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便携式生物毒性分析仪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便携式生物毒性分析仪
项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82好甲
项目概况:便携式毒性分析仪是针对环境污染、紧急事故、安检及常规检测等。包括:照度计*1,通讯模块*1,野外便携箱*1,微量移液器(100μL、300μL和1000μL)各1支,试管架*1,化学发光法测试套件(50次测试)*1套,第二代ATP测试套装100次/套*1套。
项目资质要求:
1、具有相应生产或销售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如提供进口产品需要厂家项目授权书。
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无不诚信记录(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和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关联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无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请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如上述查询结果有发生仲裁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资格预审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登录水务集团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syswjt.kdcloud.com/index.html?accountId=1333320720616295424&appNumber=srm&formId=srm_portal&userId=guest)应将以下原件扫描件进行上传并按网站提示进行资格预审。
1、具有相应生产或销售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如提供进口产品需要厂家项目授权书。
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无不诚信记录(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和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关联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无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请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如上述查询结果有发生仲裁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包括所资格预审项目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等)。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格预审材料,招标人有权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材料造假,投标人应承担一切后果。
三、资格预审时间及地址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7时00分
资格预审时间为每天8:30-17:00
资格预审方式:登录水务集团供应商门户网站进行线上资格预审
联系方式: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赵岐024-83963332-666
沈阳水务集团招标采购部供应商管理科:024-22821229
 
沈阳水务集团招标采购部
                                            2024年7月19日
 注:1、请各投标人登录水务集团供应商门户网站按网站首页“帮助文档栏中供应商操作手册”内容完成平台注册并进行资格预审。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提交报名资料未通过审核的时间风险,报名截止时间后报名通道自动关闭,因资料不合格而未能报名成功的责任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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