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泾镇]无锡东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超细纤维洁净布、1.5亿片眼镜布、1600万片眼镜袋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年产1500吨超细纤维洁净布、1.5亿片眼镜布、1600万片眼镜袋新建项目
项 目 名 称:
无锡东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
编 制 日 期: 2024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六、结论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1500吨超细纤维洁净布、1.5亿片眼镜布、1600万片眼镜袋新建项目 | |||||||||||||||||||||||||||||||
项目代码 | 2409-320269-89-03-151447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江苏 省(自治区) 无锡 市 江阴 县(区)长泾乡(街道) 西园路19-2号 (具体地址) | |||||||||||||||||||||||||||||||
地理坐标 | ( 120 度27分1.536 秒, 31 度 45 分 7.301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C1789)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十四、纺织业17 28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江阴市长泾镇人民政府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江阴长泾备〔2024〕159号 | |||||||||||||||||||||||||||||
总投资(万元) | 5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8 | |||||||||||||||||||||||||||||
环保投资占比(%) | 0.76 | 施工工期 | 3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6066.76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要求, 本项目属于“十四、纺织业17 28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中“有喷墨印花或数码印花工艺的;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的;有喷水织造工艺的;有水刺无纺布织造工艺的”,未涉及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无需设置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详见表1-1。 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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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情况 | 《江阴市长泾镇工业园区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于2023年通过江阴市人民政府审批,澄政复<2023>51号。 《江阴市长泾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5年通过江阴市人民政府审批,审查文号:澄政复<2015>52号。 江阴市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发布:关于印发《江阴市镇(街)工业园区四至范围》的通知,文号:澄工改办〔2022〕1号。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建设项目与相关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
①、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江阴市长泾镇西园路19-2号 ,根据《江阴市长泾镇工业园区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本项目建设地位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②、根据《江阴市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澄工改办〔2022〕1号,关于印发《江阴市镇(街)工业园区四至范围》的通知。长泾镇工业园区四至范围:重点工业园区:东至后巷路、花园路,西至长泾河、新泾河,南至云顾路,北至汤浜河、规划道路。
本项目位于江阴市长泾镇西园路19-2号 ,不在工业园区四至范围内。故本项目不涉及 《江阴市长泾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及其批复。
③、根据《江阴市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澄工改办〔2024〕1号,关于印发2024年江阴市园区外优势企业白名单的通知,该公司在其白名单中。根据《园区外优势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澄工改发〔2022〕4号,支持暂不具备搬迁入园条件的优势企业适度开展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
2、与产业定位的相符性分析
3、土地规划相符性
4、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
5、声环境规划相符性
6、产业政策分析
7、《江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相符性
8、“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江阴市长泾镇西园路19-2号,根据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与国家级、江苏省生态红线、无锡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最近保护目标之间关系见1-2。
表1-2 生态功能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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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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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1、项目概况 无锡东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位于江阴市长泾镇西园路19-2号,利用自有厂房6066.76平方米,购置国产打卷机、退卷机、裁断机、分切机、针织圆机、缝纫设备、空压机、冷干机、压烫机、激光切割机、喷墨打印机、转印机等设备184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超细纤维洁净布1500吨、眼镜布1.5亿片、眼镜袋1600万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十四、纺织业17 28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中“有喷墨印花或数码印花工艺的;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的;有喷水织造工艺的;有水刺无纺布织造工艺的”,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 项目产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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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本项目主要从事超细纤维洁净布、眼镜布、眼镜袋的生产,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2及图2-3。超细纤维洁净布:涤纶丝 S1废丝 织造N1噪声 染色(外加工) 打卷N2噪声 超细纤维洁净布 图2-2 超细纤维洁净布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眼镜布、眼镜袋 超细纤维洁净布、染色布 原纸 G1(颗粒物)G2(有机废气) 喷墨打印S3废抹布水性墨水 裁剪N3噪声S2废布N4噪声 G3(有机废气)电加热190℃~220℃ 转移印S4废纸 N5噪声转移印纸 电加热130℃~180℃ 压烫N6噪声 烫金箔 S5废线头线 包装缝纫N7噪声 包装眼镜布 眼镜袋 图2-2 眼镜布、眼镜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利用自有厂房6066.76平方米进行建设,不涉及“化工、农药、石化、医药、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金属表面处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他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工业企业”,不存在场地污染问题,符合《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关于规范工业企业场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3>246号)文件中相关要求。 目前该地供水、供电设施均已完善,污水管网已接通,生活污水通过接管口接入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故本项目所涉及的厂房无场地污染等环境问题。 |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报告选取2023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根据《2023年度江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各评价因子数据见表3-1。 表3-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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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江阴市长泾镇西园路19-2号 ,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即原点(0,0),边长500m范围内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见表3-4。
表3-4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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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关标准,具体见表3-6、表3-7。
表3-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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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控制 指标 | 项目建设地所在区域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且属于“双控区”。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因子:
废水:COD、氨氮、TP、TN
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见表3-10。
