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及自由裁量权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新西招字【2019】ZC118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10-28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19-11-08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及自由裁量权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套 | 795000 | / | 795000元 | 南京腾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18号紫金西城中心517室 | 91320116580493736P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详见投标文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孟永彪,刘建英,董安东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静 李华
联系电话:0991-5823555
传真:0991-5508779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联系人:董安东
联系电话:0991-2321610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21号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及自由裁量权系统建设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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