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娄底分公司2024年度路产综合管理系统及相关配套移动办公终端设备运维技术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第1标段采购公告
金额
6.3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2024年度路产综合管理系统及相关配套移动办公终端设备运维技术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询价采购文件
1.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2024年度路产综合管理系统及相关配套移动办公终端设备运维技术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进行采购,以进一步提升路产综合管理信息化、科技化、数字化水平,规范和强化相关工作,满足基层管理单位的实际工作需求。具体内容包括:路产综合管理系统(含车辆救援子系统、一键救援微信公众号、路产巡查和车辆救援服务APP)运维技术服务及路产综合管理系统配套移动办公终端设备运维技术服务(含配套移动办公终端2024年度通信费用)。
(2)工作内容:
①程序升级服务: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机构要求统一对路产综合管理系统部分功能进行的升级调整或修改,包括一些报表格式的调整、功能模块的升级、数据统计汇总等。
②APP升级和维护服务:根据程序功能调整,同步升级手机APP程序;针对手机系统的版本更新同步升级手机APP程序。
③售后技术服务:安排专门售后服务人员通过网络或电话沟通工具对路产综合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④系统安全服务:对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数据库及相应资料的安全维护及日常备份工作,定期对相应日志等进行巡检分析。
⑤系统配套移动办公终端运维:配套移动办公终端2024年度通信费用。
⑥巡查车辆北斗定位终端安全运维技术服务。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32万元,其中路产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技术服务费5000元/年/管理所、路产综合管理系统配套移动办公终端运维费(含配套移动办公终端2024年度通信费用)3600元/年/管理所,共计7个单位(包含新溆娄底段1个单位),路产综合管理系统配套移动办公终端设备2台,1500元/台,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6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是指在资格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价格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评审价格一致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计价方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法,由供应商包干使用。本项目包含娄底路段6个单位和新溆娄底段1个单位,共计7个单位,合同分路段签订。
4.合同支付
本合同价款为总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供应商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且通过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完成审批,采购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供应商重新提交。费用支付按合同约定为准,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采购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
5.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于2024年2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湖南省高速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并参与报价,并将响应报价函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采购交易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参加采购。如采购交易平台报价与响应报价函报价不一致,以响应报价函报价为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gs.net)、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https://bid.hngs.net:12500/)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高丰路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录:
采购比价表(有抵税需求的采购项目)
备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抵扣率在上表中视为 0%。
1.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2024年度路产综合管理系统及相关配套移动办公终端设备运维技术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进行采购,以进一步提升路产综合管理信息化、科技化、数字化水平,规范和强化相关工作,满足基层管理单位的实际工作需求。具体内容包括:路产综合管理系统(含车辆救援子系统、一键救援微信公众号、路产巡查和车辆救援服务APP)运维技术服务及路产综合管理系统配套移动办公终端设备运维技术服务(含配套移动办公终端2024年度通信费用)。
(2)工作内容:
①程序升级服务: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机构要求统一对路产综合管理系统部分功能进行的升级调整或修改,包括一些报表格式的调整、功能模块的升级、数据统计汇总等。
②APP升级和维护服务:根据程序功能调整,同步升级手机APP程序;针对手机系统的版本更新同步升级手机APP程序。
③售后技术服务:安排专门售后服务人员通过网络或电话沟通工具对路产综合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④系统安全服务:对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数据库及相应资料的安全维护及日常备份工作,定期对相应日志等进行巡检分析。
⑤系统配套移动办公终端运维:配套移动办公终端2024年度通信费用。
⑥巡查车辆北斗定位终端安全运维技术服务。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32万元,其中路产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技术服务费5000元/年/管理所、路产综合管理系统配套移动办公终端运维费(含配套移动办公终端2024年度通信费用)3600元/年/管理所,共计7个单位(包含新溆娄底段1个单位),路产综合管理系统配套移动办公终端设备2台,1500元/台,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6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是指在资格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价格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评审价格一致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计价方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法,由供应商包干使用。本项目包含娄底路段6个单位和新溆娄底段1个单位,共计7个单位,合同分路段签订。
4.合同支付
本合同价款为总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供应商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且通过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完成审批,采购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供应商重新提交。费用支付按合同约定为准,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采购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
5.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于2024年2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湖南省高速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并参与报价,并将响应报价函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采购交易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参加采购。如采购交易平台报价与响应报价函报价不一致,以响应报价函报价为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gs.net)、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https://bid.hngs.net:12500/)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高丰路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录:
采购比价表(有抵税需求的采购项目)
一般纳税人抵扣率 | 小规模纳税人抵扣率 | 含税价格临界点 | 同等需求下供应商选择原则 |
13% | 3% | 90.05269%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 90.0526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13% | 1% | 88.09190%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 88.09190%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13% | 0% | 87.11504%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 87.11504%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9% | 3% | 93.81259%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 93.8125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9% | 1% | 91.76994%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 88.900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9% | 0% | 90.75229%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 90.7522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6% | 3% | 96.81874%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 96.81874%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6% | 1% | 94.71063%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 93.6604%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6% | 0% | 93.66038%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 93.66038%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3% | 0% | 96.7379% | 小规模供应商的含税价格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 96.7379%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一般纳税人。 |
备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抵扣率在上表中视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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