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补充地形测绘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1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14892022000018
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补充地形测绘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并提交测绘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应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鲜章(供应商证书过期后,但因政策原因依然有效的,须提供证书及依然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玫瑰园12区3楼
五、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玫瑰园12区3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次采购项目为线下交易模式,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天府新区中建大道
联系方式:028-36687558
名称:四川盛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玫瑰园12区3楼
联系方式:028-38225115/0833-2424118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38225115/0833-2424118
四川盛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6日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补充地形测绘工作.pdf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补充地形测绘工作.pdf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
采购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
所属年度:2022 年 |
编制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
编制时间:2022 年 05 月 12 日 |
一、项目总体情况 |
(一)项目名称: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补充地形测绘工作 |
(二)项目所属年度: 2022 年 |
(三)项目所属分类: 服务 |
(四)预算金额(元):900,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
最高限价(元):900,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
(五)项目概况: |
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眉同城等战略机遇,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 |
会精神,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安排,为做好视高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需对视 |
高街道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地形进行补充测绘。 |
(六)本项目是否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否 |
二、项目需求调查情况 |
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需要需求调查,具体情况 |
如下: |
·本项目属于以下应当展开需求的情形 |
·本项目属于以下可以不再重复开展需求调查的情形 |
(一)需求调查方式 |
(二)需求调查对象 |
(三)需求调查结果 |
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
2.市场供给情况 |
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 |
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
5.其他相关情况 |
三、项目采购实施计划 |
(一)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三)本项目是否单位自行组织采购:否 |
(四)采购包划分:不分包采购 |
(五)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
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2.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
3.预留形式:项目整体预留 |
4.预留比例:100.0% |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六)是否采购环境标识产品:否 |
(七)是否采购节能产品:否 |
(八)项目的采购标的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否 | (八)项目的采购标的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否 | (八)项目的采购标的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否 | (八)项目的采购标的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否 | |||
(九)采购标的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 | (九)采购标的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 | (九)采购标的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 | (九)采购标的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 | |||
政府购买服务的分类: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 政府购买服务的分类: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 政府购买服务的分类: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 政府购买服务的分类: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 |||
(十)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否 | (十)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否 | (十)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否 | (十)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否 | |||
(十一)是否属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否 | (十一)是否属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否 | (十一)是否属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否 | (十一)是否属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否 | |||
(十二)是否属于 PPP 项目:否 | (十二)是否属于 PPP 项目:否 | (十二)是否属于 PPP 项目:否 | (十二)是否属于 PPP 项目:否 | |||
四、项目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 | 四、项目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 | 四、项目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 | 四、项目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 | |||
(一)分包名称:合同包一 | (一)分包名称:合同包一 | (一)分包名称:合同包一 | (一)分包名称:合同包一 | |||
1、预算金额(元):900,000.00 ,大写(人民币): 玖拾万元整 | 1、预算金额(元):900,000.00 ,大写(人民币): 玖拾万元整 | 1、预算金额(元):900,000.00 ,大写(人民币): 玖拾万元整 | 1、预算金额(元):900,000.00 ,大写(人民币): 玖拾万元整 | |||
最高限价(元): 900,000.00 ,大写(人民币): 玖拾万元整 | 最高限价(元): 900,000.00 ,大写(人民币): 玖拾万元整 | 最高限价(元): 900,000.00 ,大写(人民币): 玖拾万元整 | 最高限价(元): 900,000.00 ,大写(人民币): 玖拾万元整 | |||
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
3、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3、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3、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3、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
4、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 | 4、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 | 4、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 | 4、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 | |||
1 | 采购品目 | 采购品目 | 其他服务 | 标的名称 | 其他服务 | |
1 | 数量 | 数量 | 1.00 | 单位 | 项 | |
