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潜山市立医院新区暖通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szbcg2023-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澄清与变更公告信息
潜山市立医院新区暖通工程
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潜山市立医院新区暖通工程(项目编号:QSZBCG2023-011)相关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35页“投标拟派主要人员实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
问1:建议将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修改为制冷设备维修工程师证书。
问2:暖通属于机电范畴,本招标文件要求“暖通相关专业”则提供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应视为响应招标文件;
回复: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作为评审项,符合项目特点及实际需要,机电专业不视为暖通相关专业。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39页“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冷水机组、风机盘管、新风机组给出的推荐品牌是“约克、特灵、开利”,虽然招标文件中指出不限制其他品牌参与竞争,但是又提出要“选用或不低于推荐品牌”,建议取消推荐品牌。
回复:推荐品牌非指定品牌。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已明确,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产品、设备等,投标单位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如采用其它品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后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等供评委会评审。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综合评分4.3.3投标人荣誉: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暖通工程由投标人承建):
①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市级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庆市“振风杯”、安庆市外奖项需等同于“振风杯”)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②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及以上的(如安徽省“黄山杯”、安徽省外奖项需等同于“黄山杯”,其他地区的奖项名称详见本评审表备注),每个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
请问“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中“安徽省暖通空调协会”颁发优质工程奖项,是否等同得4分?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已列明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名称,不包括“安徽省暖通空调协会”颁发优质工程奖项。
 
问题四、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综合评分4.3.4投标拟派主要人员实力: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
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
回复:本项是评分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暖通工程只是作为一个项目的一个单项工程,项目能否获奖更多取决于总包单位,建议对本条款进行修改,修改为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回复: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六、招标文件P151页-(3)制造商授权书,规定了相关格式和文字。
疑问:因各制造商的授权书模板均不一致。请问,是否可以按照各制造商自行出具的授权书格式代替招标文件P151页-(3)制造商授权书的格式?
回复:可以,但制造商授权书中须体现招标人、招标项目、投标人、制造商、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关键信息,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
 
问题七、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外科楼、4#内科楼等区域的空调末端设备、风机及其安装工程,7#食堂宿舍楼空调多联机系统及其安装工程,地下车库制冷机房设备、阀门附件及其安装工程。本项目招标范围涉及到设备采购招标较多,未对设备性能做要求,为了让业主能选择到好的产品,建议增加对设备性能的评分,以保证较高的工程质量。
回复:本项目图纸文件中已对设备性能作出要求。
 
问题八、招标答疑中增加了“风管式电子除尘净化器”品牌。风管式电子除尘净化器缺点如下:该产品价格较高,不利于业主方控制成本安装起来较为复杂耗电量大,耗材多。更换周期比较短,更换较为频繁。后期保养维护费用花费较高,我司不建议安装此部件。或建议增加其他品牌,例如:肯菲特。
回复:同问题二回复。
 
问题九、本项目设备种类多,询价范围广,标书制作较为复杂。建议该项目进行延期。
回复:本项目开标时间按招标文件约定时间执行。
 
以上答疑澄清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答疑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答疑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潜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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