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余新镇污水零直排小区改造工程(2019年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3197.1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0211
预算金额3197.11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19/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12
公告正文
余新镇污水零直排小区改造工程(2019年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A3304010550000211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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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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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余新镇污水零直排小区改造工程(2019年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
2019-330402-78-01-002243-000 ;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行审投 [2019]12号、南行审投 [2019]176号、南行审投 [2019]207号、南行审投 [2019]2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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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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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A3304010550000211;总投资:
3203.9900万元;招标估算价:
3197.1126万元
2.1 建设地点:
嘉兴市余新镇
2.2 建筑规模:
本工程包括余新镇老农会小区、新贤佳苑小区、新贤恬苑小区、幸福家园小区零直排改造,主要改造内容:路面硬化、修复,增设停车位,小区雨、污水分流,管道疏通,绿化,照明,居住环境,安全防范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
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余新镇污水零直排小区改造工程(2019年度)(余新镇老农会小区、新贤佳苑小区、新贤恬苑小区、幸福家园小区)包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2.4 工期要求:
5个月
2.5 质量目标:
合格
2.6 标段划分:
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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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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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综合资质·市政·市政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市政·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专业资质·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3.3 投标人及建造师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万元;收款单位: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193999010400415581000000253;
开户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网银,超级网银除外(网银、电汇:要求注明投标/竞买项目名称) ;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07月12日10时30分。
3.7 其他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上述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进入嘉兴市的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备案证明(若进嘉备案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提供进嘉备案证件,可不提供有效期内的进浙备案证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资质/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一级建造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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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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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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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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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06月21日至 2019年07月12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xzbtb.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取得投标资格,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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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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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7月12日10时30分,地点为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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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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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xzbtb.c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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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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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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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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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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