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怀宁县人民法院业务办公信息化网络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8/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联系人-0556-4637908
公告正文
怀宁县人民法院业务办公信息化网络

怀宁县人民法院业务办公信息化网络 项目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 怀宁县人民法院

二、 采购人地址: 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339号

三、 采购人联系电话: 0556-4637908

四、 采购项目名称: 怀宁县人民法院业务办公信息化网络

五、 采购类型: 服务 服务时间: 1年

六、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互联网专线共计7条:分别是至县法院100M互联网专线2条;至石牌、月山、三桥、新安、洪镇乡镇法庭20M互联网专线各1条

七、 采购预算金额: 27 万元

八、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推进我县法院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降低行政成本,实现县、乡镇上下级业务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集约共享、信息安全专网保障,拟对我县法院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扩容改造。由于该系统从建设到现在均使用中国电信网络传输,为此,特申请网络服务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如下: 第一、从网络技术对接层面的可行性考虑。我省从省、市、县三个层面的县法院业务网络依托中国电信网络向下传输,使用的设备和网络资源均由各级电信公司管理维护。为实现市、县法院业务有效传输到各乡镇法庭并平滑对接,从技术可行性上考虑需要上下各级网络性能、通道接口指标、技术参数的一致性,如果使用其他网络,势必增加中间成本,转接信号稳定性无法保障。 第二、从业务管理网络发展的融合化、简单化、集约化趋势上考虑。我院业务办公信息系统繁多,如果按照系统分别独立建设,从机房环境保障、网络设备、线路等方面考虑,投入将很大,且网络结构复杂。如果在一套网络上承载多项业务,在机房空调、电费、网络设备方面将节约投资近50%。如果采用多家网络,势必造成重复投资,设备不匹配。 第三、我院这次主要建设的是固定网络。县电信公司作为国家基础网络运营商,是本地最大的固定网络运营商,面向基层的网络和设施设备较完备,服务效率高,网络资源丰富,本地化的维护技术力量充足,有利于市、县、乡三级网络的统一维护和保障。 我们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县法院业务网络服务项目。

九、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怀宁分公司

十、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号

十一、公示期限:2018年02月08日至2018年02月14日;(注:必须为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怀宁县人民法院 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68150413)。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怀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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