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2018年度开发区片区区管学校暑期维修或专项工程项目南京市翠屏山小学暑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1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n180817-01
预算金额1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盛兴伟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季永建186025303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2018年度开发区片区区管学校暑期维修或专项工程项目南京市翠屏山小学暑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2018年度开发区片区区管学校暑期维修或专项工程项目南京市翠屏山小学暑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工程
招标组织形式 依法招标 项目属地

(江宁分中心)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2018年度开发区片区区管学校(幼儿园)暑期维修或专项工程项目南京市翠屏山小学暑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 AJN180817-01SG
1.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建设项目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2018年度开发区片区区管学校(幼儿园)暑期维修或专项工程项目南京市翠屏山小学暑期维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经管委行审[2018]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15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15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华盛兴伟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南京市翠屏山小学暑期维修工程
2.2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区域内开发区学校
2.3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2.5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191.00万元
2.8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改造修缮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市翠屏山小学校园内道路及排水管网维修工程、立行馆屋面维修工程、行政楼外墙维修工程、智慧教室装修工程项目建设。主要含部分拆除工程、墙体砌筑工程,室内装潢、水电安装工程。
2.10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1662 m2;改造修缮面积:1662 m2;建筑面积:1662 m2;建筑物层数:1 层;其中地上层数:1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0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造价:191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662 m2;幢数:0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5.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6月29日16时23分到 2018年7月6日16时23分为止
8.其他
8.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和所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12月-2018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5投标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代理机构:江苏华盛兴伟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9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9号
邮编:2111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人:季永建
电话:17372979219 电话:18602530317
传真: 传真:025-5119578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15859451@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天福园支行
账号: 账号:1011310104000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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