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2-220400-04-05-48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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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6
公告正文
[吉林省·辽源市·市辖区]辽源市北部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2022-12-05   】
 项目编号:LYHJZB2022-120566-J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北部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备案项目代码:2112-220400-04-05-48184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辽源绿色生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源市北部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2.2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采煤沉陷区。
2.3实施范围和建设内容:
本项目实施范围南临泰安大路,西、北至北环路,东临人民大街,最终以批复规划为准。
本项目拟建设内容为项目实施范围内的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农光互补光伏工程项目、采煤沉陷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采煤沉陷区文旅主题示范基地项目、农业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及区域智慧化管护系统项目等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具体包括:
项目组成清单:
1)北部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项目;
2)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3)采煤沉陷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4)农业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5)采煤沉陷区文旅主题示范基地项目
6)区域智慧化管护系统项目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辽源市北部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社会投资人,采用A包、B包两个部分同步实施,项目启动顺序视项目规划批复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光伏指标批复情况等确定。建设期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包括: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农光互补光伏工程项目、采煤沉陷区市政基础设施及管护配套工程项目、采煤沉陷区文旅主题示范工程项目、农业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工程项目、区域智慧化管护系统项目等)。
2.5项目规模: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建设规模约为269865.3万元,项目分A包、B包两个部分开展实施,其中A包部分建设内容包括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项目(含基础设施部分)及农光互补光伏工程项目两部分组成,建设规模为138363.7万元;B包部分建设内容包括采煤沉陷区市政基础设施、采煤沉陷区文旅主题示范基地项目、区域智慧管护系统项目、农业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工程项目四部分组成,建设规模为131501.60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及实际总投资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控制目标。其中:A包部分沉陷区生态修复项目(含基础设施部分)反哺比例按“收益最大保障原则”不得低于A包部分规模的30%-40%,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市场化融资+财政资金。
2.7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
(1)建设期:自项目开工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日止,建设期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运营期:自项目运营期起始日起至项目移交完毕日止。本项目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农光互补光伏工程项目的运营期23年。在本项目的合作期内,不同子项目的运营期起始日,以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转入运营期次日确定。
2.8合作模式:本项目为EOD模式项目,A包部分项目采用“投资人+EPC+O”的运作模式,B包部分项目采用“EPC”模式。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选社会投资人,与中标社会投资人股权合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组建项目公司,并由政府方及招标人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如果社会投资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要求自行实施。
2.9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项目资本金比例按国家规定的资本金比例执行。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比例以A包部分总投资估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20%设置(最终实际金额按以批复的可研及初设的概算总投资为准)。
项目资本金由招标人和中标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其中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暂定为招标人占比40%,社会投资人占比60%,实际双方股权比例以合同签订为准。
2.10 项目融资:
A包部分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向金融机构进行项目债务性融资。招标人可推荐符合项目融资条件的金融机构,如涉及担保等事项,由项目公司解决,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2.11退出机制:
为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在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的股东退出应满足如下要求:
项目运营期内,社会投资人股东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后以市场化方式退出,同等条件下招标人和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社会投资人股东的退出按《投资合作协议》“退出机制”条款执行。
2.12 工程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相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投标人应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有效续存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投融资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
(2)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3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分工对应满足相应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分工对应满足相应资质)。
(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委派):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勘察设计单位);
(3)勘察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勘察设计单位);
(4)施工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保,且不得相互兼任;②提供人员在投标人开标前十二个月内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业绩要求:
(1)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至少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的投资类业绩;
(2)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施工单位)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至少承担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市政类(建设内容含其中一项生态治理或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施工业绩。
注:总投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约定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需可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
4.1参与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进行网上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到2022年12月12日。
CA锁办理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多渠道办理,各市场交易主体可登录网站(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liaoyuan)自行办理,详见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关于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相关业务的通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选择CA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交易文件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投标的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经过确认要参加本次评标活动,需在投标资格确认处于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应的信息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无法参与投标活动。若期限届满,进行资格确认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可顺延资格确认期限,顺延期限另行公告。
4.3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先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中下载招标文件且进行资格确认后,方可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于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4在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400998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6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电子保函。如需办理电子保函,请访问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liaoyuan.gov.cn)【首页】—【电子保函登录】—【投标人登录】登录办理。咨询电话:400-666-7151。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人民政府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疫情期间投标申请人注意事项
7.1疫情期间实时关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7.2投标人来辽前需向站前街道报备并了解防控政策,社区联系电话(白班:0437-3231839,晚班:0437-3337082)。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绿色生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
联系人:施瑶
电话:15943714567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联系人:王珂娜
电话:0437-3116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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