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农行建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2023-06-05 16: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新晃县农行建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晃县农行建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期工程,已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2021﹞37号关于《新晃县农行建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新晃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晃建函﹝2021﹞13号批复,核准意见已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招标核字﹝2021﹞025号批准。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人为新晃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晃县农行建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期工程
2.2 招标编号:HNXHZB2021-028
2.3 建设地点:新晃县晃州镇
2.4 建设规模:包括区域道路地面改造、沥青混凝土路面、给排水、雨水、排污、标线及标识、绿化及景观工程、照明、电讯、燃气、消防、环卫设施、强弱电工程等。项目估算投资为1110万元;本次新晃县农行建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期工程招标金额约为513.52万元;
2.5 标段划分:项目为一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成果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规定进行编制,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备案;
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2.9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资料归档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标准。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报建图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部分专业的专项深化设计以及报批报建、施工的配合服务等;
施工: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电气、弱电工程;园林绿化、管网、防洪防汛、工程资料编制等;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已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3.4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设计能力,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5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按照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 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承诺要求各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应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查询方式。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工期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不得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施工企业。
3.9 为保证新晃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的顺利实施,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本次招标的一个片区进行投标报名,若同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两个及以上片区报名,则视为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6.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6.5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并接受行业监督机构和相关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晃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新晃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5-6227568。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不得采取挂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晃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晃洲镇砂洲路27号
联系人:姚维礼
电 话:173745337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雪亮、刘春娥
电 话:0745-2781899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五溪财富中心13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