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七冶置业(中原)河南三银牧业有限公司湖羊生态养殖建设项目大临及零星工程(2024年度大临水电、围墙工程框架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5010114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十七冶置业(中原)河南三银牧业有限公司湖羊生态养殖建设项目大临及零星工程询价澄清公告





关于十七冶置业(中原)河南三银牧业有限公司湖羊生态养殖建设项目大临及零星工程(2024年度大临水电、围墙工程框架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码:20250101142)的投标报价说明变更内容澄清如下: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总价,否则该投标报价无效。
2、本招标工程约定计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计价,固定综合单价具体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其他费用;计价依据:附件11《分包工程固定综合单价及暂估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列明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工程工作量计算规则: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河南省、郑州市有关造价管理规定的配套文件。
3、招标控制总价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标人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投入不少于合同总价的3%,必须满足现场需要,中标人每月进度报量时必须附本月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发票,否则招标人将不予批量(或从进度款中扣除)。中标人必须保证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施工及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并负责与之有关的所有费用;扬尘管控涉及裸土覆盖等文明施工的人工材料(如土工布、清扫、保洁、洒水降尘等)费用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内。中标人必须设置至少1名保洁人员(并承担费用),以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如因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受到的处罚,其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除甲供材料外的材料检测试验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检测试验费若由招标人统一签订合同,费用按实在进度款中扣除。
4、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过程进度付款,在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同期工程进度后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审核且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工作量60%支付,同时扣除应扣款项; 劳务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验收合格通过、退场、分包单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后,按经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审核且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工作量80%支付,(比例不得超过80%,)同时扣除应扣款项;由二级公司经营部办理初审结算后,支付劳务分包人至本合同结算价的85%,同时扣除应扣款项;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结算办理完毕,支付劳务分包人至本合同结算价的97%,同时扣除应扣款项;结算价款的3%作为本工程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内,劳务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及时处理应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的责任范围内事项并承担相应费用。质量保修期届满且承包人收到劳务发包人相应款项后(不计息)支付给劳务分包人,同时扣除应扣款项。
5、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的发票种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9%。
6、其余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冶置业(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