表3-10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单位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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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利用自有厂房进行建设,无需新建车间和厂房,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且施工时间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该阶段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装运、安装噪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施工、建筑隔声,减少对周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 该阶段废水排放主要是施工现场工人排放的生活污水,该阶段废水排放量较小,纳入厂区的市政污水管网,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该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各类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等。包装物基本上回收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综上,该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些影响因素都随之消失。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废气 (1)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气产生、排放情况见表4-1。 表4-1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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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2)源强核算过程 根据生产工艺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环节产生的颗粒物及喷墨打印、转移印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 废气排放口情况 表4-2 建设项目点源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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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①噪声源调查表 表 4-17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备注:坐标轴取厂界东南角作为原点,确定设备空间相对位置。 建设项目噪声源对厂界贡献值预测见表4-18。 表4-18 建设项目噪声源对厂界贡献值预测 由上表可见,主要噪声设备经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后,东、南、西厂界各预测点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可行。本项目建设地周边5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无需对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分析。 ②噪声防治措施及投资表 表4-19 工业企业噪声防治措施及投资表 本项目噪声源经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等防治措施后,再通过建筑物的隔声和距离衰减,噪声能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故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实地勘察,最近敏感目标洪家宕村民住宅距离本项目厂界130m,噪声源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敏感点能维持《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2类区标准,故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本项目噪声污染物监测地点和频次如下: 表4-20 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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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4、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织造环节产生的废丝,裁剪环节产生的废布,转移印环节产生的废纸,缝纫环节产生的废线头,水性墨水包装环节产生的废包装桶,喷墨打印机换色时使用抹布进行擦拭清洁会产生废抹布,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职工生活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见表4-21。 表4-21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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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DA001/喷墨打印、转移印 | 非甲烷总烃 | 经风机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DB32/4041-2021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 mg/m3,速率≤3kg/h | |||||||||||||||||||||||||||||||||||||||||||||||||||||||||||||||||||||||||||||||||||||||||||||||||||||||||||||||
生产车间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车间通风 | DB32/4041-2021表3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4 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达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关标准: NMHC≤6mg/m3(监控点处 1h平均浓度)、NMHC≤2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 ||||||||||||||||||||||||||||||||||||||||||||||||||||||||||||||||||||||||||||||||||||||||||||||||||||||||||||||||
颗粒物 | 滤筒除尘装置 | DB32/4041-2021表3标准,颗粒物浓度限值≤0.5mg/m3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生活污水 | COD、SS、氨氮、总磷、总氮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张家港河 | 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L):COD≤50、SS≤10、氨氮≤4、总磷≤0.5、总氮≤12 | |||||||||||||||||||||||||||||||||||||||||||||||||||||||||||||||||||||||||||||||||||||||||||||||||||||||||||||||
声环境 | 针织圆机、打卷机、退卷机、裁断机、分切机、缝纫设备、压烫机、激光切割机、喷墨打印机、转印机、空压机、风机等,噪声源强≤90dB(A) | 噪声源均设置在建筑物内,合理布局,合理作业,定期维护 | 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一般固废:废丝、废布、废纸、废线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各类固废均不外排。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厂区地面均硬化处理,厂区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污水全部接管集中处理,固废暂存场所做好防渗、防流失等措施,防止污染物通过渗漏污染地下水或土壤。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建设地距离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较远,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设置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保安全工作,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则和完善的事故应急计划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手段和设施。 2、车间内严禁烟火,严格操作规范,制定一系列的防火规章制度,厂内车间应在进口处的明显位置设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 3、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处理,防止物质渗漏。 4、加强职工安全环保教育,增强操作人员的责任心,防止和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5、结合消防等专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科学处置,将事故破坏降至最低限度,同时考虑各种处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及有效性。 6、废气处理设备内应安装压差计及报警仪,在设备内排风不畅的情况下报警、停机,避免通风不畅引起导致事故发生。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十二、纺织业17-26-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中 “其他”,属于登记管理。建设单位需加强环境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环保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原辅材料储运管理制度、水电能源节能降耗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维护管理制度、排污许可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相关要求设置排污口并张贴排污口环保标识牌。 ①废水:厂区现设置污水和雨水接管口各1个,按规范设置排污口标识牌、监控池或采样井,雨水排放口前端设置排放井,便于日常检查、采样检测,排放口安装截止阀; ②废气:本项目设置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气筒设置用于监测采样用的监测平台和采样孔。 ③固废: 厂区现设有1个一般固废堆场及1个危险废物暂存区,分别按规范设置标识标志牌、信息公开栏等。 3、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措施见下表 表5-1 本项目环保投资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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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针对污染物产生特点,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长泾镇内平衡;生活污水纳入江阴市长泾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固废均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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