1 | 合计金额(元) | 合计金额(元) | 900,000.00 | 单价(元) | 900,000.00 | |
1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 否 | 未采购节能产品原因 | 无 | |
1 | 是否采购环保产品 | 是否采购环保产品 | 否 | 未采购环保产品原因 | 无 | |
1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否 | 标的物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 业 | |
标的名称:其他服务 | 标的名称:其他服务 | 标的名称:其他服务 | 标的名称:其他服务 |
参数性 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1 | 一、服务内容 视高街道规划区范围内未进行地形测绘的区域,面积约 12 平方公里,进行 1:500 和 1:2000 地形测绘。 二、服务范围 以业主方提供的范围图为准。 三、坐标和高程要求 采用国家大地 2000 坐标系,1985 国家高程基准,成图比 例尺为 1:500、1:2000。 四、 服务 标准 (以 下标 准规 范若 有最 新版 本, 则以最 新版 本为准) 1、《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国土[建]字第 20 4 号); 2、《四川省勘测定界技术要则》;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4、《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5、《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6、《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7、《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500 1:1000 1:2000 地形 图》(GB T 33176- 2016); |
9、《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 57.1-2017); 10、《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 9); 11、《1:500、1:1000、1:2000 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 B/T 14912); 12、《测绘成果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13、《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14、《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 15、其他现行法律规范要求。 五、成果提交要求 1、地形图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要求,并提供第三方测绘成果质检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书(质检 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成果提交: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测绘成果资料纸质文档(技 术方案、质检报告、技术总结)、电子文档(1:500 和 1:2000 地形图图件)各 2 套。 六、其他要求 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执行方案中的所有内容及安排进 行调整。 2、供应商须承诺本次项目成交后所有成果资料所有权为采 购人,供应商应整体移交本项目相关资料,且供应商不得再收 |
取任何费用,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成果用于其他任 何用途。(提供承诺函原件) 3、保密责任:此项工作数据属于保密数据,工作过程中必 须严格按国家保密工作规程操作,以保障对整个工作成果及接 触到的相关工作资料进行保密。 4、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 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工劳务、设备、材 料、利润、风险、税金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另 行向供应商支付其他费用。 5、成交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人员、财产、环境等一 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5、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 5、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 5、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 5、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 5、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 ||||||||||||
序 | ||||||||||||||||
序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号 | ||||||||||||||||
1 | 1 | 1 | 供应商应具备 《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 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以上 6 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2、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 单位鲜章) ; 3、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 |
序 | |||||||||||||
序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号 | |||||||||||||
的不提供)副本(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 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6、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 件) 如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磋商而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 (原件) 7、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8、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 函原件);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承诺函。(原件) | |||||||||||||
2 | 2 | 2 | 供应商应提供 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的证明 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 诺函原件) | |||||||||
3 | 3 | 3 | 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为本 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 | 1、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原件); 2、提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承诺 函(提供承诺函原件)。 |
序 | |||||||||||||||||||||||||||||||||||||||||||||||||||||||||||||||||||||||||||||||||||||||||||||||||||||||||||||||||||||||||||
序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号 | |||||||||||||||||||||||||||||||||||||||||||||||||||||||||||||||||||||||||||||||||||||||||||||||||||||||||||||||||||||||||||
1 | 1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 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 资质,且专业范围包含: 工程测量。 | 供应商应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 印件盖单位鲜章(供应商证书过期后,但因政策原因依然 有效的,须提供证书及依然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 证)。 | |||||||||||||||||||||||||||||||||||||||||||||||||||||||||||||||||||||||||||||||||||||||||||||||||||||||||||||||||||||||
2 | 2 | 2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7、分包的评审条款 | ||||||||||||||||||||||||||||||||||||||||||||||||||||||||||||||||||||||||||||||||||||||||||||||||||||||||||||||
评 | 一 | 二 | 客 | ||||||||||||||||||||||||||||||||||||||||||||||||||||||||||||||||||||||||||||||||||||||||||||||||||||||||||||||||||||||||
审 | 级 | 级 | 观 | 观 | |||||||||||||||||||||||||||||||||||||||||||||||||||||||||||||||||||||||||||||||||||||||||||||||||||||||||||||||||||||||
