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碧雪湖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102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金华137582938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碧雪湖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

模板一:产权交易公告

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碧雪湖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碧雪湖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名称

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碧雪湖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20241021001

交易类型

租赁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项目位于锦城街道钱王铺村碧雪湖水库,水库容量约62.25亩(具体以现状为准)。用途为清水鱼养殖,租赁期限为 5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年租金:每年5万元起;另一次性补偿鱼苗款7000元,合计起拍租金底价为25.7万元(不含税价)。按年支付,共5期支付,第一期租金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二期租金在前一期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钱,做到先付后用,租金不含任何税金和管理规费。现经社员股东代表会议一致通过,同意由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对外组织交易

租赁年限

5

出让数量

62.25亩(以现状为准)

起始价

25.7万元(不含税价)

加价规则

1万元或1万元的整倍数

报名开始时间

2024 10 23  9  00分 (北京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4 11 1   10 00分 (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网上竞价系统”自行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注册和网上报名。

竞价开始时间

2024 11 1   10 00分 (北京时间)

竞价地点

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

自由竞价时间

     20分钟

受让方条件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保证金缴纳

    额:2万元

账户名称: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号:86918100084127-003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

本项目的保证金将使用“招必得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统一收退,保证金平台系统登录入口(https://bzj.zhaobide.com/)。竞买人第一次登录须先进行网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竞拍项目关联,方可完成保证金缴纳。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并将“缴存确认表”的打印页在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

竞买保证金必须从保证金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网银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注意:报名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

报名须知

1、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⑤保证金缴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如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如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应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3、竞价的详细资料,竞买人可到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临安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

付款方式

年租金:每年5万元起;另一次性补偿鱼苗款7000元,合计起拍租金底价为25.7万元(不含税价)。按年支付,共5期支付,第一期租金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二期租金在前一期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钱,做到先付后用,租金不含任何税金和管理规费。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只提供杭州市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作为唯一的票据。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临安农商行衣锦支行横溪分理处,帐号:201000007651532

注意事项

1、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禁止在水库(山塘)库区和大坝管理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挖沙、取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禁止乱搭乱建,不得在溢洪道内设置拦鱼网,保持水库库区的整洁。

2、竞得方要确保水库(山塘)管理用房干净整洁,并保证有一间用于水库管理,满足水库日常办公、防汛值班、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等安全与生产管理的需要及职工基本生活需要。

3、竞得方非大坝管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放水设施以及其他设备,大坝管理人员操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水库的正常管理工作。

4、竞得方应根据批准的年度控运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调度运行,当遇台风、暴雨、地震等紧急情况,须无条件服从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运行。竞得方应服从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灌溉、供水等调度,保障第三方生产、生活等用水需求。

5、当发现有危及水库(山塘)工程的异常情况时,竞得方应立即向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立即采取降低水位等措施。

6、竞得方须按照《杭州市临安区水库山塘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落实专业化管护单位,做好该水库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工作。

7、竞得方应妥善处理好与当地村村民的关系,确保社会稳定。

8、未经审批不得建造不符合规定的永久性建筑或临时建筑。

9、竞得方在经营期间,应按约定用途依法经营,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履行应尽义务,若发生责任及意外事故(含天灾人祸风险),所有责任由竞得方自负,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任何责任。

10、租赁期满应保持库区现状,涉及库区里的鱼资源及竞得方新增的设施、设备、附属物在租赁期满前由竞得方负责处置完毕;期满不论是否处置完毕均按现状归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如继续租赁的,由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规定重新招租,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方有优先权。

11、租赁期间,竞得方不得拖延租金,租金逾期缴纳的经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催讨仍不缴纳的,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当水行政部门认定该水库存在安全隐患时,竞得方须无条件配合水库综合整治和专项维修项目的实施,不得阻拦施工。

13、竞得方不得破坏水库内设施,不得在水面、坝体、水库周边新建临时浮桥等建筑物、构筑物,租赁期间应当保持水库原状。

产权所有人

   

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方式

王金华      13758293822

交易服务单位

   

杭州天目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陈潇潇      15990172700

交易平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联系方式

赵冠华      0571-23616016

监管部门

   

杭州市临安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

李晓媛      0571-89540942

其他说明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竞价文件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5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2000元收取;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4000元收取;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5000元收取;2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6000元收取;300万元(含)以上-6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8000元收取;6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10000元收取;1000万元(含)以上的收费按10000元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20000元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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