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永利加氢站项目加氢系统设备(含安装)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2001017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峰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辰010-5733741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2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CEZB220010174 项目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2022-11-19 截止时间:2023-03-30 00:00:00
采购商:;
国华投资宁夏分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永利加氢站项目加氢系统设备(含安装)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宁夏分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永利加氢站项目加氢系统设备(含安装)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10174,招标人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宁东)绿氢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华投资宁夏分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永利加氢站项目拟建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东精细化工园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永利新村沿G244国道向南约3公里,加氢站东侧紧邻G244国道。周围环境状况良好,交通便利,符合当地发展规划。项目建设1座加氢站,氢气由西侧紧邻的水电解制氢厂通过氢气管道输送至站内,主要为氢燃料电池运煤重卡车辆提供加氢服务。加氢站设计日加氢规模为3000kg/d(12h),预留加油设施为2个30m3柴油罐、1个30m3汽油罐。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加氢合建站等级划分,本站场为二级合建站。
2.1.2招标范围:
国华投资宁夏分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永利加氢站项目工程,含整站的氢工艺及附属相关全部设备采购、管道和管件、电气(工艺设备线缆,电源接线分界点为低压配电柜)、通信、仪表等配套设施材料采购安装、施工、到竣工一揽子的交钥匙项目,所有的环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满足标书提出的技术要求,加氢站设备及全部功能需满足并实现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下合称五部门)以及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对加氢站远程服务、管理系统数据信息采集与上传,并符合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服务、设备调试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及安装:加氢工艺设备及管道、管件和控制系统、线缆及管线铺设等所有加氢相关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氢气卸气柜、工艺阀组、氢气压缩机撬、加氢机快速加注冷却系统、氮气控制阀组、氮气瓶组、加氢机、站控系统、压缩机冷水机组、加氢机冷冻机组、储氢瓶组、工艺管道及管件、氮气管道及管件、仪表风管道及管件、放空立管(设置阻火器)、中控室智能控制台以及电气、通信、光纤(专网专用)、仪表、各类管道备品备件(如高压输氢管道末端封堵配件)等配套设施及材料采购安装、配置专用工具、贴设备标识等(设备安装单位须提前采购工艺线缆,保障在土建工程地面硬化前,完成全部相关设备线缆铺设保障整站氢工艺及相关设备正常运行)。此外,需采购两套加氢站标准智能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包含各类软硬件设施),一套安装至永利加氢站,加氢站设计日加氢规模为3000kg/d(12h)。另一套安装至枣泉加氢站,加氢站设计日加氢规模为1000kg/d(12h)。上述两套系统必须确保永利、枣泉加氢站主要设备和全部功能满足五部门以及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对加氢站的各项考核要求和全部远程数据终端服务。上述主要设备(包含智能站控系统各类软硬件设施)以及材料品牌出现变更须经过甲方确认(详见技术要求)。
(2)主要技术要求:满足加氢站中所用的氮气及氢气等流体介质工艺要求、配套仪表选型要求、满足图纸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化工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等要求。加氢站主要设备及功能必须满足五部门组织的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委员会以及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技术规范和相关考核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加氢站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中数据采集与上传的技术要求、通信连接、数据包结构和定义、数据单元格式和定义、数据信息采集间隔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6-18)
(3)包含服务:设备的供货、试验、交付、安装、现场调试(包含工艺系统、公用工程的单体调试、系统联调、投料试车等,试运行至性能考核完成,并实现加氢站整体设计功能正常运转)、技术服务、运输、卸货、就位、培训、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及其他相关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手续办理服务:投标人负责项目周期各项手续办理,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和容器充装许可、无条件配合土建施工单位配合验收等,以及施工和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评审并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①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如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主管部门要求的沉降检验检测、质量鉴定、材料和性能试验、消防检测、电力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保测评、试验、消缺、验收,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保险。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②投标人负责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起重设备安全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地方民事关系,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③按照地方住建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承接工程范围内各项专项和综合验收,投标人负责截止投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政策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政府、行业、国家能源集团要求的各类手续)。其中,在投标截止日后,由于新政策新要求所增加的设备、服务及工程量变化,经招标人认可后双方另行签证。其他政策性手续办理及产生的费用投标人务必全面考虑,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6)投标人负责以招标人名义代表利益各方向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险并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并与招标人集团公司要求的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7)工程质量保修服务: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采购及工程质量保修。
(8)在满足项目使用要求的同时,乙方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满足甲方的特定要求,如设备技术标准提升、工艺管道线缆要求等。招标时甲方提供的辅助材料清单仅作为报价参考,实际施工内容以施工详图为准,除加氢机、压缩机、储氢瓶组、冷水机组、冷冻机组、卸气柜6项主要设备数量发生变化外,其它所有变更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增加。
2.1.3供货周期:计划供货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前到货,设备到货后4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工作。
2.1.4交货地点:国华投资宁夏分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永利加氢站项目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2.1.5质保期要求: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以验收证书上注明验收日期)后,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2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个固定式加氢站整站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和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26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12-12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水乡路23号智慧产业园7号科研楼6层