审 | 级 | 分 | 级 | 观 | 观 | ||||||||||||||||||||||||||||||||||||||||||||||||||||||||||||||||||||||||||||||||||||||||||||||||||||||||||||||||||||||
项 | 评 | 分 | 评 | 详细要求 | 详细要求 | 详细要求 | 详细要求 | 评 | |||||||||||||||||||||||||||||||||||||||||||||||||||||||||||||||||||||||||||||||||||||||||||||||||||||||||||||||||||
项 | 值 | 评 | 评 | 详细要求 | 详细要求 | 评 | |||||||||||||||||||||||||||||||||||||||||||||||||||||||||||||||||||||||||||||||||||||||||||||||||||||||||||||||||||||
编 | 值 | 审 | 审 | 审 | |||||||||||||||||||||||||||||||||||||||||||||||||||||||||||||||||||||||||||||||||||||||||||||||||||||||||||||||||||||||
编 | 审 | 审 | 审 | ||||||||||||||||||||||||||||||||||||||||||||||||||||||||||||||||||||||||||||||||||||||||||||||||||||||||||||||||||||||||
号 | 项 | 项 | 项 | 项 | |||||||||||||||||||||||||||||||||||||||||||||||||||||||||||||||||||||||||||||||||||||||||||||||||||||||||||||||||||||||
1 | 1 | 1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报 价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 格权值×100 注:1.按财库[2020]46 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 2.《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 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的,可以依法认定其投标无效。报价低于平均报价 15%的 为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 | 10.0 | 是 | ||||||||||||||||||||||||||||||||||||||||||||||||||||||||||||||||||||||||||||||||||||||||||||||||||||||||||||||||||
2 | 2 | 2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技 术 和 实 施 方 案 | 一、技术方案: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详细的技术方案,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本项目理解;②服务内容与范围;③ 工作程序;④重点难点剖析;⑤进度计划;⑥质量保证方案; ⑦数据安全保障;⑧成果提交等。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 分,内容齐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4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 扣 3 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存在不足是指理解不准确、 不符合实际、虽有内容但描述简单或存在偏离情况的)的扣 1.5 分,扣完为止。 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方案: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详细的 项目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管理机构图;② 人员配置及职责分工;③内部管理的职责;④日常管理制度 | 38.0 | 否 |
评 | 一 | 二 | 客 | ||||||||||||||||||||||||||||||||||||||||||||||||||||||||||||||||||||||||||||||||||||||
审 | 级 | 级 | 观 | ||||||||||||||||||||||||||||||||||||||||||||||||||||||||||||||||||||||||||||||||||||||
审 | 级 | 分 | 级 | 观 | |||||||||||||||||||||||||||||||||||||||||||||||||||||||||||||||||||||||||||||||||||||
项 | 评 | 分 | 评 | 详细要求 | 评 | ||||||||||||||||||||||||||||||||||||||||||||||||||||||||||||||||||||||||||||||||||||
项 | 值 | 评 | 评 | 详细要求 | 评 | ||||||||||||||||||||||||||||||||||||||||||||||||||||||||||||||||||||||||||||||||||||
编 | 值 | 审 | 审 | 审 | |||||||||||||||||||||||||||||||||||||||||||||||||||||||||||||||||||||||||||||||||||||
编 | 审 | 审 | 审 | ||||||||||||||||||||||||||||||||||||||||||||||||||||||||||||||||||||||||||||||||||||||
号 | 项 | 项 | 项 | ||||||||||||||||||||||||||||||||||||||||||||||||||||||||||||||||||||||||||||||||||||||
和考核办法等;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内容齐全满足 项目需求的得 8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 2 分,每有一项 内容存在不足(存在不足是指理解不准确、不符合实际、虽 有内容但描述简单或存在偏离情况的)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三、安全生产和保密制度方案: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详 细的安全生产和保密制度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 生产保障措施;②应急措施;③保密制度等;根据以上内容 进行综合评分,内容齐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6 分,每有一项 内容缺失的扣 2 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存在不足是指 理解不准确、不符合实际、虽有内容但描述简单或存在偏离 情况的)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
3 | 3 | 3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项 目 人 员 配 置 |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3 分, 中级职称的得 1.5 分;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 2 分;具有 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合格证或涉密人员资 格证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7 分。 2、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3 分, 中级职称的得 1.5 分;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 理人员合格证或涉密人员资格证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3、拟派的质检负责人:具有测绘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3 分, 中级职称的得 1.5 分;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查人 员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4、拟派的其他服务人员(不含 1~3 项人员):拟投入本项 目的人员中具有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具有 1 人 得 0.2 分,最多得 2 分;其中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质检员(或质量管理与检查人员)合格证书的每有 1 人加 0. 5 分,最多加 4 分;其中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 管理人员合格证或涉密人员资格证的每有 1 人加 0.5 分,最 多加 4 分;本项满分 10 分。 注: ①以上 1~3 项人员不重复计分,按得分高的计算。 ②以上人员须提供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盖供应商鲜章。 ③第 4 项中同一人员同时具备多个证书可重复得分。 ④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26.0 | 是 |
评 | 一 | 二 | 客 | ||||||||||||||||||||||||||||||||||||||||||||||||||||||||||||||||||||||||||||||||||||||
审 | 级 | 级 | 观 | ||||||||||||||||||||||||||||||||||||||||||||||||||||||||||||||||||||||||||||||||||||||
审 | 级 | 分 | 级 | 观 | |||||||||||||||||||||||||||||||||||||||||||||||||||||||||||||||||||||||||||||||||||||
项 | 评 | 分 | 评 | 详细要求 | 评 | ||||||||||||||||||||||||||||||||||||||||||||||||||||||||||||||||||||||||||||||||||||
