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1-210132-00329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31
公告正文
   (经开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项目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经开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项目规划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32-00329
项目名称:经开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项目规划设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背景
交通运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也是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的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先后发布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对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的发展做出了安排和部署。发展智能交通不仅是解决交通所面临的交通安全、道路拥堵、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智能交通服务新型产业生态的核心要素,更是推进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
对于沈阳经开区来说,发展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既是解决本地交通需求与供给矛盾,促进交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是抢占新型产业发展机遇,巩固和提升经开区产业发展基础的要求。
沈阳经开区作为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现已聚集了40余个国家的500多家企业,形成了装备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医药化工、食品饮料及包装、服装及染整、摩托车及零部件等六大产业集群。近年来,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新的发展形式下,经开区的发展进一步提速。随着经开区的不断发展,企业、人员、车辆的规模不断增长,经开区范围内的交通负担日益加重,交通拥堵常有发生,各类车辆监管难度加大。改善和提升经开区交通运行状况,是区域内企业、广大市民的共同诉求,也是提升和改善经开区营商创业、工作、生活环境的必然要求。发展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绿色环保的智能交通是解决经开区当前交通面临问题的有效手段。
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一直是经开区产业发展的着力点。目前经开区(中德园)以宝马为代表,并围绕宝马铁西工厂已形成超700亿元投资规模的汽车产业集群。而汽车产业的发展朝着“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的方向发展,目前基于“四化”趋势的智能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积极抢占的战略制高点。在此背景下,积极发展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建设基于车路协同的智能路网,打造智能汽车开放道路测试环境,探索智能驾驶商业运营模式,是抢占智能汽车发展机遇,巩固和提升经开区汽车产业优势的必要措施。
鉴于以上的相关背景,为有效指导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的建设和运营,推动相关工作顺利高效开展,有必要启动针对经开区范围的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相关规划和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项目需求及定位
以构建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绿色智能的交通发展战略理念及沈阳市智能交通发展战略目标为指导,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现实问题及需求为导向,编制切实可行、技术先进、方案成熟、经济合理的规划方案和建设方案,指导和促进经开区大力推进智能交通和智能驾驶建设,逐步建成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智能先进、安全实用、可持续发展的新一代智能交通体系。以提升经开区交通运输系统的运行效率,提高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沈阳市民提供安全、畅达、便捷、舒适、环保的交通服务,力争以此项目为经开区创建国家自动驾驶先导应用示范区、国家车联网示范应用先导区提供技术支撑,为沈阳市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贡献建设样板,为沈阳市争创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贡献交通方案。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要求在国家、省、市交通建设相关文件的指导下,结合国内外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及当前国内外智能交通系统发展趋势,并依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地地域特征及产业分布情况,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建设范围、建设内容、总体架构、建设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用于指导沈阳经开区后期的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施工设计。
工作内容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总体规划》编制。根据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的技术发展趋势及建设模式,结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地特点,编制一套适合沈阳经开区本地的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发展总体规划。规划的区域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规划的内容应结合经开区路网特征、交通特点、用地规划以及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技术发展趋势等进行编制。
(一)规划期限要求:总体发展规划要求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近期:2021-2022年,远期:2023-2025年。
(二)成果形式要求:提交编制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总体规划》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国内外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发展情况调研和分析
2.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发展现状调研和分析
3.经开区智能网联路网规划,能够支撑交通管理、城市治理及智能驾驶创新应用
4.智慧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及密钥数据中心规划设计,能够支撑交通应急指挥调度及智能驾驶数据的安全认证和管理
5.智慧交通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车路协同云控平台等软件平台规划设计
6.基于国密密钥体系的安全认证系统及平台规划设计
7.车路协同方面的创新应用规划设计
8.项目建设计划建议
工作内容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网联路网方案设计》编制。根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总体发展规划,结合经开区目前交通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前智能交通发展的技术路线及建设模式,以提升交通运输质量、支撑车联网和自动驾驶落地运营为导向,对经开区范围内的大堤路、中德园、化工园、中关村科技园进行智能网联路网规划设计,并编制相应区域智能网联路网的规划设计方案。
(一)设计区域要求: 
1、大堤路谟家堡出入口至大堤路与浑河二十八街交叉口路段,共17公里。
2、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道路包括园区范围内的高速快路(除大堤路以外)、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
3、化工医药园范围全域。道路包括化工园范围内的高速快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
4、中关村科技园。道路包括中关村科技园范围内的高速快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
 
图3-1 大堤路区位图
 
图3-2 经开区范围图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
2项目的总体架构及各模块功能说明
3.建设的系统架构及功能说明,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
3.1智能道路全息感知系统
3.2边缘计算系统
3.3信息发布及交通诱导系统
3.4道路气象感知系统
3.5智能道路通信系统
4.硬件设备的性能参数及设备清单
5.建设的软件系统及功能详细说明
6.建设周期及分期实施建议
7.项目实施管理方案
(三)设计深度要求:要求编制的规划方案能够指导后期大堤路、中德园、化工园、中关村科技园范围内的智能网联路网建设的施工设计。
(四)成果形式要求:提交编制后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网联路网方案设计》的设计方案报告、图纸。
工作内容三:《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控制网方案设计》编制。根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总体规划,结合沈阳经开区的危化品运输情况、道路网情况、交通特点及路网未来规划情况等,以解决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痛点、提升交通运输效率为导向,对经开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控制网进行规划设计,编制相应的规划设计方案文本。
(一)设计区域要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重点是化工医药产业园。
 
