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二审案件(一审案号:(2024)粤0311民初3128号)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采购实施前)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行采购项目
服务类采购需求公告(采购实施前)
项目名称 |
二审案件(一审案号:(2024)粤0311民初3128号)专项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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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门 |
燃气发展与市政管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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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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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
直接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要求如下: 1.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相关从业资质。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2.服务要求: (1)本项目禁止进行分包、转包或拆分; (2)供应商有对本项目资料数据进行保密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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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1.深入研究案件并起草本案的答辩状,提出证据材料清单初稿交我局审核确认; 2.汇报本案的代理思路,参与我局组织的诉讼案庭前讨论、演练会议; 3.根据讨论、演练会议的结果,调整应诉策略,最终形成答辩状及证据材料清单; 4.联系法院,提交行政答辩状及证据材料清单,并与法院保持沟通,做好案件开庭前的准备; 5.按照法院要求参加庭审,并根据庭审情况适时调整应诉策略及辩论内容; 6.做好案件跟踪,配合我局接收判决并提醒我局相应的诉讼期限; 7.完成案件结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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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1.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至案件结案为止 2.服务方式:采取远程和现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3.付款方式:案件结案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凭出具的正规税务发票公对公转账。 4.验收要求:验收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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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吴泳芙 联系方式:0755-88212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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