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28]wh[gk]2018003
预算金额46.9万元
招标公司平和县医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建卫达康工贸有限公司46.9万元
中标联系人-18005964567
公告正文
平和县医院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和县医院

乙方福建卫达康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8]WH[GK]2018003平和县医院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通用应用软件 通用应用软件 1 国内 469000 469000 杏林 V12.0.0.0
合计: 469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玖仟元整(¥469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平和县医院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项目内容包含乙方工程师现场实施、部署、数据校对 5.2对专职人员、信息科维护工程师、临床医生就软件的使用和功能进行培训,至其能使用软件 5.3包含本次院感系统与医院HIS、LIS、EMR、PACS等系统对接费用。 5.4若医院与杏林NIS系统对接的数据源发生变更,包括第三方系统如HIS、LIS、EMR、PACS等软件变更,接口方式变更等,杏林NIS系统需要重新部署安装,需要另行收费,具体金额双方协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切按招标文件严格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70 验收完毕后
2 25 正常运行超过3个月后
3 5 正常运行超过一年后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约时间至第三期合同款支付完毕。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因甲方的第三方厂家接口原因和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设备金额的 0.5‰。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甲方的第三方厂家接口原因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期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4其他违反合同内容的违约责任:违约方每违约一次,赔偿对方合同总价5‰。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一切按招标文件严格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任一方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切按招标文件严格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5.1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a、乙方应按甲方客户要求,于安装调试完毕后给甲方现场培训,并提供相关培训材料. b、乙方应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服务指南等。 c、杏林NIS系统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见附件《杏林NIS系统功能确认书》。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准确、全面的字段或信息化基础不全造成的延时或功能不全,不能影响系统验收,待甲方提供相应接口后,乙方免费对接。 d、甲方需协助乙方完成杏林NIS系统单项目验收,杏林院感软件验收后,甲方不可因其他项目未验收造成杏林NIS系统验收障碍或款项支付和推迟验收时间及付款时间。 15.5.2软件运行环境 a、院感系统数据源 √ 甲方客户业务系统 □ 医院集成平台 甲方客户信息环境基础 HIS LIS EMR PACS/RIS 手麻 移动护理 集成平台 厂家名称 福建易联众 接口方式 视图 视图 视图 视图 b、乙方提供杏林NIS系统接口文档,具体内容参考附件2-《杏林NIS系统部署手册--接口文档v3.3.4》由甲方协调第三方根据杏林标准接口文档内容完成接口。 15.5.3服务内容 乙方承诺在维护期内对杏林NIS系统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1.2.3.(1)质保与维护 乙方提供壹年免费维护服务(免费维修、巡防等),日期从验收之日算起。期间,由于软件自身问题造成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对系统进行有效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质保期后维护费:质保期过后服务费由院方和软件制造商杭州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另行协商。 (2)技术/网络服务 a、如果本产品发生故障,甲方客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乙方反馈问题,乙方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支持顺序电话、远程、现场。 b、拨打乙方技术热线:Tel: 400-803-0061,电话技术支持的时间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下午20:30(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内,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0.5小时,到现场时间不超过48小时。 c、Email服务: xinglinyg@xinglin-tech.com,将问题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服务邮箱。 d、微信服务:关注“杏林院感”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了解杏林NIS系统,或提出咨询、投诉、建议、院感系统问题等内容。【打开 微信--右上角加号'+'--添加朋友--查找公众号--搜索'杏林院感'或' xinglin_yg',点击‘关注’】 15.5.4应急服务 针对一些独特的、客户不可预知的且客户自身不能处理的突发事故,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协调,若有需要可提供上门服务。如突发事故是软件自身原因造成的,则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突发事故是非乙方软件因素造成的,相关费用由客户承担,具体金额双方自由协商。 15.5.5定制化服务 乙方以成熟产品为平台,遵照客户化开发管理流程,实现客户的合理的个性化需求。合理的个性化需求甲乙双方根据需求内容协商,个性化需求不列入验收条款。 15.5.6培训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的软件培训服务,协助客户提升自我维护和应用系统管理能力,实现系统的最大价值。 15.5.7数据恢复服务 甲方数据出现不可挽回损失时,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备份数据,帮助甲方进行数据恢复。

甲方: 平和县医院 乙方: 福建卫达康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路东端102号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695982196
联系方法: 1800596456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鑫支行
账号: 账号: 9080215060010000293760


签订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平和县医院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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