图3-3 医药化工园区位图
设计内容
规划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
2.项目的建设思路及总体架构
3.控制网需建设的软、硬件系统及功能详细说明
4.硬件系统的设备清单及相关性能参数说明
5.软件系统的平台架构、关键技术及系统性能
6.建设周期及分期实施建议
7.项目实施管理方案
(三)设计深度要求:要求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能够指导后期沈阳经开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控制网的施工设计。
(四)成果形式要求:提交编制后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控制网方案设计》的设计方案报告、图纸。
工作内容四:《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网联道路测试网方案设计》编制。根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总体规划,结合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趋势和沈阳地域特点,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管理要求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编制满足沈阳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需求的开放测试道路建设方案。
一、设计区域要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道路。要求能够根据国家标准,满足多交通场景测试要求。
二、具体内容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的背景及需求分析
2.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及测试现状与需求分析
3.经开区智能网联道路测试规划整体方案
4.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监控管理平台建设
5.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认定要求设计
6.建设周期及分期实施建议
★(三)考虑到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涉及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和测试牌照的发放,故要求投标人必须与智能汽车检测认证机构具有合作,可协助采购人后期开展相关工作。要求标书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若未按要求提供,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设计深度要求:要求编制的设计方案能够用于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写以及指导后期智能网联开放测试道路施工设计。
(五)成果形式要求:提交编制后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网联道路测试网方案设计》的设计方案报告、图纸、完成智能网联道路测试认定。
工作内容五:《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运营规划》编制。根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总体规划,以解决沈阳经开区交通问题及需求为导向,编制面向提升市民出行体验和提升交通管理效率的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运营方案。方案编制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和规范要求,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丰富应用场景和应用内容。
(一)设计区域要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范围内。
(二)设计内容要求:根据经开区具体情况规划运营场景,对重点营运车辆进行运营规划。
1.项目的背景分析
2.各类用户的需求分析
3.运营对车辆功能要求的详细说明
4.运营对道路功能要求的详细说明
5.运营对软件平台功能要求的详细说明
6.运营的安全保障措施
7.建设周期及分期实施建议
8.运营效益分析
9.项目实施管理方案
(三)设计深度要求:要求编制的规划方案切实可行,具有运营价值,并能够用于招标文件的编写。
(四)成果形式要求:提交编制后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运营规划》的报告及相关图纸。
四、成果提交形式及要求
成果包括规划方案报告、设计方案报告、设计图纸等,须提交电子文档一份,用光盘刻录。文档采用Microsoft Office Word2016格式和PDF格式, 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格式文件和其他图形格式。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提交成果能够满足交通运输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自动驾驶相关试点项目申报。中标单位协助完成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五、团队及人员要求
项目由承担过国内多项智能交通工程、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队伍来实施。要求配备的项目组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至少由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交通工程专业负责人、1名信息化系统专业负责人、1名交通规划专业负责人。
六、工期要求
本项目分阶段实施,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每阶段实施内容如表6-1所示,整体工期要求控制在4个月以内。
表6-1 项目分阶段实施内容
序号
任务名称
设计范围
实施阶段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总体规划
经开区全域
第一阶段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网联路网方案设计
大堤路
化工园
中德园
第二阶段
中关村科技园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控制网方案设计
经开区全域
第一阶段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网联道路测试网方案设计
经开区全域
第二阶段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运营规划
经开区全域
第三阶段

(1)第一阶段工作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进行项目方案评审。
(2)第二阶段工作要求在第一阶段工作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进行项目方案评审。
(3)第三阶段工作要求在第二阶段工作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进行项目方案评审。
七、项目组织
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须与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共同出资成立公司,由新公司在开发区建设沈阳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研究基地。双方占股比例为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占比不高于40%,中标供应商占比不低于60%。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阶段验收,建设内容一、建设内容二(大堤路和化工园部分)和建设内容三为第一阶段,建设内容二(中德园部分和中关村科技园部分)和建设内容四为第二阶段,建设内容五为第三阶段。
为便于立即启动调研、踏勘等相关工作内容,每阶段项目费用分两批支付:
1.项目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需要支付第一阶段(内容一、内容二(大堤路、化工园部分))和内容三项目额40%的费用,第一阶段内容完成并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60%的项目费用。
2.第一阶段内容完成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即启动第二阶段工作,第二阶段工作启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阶段(内容二(中德园和中关村科技园部分)、内容四)项目额40%的费用,第二阶段内容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60%的项目费用。
3.第二阶段内容完成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即启动第三阶段工作,第三阶段工作启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阶段(内容五)项目额40%的费用,第三阶段(内容五)内容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60%的项目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竣工验收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预留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同步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 024-25373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
邮箱地址: 101473766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巍岩、刘甲峰
电  话: 024-31918388-3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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