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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外电引入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外电引入工程招标公告
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 项目外电引入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TJGBJF-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 项目-01 招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发出时间:2024年07月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条 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外电引入工程; 2.工程地点:成都市龙泉驿经开区南二路与车城东四路交叉口; 3.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7638.09m;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二期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本工程包括:研发楼(5F=25.95m)、动力中心(3F=25.35m)、测试实验中心(3F=19.m)、厂房(3F=27.5m)、宿舍(9F=28.6m)、食堂(3F=17.8m)、辅助设施等19个单体建筑,占地约为6.8万平方米; 4.主要结构类型:混凝土结构 ; 5.承包方式:工程技术服务,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包机械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资料、包验收、包风险、包措施、包成果方式。 6.工程内容:外电高压线路引入及箱变安装、调试、验收。 7.质量要求:合格 8.现场条件: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可自行踏勘现场。满足三通一平并具备施工条件。 第二条 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 第三条 本工程对投标人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应具有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和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完成本招标内容的工程施工业绩。 6.经勘察工程现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外电引入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7.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第四条 投标费用: 1.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582688.61元(大写:伍拾捌万贰仟陆佰捌拾捌元陆角壹分 ),此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也可选择在投标人首次验工款中抵扣),待完成分包合同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标准后,招标人于30日内返还投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利息不计)。 2.若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具有合同约定的履约能力被中途退场,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扣罚投标人部分乃至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第七条 工程承包范围、报价方式及招标控制价: 一、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完成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外电引入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 的报价方式。综合考虑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按照外电引入进行综合报价,其余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清单未单独列项,但投标人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包含在已列项目的综合单价内,不单独计取,投标人须进行全面综合考虑。同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质量要求、招标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认真核对核实,依据施工方案和现场踏勘等要素情况,综合考虑填报综合单价,但不得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各项数据。 2.1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书”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报价。 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 2.3招标文件及报价清单中未明确的其他费用已含在已列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 3.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含洽商变更及合同外增加内容):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只计算实体部分);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合同的价格: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原则重新组价乘以变更工程量变更合同价款。 4.承包范围费用(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内容: 清单中的单价为相应工程作业计价细目下全部作业的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本合同范围内所需的人员工资及辅助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车辆机具费、车辆维修费、燃油费等直接费、现场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福利费、食宿费、人员车辆险费、冬雨季施工费、抢工费、因各级检查临时停工及清扫费用乙方公同管理人员的管理费、利润、上缴税金、涉铁相关配合费、措施费及各种手续等各项费用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的施工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工程技术服务,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包机械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资料、包验收、包风险、包措施、包成果方式。 第九条 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 年8 月20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过程中,按招标人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 第十条 合同形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和创优目标: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一般使用标准,同时符合招标人实际要求使用标准。 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的组成: 1.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导致废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不晚于2024年7月10日以书面形式并委派专人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第十四条 现场考察: 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工程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考察。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书并勘察现场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2024年7月30日以前提出书面质疑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质疑以传真方式进行答复,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踏勘后可能提出对投标和招标文件(包括图纸)等方面的问题。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作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现场,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自身责任和风险及因此为招标人带来的损失及风险。 第十五条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组成: A.投标函 B.投标报价书; C.承诺书; 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F.营业执照并加盖法人公章;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由招标人全部留存,投标人无权索回。 第十六条 工程计价规则: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包含临时电引入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后期因变更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做任何调整。 第十七条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有关投标内容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但应简洁、明了,详略得当。 3.投标文件除图纸须用A3纸装订外,其他内容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并应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 4.投标文件应印刷清晰整洁。 第十八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60天。 第十九条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以U盘形式投递)。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投标技术文件部分除外)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和增删。 第二十条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信封和外层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2.内层信封和外层信封上都应包括: (1)投标文件递交场所的名称和地址。 (2)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a.投标工程名称: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外电引入工程。 b.2024年7月30日时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密封袋外包装为普通牛皮纸,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两枚,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第二十一条:投标、开标: 招标要求: 1.招标会定于2024年7月25日10 时整。 2.招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创意路2628号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2024年8月05日 10时前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创意路2628号 3.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开标要求: 1.开标日期:2024年8月05日 10时整。 2.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创意路2628号 第二十二条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第二十三条 评标: 1.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综合评议。 (2)质量高、价格合理、施工方法先进,企业信誉好。 2.评标方法:合理低价中标法。经招标人测算严重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按照废标处理。 3.废标原则: (1)评标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可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5.如本次招标未达到预期效果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再次进行招标。