:为大小便失禁的老年人提供皮 肤的清洁服务 生活自理 能力训练:帮助肢体活动障碍的老年人日 常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喘息服务:安排护理人员上门或者将老人 接到服务机构进行替代照料,为 老人家属提供休息时间。 健康管理:以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每月至少 1 次派出签约医 护人员或护理人员入户对服务对象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 案。 助急服务:配合信息化智能看护系统,为有 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相应助急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彦萍、陶毅、谷力、付殿强、张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17000元/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民政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024-86855190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甲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项目联系人:白云鹏
电 话:024-2282560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上门服务2次.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