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hf-202306gl-001001001
预算金额827.1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春华0718-82555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7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恩施州2021年国省干线公路灾毁重建工程(S341鹤峰境五里至水泉垭段)(ESHF-202306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306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州2021年国省干线公路灾毁重建工程(S341鹤峰境五里至水泉垭段)已由恩施自治州公路管理局以恩施州路养〔2022]61号、恩施州路养〔2023] 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五里至水泉垭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鹤峰五里乡集镇(K37+000) ,止于鹤峰五里乡灌垭(K54+760),路线全长17.76公里。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米,路肩宽度2x0.75米,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现状公路主要病害:路面纵横裂缝、龟裂及块裂等,边沟外墙损坏、淤塞、排水不畅,局部硬路肩损坏,并对沿线路侧公路用地范围内采用植物配置进行绿化、美化处理,增加沿线行道树协调、美观,在道路沿线种植红枫、桂花树、紫薇等植株。主要内容有路面病害处治、挖除旧路肩、C25混凝土327.9立方米、抹面揭除、M7.5浆砌片石挡墙、环保型ARAC-16沥青混凝土、橡胶改性沥青碎石封层、环保型胶粉改性沥青防水黏结层、旧沥青路面铣刨 、环保型ARAC-16沥青混凝土调型、边沟、绿化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的全部工程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07
    合同估算价:8271279.70元
    2.3其他: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07月07日,投标人以此时间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开工日期以本标段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见本招标公告附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 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毛春华
    异议联系方式:0718-8255508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鹤峰县九峰大道 15 号
    招标人邮编:445800
    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587515525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毛春华
    代理联系电话:0718-825550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6月06日
    附录: 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每年经营成果均为盈利,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新成立公司止投标截日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即交工竣工验收时间于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路基路面施工内容)。

注: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未列入交通运输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 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或未被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D级;
(3)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列入失信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4、近5年(即交工竣工验收时间于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路基路面施工内容)公路工程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时间须是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人
1.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3.近5年(即交工竣工验收时间于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路基路面施工内容)类似项目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总工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时间须是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

注:1、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如上述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专职安全员
1人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专职安全员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时间须是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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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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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_____/__________。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录8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附录9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其他要求(如有)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B 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序号
预留工作内容名称
预留工作
合同估算价
(万元)
预留合同估算价占比(%)
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备注:1. 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
2. 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 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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