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授予: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最大限度满足综合评标原则的投标人。在价格及其他条件满足招标人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优先授予。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的权利和责任: 1.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 2.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3.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4.招标人应及时履行相应付款义务。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的权利和责任: 1.投标人负责合同范围及工程内容所规定的各项工作。 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备查。 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承揽任务。否则,应承担本合同暂估总价10%的违约责任。 4.投标人对本合同承揽提供产品的构架安全负责,相应的质量安全事故引发的侵权赔偿责任由投标人一概承担。 5.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合理、完善的可行性的外电引入方案,并须经招标人及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实施。 6.投标人外电引入施工必须符合本单位及供电局相关要求,专业人员充足,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7.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8.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及收据等收款凭证。 第二十七条、合同变更、终止、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人员必须无条件退场,且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一)投标人作业能力不足以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工期进度不能按时完成的。 (二)不服从招标人管理组织的。 (三)发生争议不采取合法方式解决,而是采取聚众滋事、围堵办公室等极其恶劣手段的。 第二十八条 中标通知: 1.招标人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中标人。 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 合同的签署: 1.在通知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邀请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派代表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书面邀请函或中标通知书中注明。 2.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第三十条 其它: 1.其它未尽事宜均按照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同约定执行。 2.招标人发放的各种函件,投标人不得拒绝接收。 3.投标人必须保证将发标人所付的费用全部用在本工程,不得挪作它用,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招标人投标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高温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投标人应立即通知招标人负责人,并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招标人应协助投标人采取措施。招标人负责人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投标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投标人向招标人负责人通报受害情况、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投标人应每隔7天向招标人负责人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投标人向招标人负责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招标人承担; (2)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投标人人员伤亡,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进行索赔。 (3)投标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提供装备发生损坏,由招标人承担;停工期间,投标人应招标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由招标人书面文件确认。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5.招标人投标人约定的其他不可抗力(以当日气象报告为准): (1)烈度8度以上的地震; (2)10级以上的大风; (3)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 300 mm以上; (4)40摄氏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其它:/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编号: 外电引入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签订日期: 外电引入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710921189P (2)税 务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1号楼 (3)电 话:010-51169898 (4)开户行:建行北京六里桥支行 (5)帐 号:11001045200056000613 (6)发票备注栏信息:项目名称: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 项目地址:成都市龙泉驿经开区南二路与车城东四路交叉口 (7)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写成: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 (2)税 务 地 址: (3)电 话: (4)开户 行: (5)帐 号: (6)纳税人身份: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外电引入工程 1.2工程地点:成都市龙泉驿经开区南二路与车城东四路交叉口 1.3建设单位:成都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4施工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5工程建筑面积:167638.09平方米。 第二条 工程范围 分包范围:具体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与本工程有关的外电引入相关工作。 第三条 工程期限及验收方式 3.1工程期限: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7日。 3.2验收方式:安装完成后供电局统一验收。 第四条 质量要求 4.1质量要求 4.1.1质量要求需满足国家、供电局关于外电引入的规范要求。 4.2竣工移交工作 4.2.1乙方移交工作的时间为:自供电局验收合格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交付工程竣工移交书一式叁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双方确认:结算必须以甲方收到正式纸质工程移交书为准,禁止以电子版、复印件进行结算。 5.2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实际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15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甲方付款是对等的义务,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若通过其他形式确定权利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方式),乙方仍需在甲方付款前按照上述要求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与付款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3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合同首部记载的乙方账户信息真实准确,甲方按照上述账户信息付款即视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4合同价款按以下第(1) 种方式: (1)本合同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根据实际施工数量计算总费用。 (2)按工程造价总费用的/ ‰进行计费。 5.5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支付采用下列第 (2) 项: (1)货款一次性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 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 3 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 30 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保证责任。 (2)无预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算付至 97%,预留 3%的质保金在通电后 24 个月或工程结束后无息支付。 5.6支付方式:本合同款项支付方式可以电汇、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保理、债权转让、以物抵债(车辆、房产等)等多种方式或者任意组合方式支付。当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支票外的支付方式时,由乙方承担贴息、手续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乙方完全知晓并完全认同上述所有支付方式,若甲方通知以承兑汇票、保理、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等方式支付款项时,乙方不得拒绝,否则乙方承担合同额20%的违约金。 5.7双方确认,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乙方同意给予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甲方支付欠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5.8乙方授权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为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办理结算付款事宜。如乙方代表发生变更,应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只对乙方委托代理人结算,并以合同协议单价和实际完成服务内容为准,乙方出具的其他各种票据,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对乙方合同款中已包含而实际由甲方提供或承担的费用应予以扣除。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授权为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6.2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6.3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6.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6.5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6.6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实际情况,精 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和必要的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 7.2 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7.3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 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因发生争议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包括货物安装、 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 7.5 本合同质保期是到供电局报停拆除销户,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3 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3 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乙方应对甲方合理收费。 