邮 编:750002
联 系 人:王峰
电 话:095160918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573374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发布时间:2022-11-19 截止时间:2023-03-30 00:00:00
采购商:;
国华投资宁夏分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永利加氢站项目加氢系统设备(含安装)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宁夏分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永利加氢站项目加氢系统设备(含安装)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10174,招标人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宁东)绿氢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华投资宁夏分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永利加氢站项目拟建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东精细化工园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永利新村沿G244国道向南约3公里,加氢站东侧紧邻G244国道。周围环境状况良好,交通便利,符合当地发展规划。项目建设1座加氢站,氢气由西侧紧邻的水电解制氢厂通过氢气管道输送至站内,主要为氢燃料电池运煤重卡车辆提供加氢服务。加氢站设计日加氢规模为3000kg/d(12h),预留加油设施为2个30m3柴油罐、1个30m3汽油罐。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加氢合建站等级划分,本站场为二级合建站。
2.1.2招标范围:
国华投资宁夏分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永利加氢站项目工程,含整站的氢工艺及附属相关全部设备采购、管道和管件、电气(工艺设备线缆,电源接线分界点为低压配电柜)、通信、仪表等配套设施材料采购安装、施工、到竣工一揽子的交钥匙项目,所有的环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满足标书提出的技术要求,加氢站设备及全部功能需满足并实现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下合称五部门)以及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对加氢站远程服务、管理系统数据信息采集与上传,并符合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服务、设备调试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及安装:加氢工艺设备及管道、管件和控制系统、线缆及管线铺设等所有加氢相关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氢气卸气柜、工艺阀组、氢气压缩机撬、加氢机快速加注冷却系统、氮气控制阀组、氮气瓶组、加氢机、站控系统、压缩机冷水机组、加氢机冷冻机组、储氢瓶组、工艺管道及管件、氮气管道及管件、仪表风管道及管件、放空立管(设置阻火器)、中控室智能控制台以及电气、通信、光纤(专网专用)、仪表、各类管道备品备件(如高压输氢管道末端封堵配件)等配套设施及材料采购安装、配置专用工具、贴设备标识等(设备安装单位须提前采购工艺线缆,保障在土建工程地面硬化前,完成全部相关设备线缆铺设保障整站氢工艺及相关设备正常运行)。此外,需采购两套加氢站标准智能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包含各类软硬件设施),一套安装至永利加氢站,加氢站设计日加氢规模为3000kg/d(12h)。另一套安装至枣泉加氢站,加氢站设计日加氢规模为1000kg/d(12h)。上述两套系统必须确保永利、枣泉加氢站主要设备和全部功能满足五部门以及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对加氢站的各项考核要求和全部远程数据终端服务。上述主要设备(包含智能站控系统各类软硬件设施)以及材料品牌出现变更须经过甲方确认(详见技术要求)。
(2)主要技术要求:满足加氢站中所用的氮气及氢气等流体介质工艺要求、配套仪表选型要求、满足图纸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化工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等要求。加氢站主要设备及功能必须满足五部门组织的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委员会以及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技术规范和相关考核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加氢站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中数据采集与上传的技术要求、通信连接、数据包结构和定义、数据单元格式和定义、数据信息采集间隔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6-18)
(3)包含服务:设备的供货、试验、交付、安装、现场调试(包含工艺系统、公用工程的单体调试、系统联调、投料试车等,试运行至性能考核完成,并实现加氢站整体设计功能正常运转)、技术服务、运输、卸货、就位、培训、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及其他相关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手续办理服务:投标人负责项目周期各项手续办理,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和容器充装许可、无条件配合土建施工单位配合验收等,以及施工和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评审并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①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如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主管部门要求的沉降检验检测、质量鉴定、材料和性能试验、消防检测、电力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保测评、试验、消缺、验收,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保险。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②投标人负责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起重设备安全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地方民事关系,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③按照地方住建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承接工程范围内各项专项和综合验收,投标人负责截止投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政策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政府、行业、国家能源集团要求的各类手续)。其中,在投标截止日后,由于新政策新要求所增加的设备、服务及工程量变化,经招标人认可后双方另行签证。其他政策性手续办理及产生的费用投标人务必全面考虑,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6)投标人负责以招标人名义代表利益各方向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险并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并与招标人集团公司要求的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7)工程质量保修服务: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采购及工程质量保修。
(8)在满足项目使用要求的同时,乙方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满足甲方的特定要求,如设备技术标准提升、工艺管道线缆要求等。招标时甲方提供的辅助材料清单仅作为报价参考,实际施工内容以施工详图为准,除加氢机、压缩机、储氢瓶组、冷水机组、冷冻机组、卸气柜6项主要设备数量发生变化外,其它所有变更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增加。
2.1.3供货周期:计划供货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前到货,设备到货后4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工作。
2.1.4交货地点:国华投资宁夏分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永利加氢站项目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2.1.5质保期要求: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以验收证书上注明验收日期)后,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2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个固定式加氢站整站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和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26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12-12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水乡路23号智慧产业园7号科研楼6层
邮 编:750002
联 系 人:王峰
电 话:095160918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573374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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