7.6 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 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 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 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7.7 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 专用发票,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 7.8 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 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 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 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乙方按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并已实际交付甲方后,如甲方违反合同中途退货的,应 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1%违约金。 8.2 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3 甲方超过付款宽限期仍未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应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金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 本金为准,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的不纳入计算基数,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结算总价(不含 税)的 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同意甲方违约时以本条约定 向甲方计取违约金,放弃申请调高增加违约金的权利。 在逾期付款发生时,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如因业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 总包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表示理解并 承诺:发生上述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5%的违约金。 9.2 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 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 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3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 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如逾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 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4 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费 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货物合格证书或其他单证原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因此产生 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接收货物并不代表对货物品质的认可,仍有权随时要求乙方 提供相关单证原件。乙方未能按要求提供的,甲方有权以货物不合格为由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9.6 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00 元/次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交由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9.7 乙方未能按合同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 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9.8 乙方开具或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或提供虚假、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 2000 元/次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9.9 乙方人员及乙方的供应商的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 方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还需承担 20 万/人/次的违约金。 9.10 上述因乙方违约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当期材料款中予以扣除,如当 期材料款不足,可待最终结算款支付时扣除剩余部分的违约金。 9.11 拆除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因拆除、改迁及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等原因产生的维护维修费与拆除费用由乙方单位承担。箱变拆除后产权归属甲方单位。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市丰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并以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10.2甲方对乙方任何放弃本合同债权或承担高于本合同约定债务的承诺等任何书面文件均需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甲方专项书面授权,甲方任何人员以甲方名义或以项目印章进行的任何放弃债权、承担债务、提高甲方违约金标准的承诺均属无效承诺,对甲方无任何法律效力。 10.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10.4甲方拟派(姓名)为项目经理。针对甲方项目公章使用及项目经理、工地代表权限范围事宜,双方特别约定: (1)加盖甲方项目公章(见印模)的补充协议、承诺书、会议纪要等与经济相关的文件均无效。 (2)甲方项目经理或工地代表(见样本)就本项目对外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借款协议或单方出具的担保、承诺书、借条等经济类文件未加盖甲方公章的均无效。
10.5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下任意一种联络方式均视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方式,任一方通过该方式向对方送达的计划、通知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方式必须在变更方式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方式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方式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造甲村111号,电子邮箱为:/。 乙方送达地址:,电子邮箱为:。 10.6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7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 份,甲方执肆 份,乙方执贰份。 附件1:工程量清单 附件2:廉洁工程共建协议 (以下无合同正文)
附件1:工程量清单
附件2:廉洁工程共建协议 廉洁工程共建协议 甲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廉洁从业氛围,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实现互利共赢目标,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问题的,应如实向上级纪检组织反映。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在开展业务、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2.甲方不得接受乙方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给予回扣等。 3.甲方不得接受乙方邀请,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甲方不得邀请乙方人员参加,不得接受乙方财物。 4.甲方不得接受乙方为甲方家庭成员和亲属的私事提供赞助和其他便利。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在开展业务、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2.乙方工作人员应当保待与甲方正常业务交往,不得以各种名义赠送甲方工作人员礼金、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给予回扣等。 3.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或者出资为甲方人员办私事、娱乐、过生日、婚礼等。 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及其家庭成员和亲属的私事提供赞助和其他便利;不得向甲方家庭成员和亲属赠送任何礼金、礼品等。 5.乙方承诺本公司股东、管理人员与甲方领导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没有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纪律规定、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纪律规定、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时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外电引入工程 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书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致: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你方的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外电引入工程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我方愿以大写 元(RMB小写 )人民币的投标报价(其中不含税报价大写:元,小写:,税金:元),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及相关附件,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本工程计划开、竣工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7日。 4、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一般使用标准,同时符合招标人实际要求使用标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在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你、我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编: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附件1:《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工程投标报价书》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4:营业执照并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1:《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工程投标报价书》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保密承诺书 致: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投标人全称),拟参加(项目名称)第____/_____(标段编号)标段投标。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中标,我方将与贵方签订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保密协议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如中标,我方在签订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履行合同中投标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中标,我方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要求。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年 月 附件3: 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单位名称)、(职务)、(姓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合法代表本单位(经下简称“投标人”)授权:(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德赛西威中西部基地(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外电引入工程 的招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原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营业执照并加盖法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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