项 | 值 | 评 | 评 | 详细要求 | 评 | ||||||||||||||||||||||||||||||||||||||||||||||||||||||||||||||||||||||||||||||||||||
编 | 值 | 审 | 审 | 审 | |||||||||||||||||||||||||||||||||||||||||||||||||||||||||||||||||||||||||||||||||||||
编 | 审 | 审 | 审 | ||||||||||||||||||||||||||||||||||||||||||||||||||||||||||||||||||||||||||||||||||||||
号 | 项 | 项 | 项 | ||||||||||||||||||||||||||||||||||||||||||||||||||||||||||||||||||||||||||||||||||||||
4 | 4 | 4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信 誉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 含工程测量的得 2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盖供应商鲜章) | 2.0 | 是 | ||||||||||||||||||||||||||||||||||||||||||||||||||||||||||||||||||||||||||||||||
5 | 5 | 5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软 硬 件 设 备 配 置 |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全站仪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最多 得 3 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 GPS 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最多得 3 分。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测绘航空摄影无人机 1 台(套)得 1 分,满分 2 分。 4、供应商具有基本作业所需的专业软件,具有数字化成图软 件系统和无人机航飞影像建模软件等类似软件的得 2 分,每 缺少一项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注:①以上 1~2 项提供设备鉴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 章;第 3 项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不得 分。②以上第 4 项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鲜章;若软件为购买的还需提供购买发票及授权证书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不得分。 | 10.0 | 是 | ||||||||||||||||||||||||||||||||||||||||||||||||||||||||||||||||||||||||||||||||
6 | 6 | 6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履 约 能 力 | 供应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履约经验 的得 2 分(类似项目指: 地形测量、规划测量、供地测绘、 竣工测绘、数据采集及处理等)本项最多得 8 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8.0 | 是 | ||||||||||||||||||||||||||||||||||||||||||||||||||||||||||||||||||||||||||||||||
7 | 7 | 7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后 续 服 务 方 案 |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详细的后续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 限于:①后续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②后续服务保障方案及 响应时间;③技术培训;④后续服务应急预案;⑤后续服务 相关承诺及回访措施等;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内容 齐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5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 1 分, 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存在不足是指理解不准确、不符合 实际、虽有内容但描述简单或存在偏离情况的)的扣 0.5 分, 扣完为止。 | 5.0 | 否 |
评 | 一 | 二 | 客 | |||||||||||||||||||||||||||||||||||||||||||||||||||||||||||||||||||||||||||||||||||||
审 | 级 | 级 | 观 | |||||||||||||||||||||||||||||||||||||||||||||||||||||||||||||||||||||||||||||||||||||
审 | 级 | 分 | 级 | 观 | ||||||||||||||||||||||||||||||||||||||||||||||||||||||||||||||||||||||||||||||||||||
项 | 评 | 分 | 评 | 详细要求 | 评 | |||||||||||||||||||||||||||||||||||||||||||||||||||||||||||||||||||||||||||||||||||
项 | 值 | 评 | 评 | 详细要求 | 评 | |||||||||||||||||||||||||||||||||||||||||||||||||||||||||||||||||||||||||||||||||||
编 | 值 | 审 | 审 | 审 | ||||||||||||||||||||||||||||||||||||||||||||||||||||||||||||||||||||||||||||||||||||
编 | 审 | 审 | 审 | |||||||||||||||||||||||||||||||||||||||||||||||||||||||||||||||||||||||||||||||||||||
号 | 项 | 项 | 项 | |||||||||||||||||||||||||||||||||||||||||||||||||||||||||||||||||||||||||||||||||||||
8 | 8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详 细 评 审 | 扶 持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 扶 持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 扶 持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 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得 1 分。 注:提供注册地 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的不 得分。 | 1.0 | 是 | ||||||||||||||||||||||||||||||||||||||||||||||||||||||||||||||||||||||||||||||
8、合同管理安排 | 8、合同管理安排 | 8、合同管理安排 | 8、合同管理安排 | 8、合同管理安排 | 8、合同管理安排 | 8、合同管理安排 | 8、合同管理安排 | 8、合同管理安排 | 8、合同管理安排 | 8、合同管理安排 | ||||||||||||||||||||||||||||||||||||||||||||||||||||||||||||||||||||||||||||||
1)合同类型:技术合同 | 1)合同类型:技术合同 | 1)合同类型:技术合同 | 1)合同类型:技术合同 | 1)合同类型:技术合同 | 1)合同类型:技术合同 | 1)合同类型:技术合同 | 1)合同类型:技术合同 | 1)合同类型:技术合同 | 1)合同类型:技术合同 | 1)合同类型:技术合同 | ||||||||||||||||||||||||||||||||||||||||||||||||||||||||||||||||||||||||||||||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 |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 |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 |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 |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 |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 |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 |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 |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 |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 |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 | ||||||||||||||||||||||||||||||||||||||||||||||||||||||||||||||||||||||||||||||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 ||||||||||||||||||||||||||||||||||||||||||||||||||||||||||||||||||||||||||||||
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 ||||||||||||||||||||||||||||||||||||||||||||||||||||||||||||||||||||||||||||||
8)合同支付约定: | 8)合同支付约定: | 8)合同支付约定: | 8)合同支付约定: | 8)合同支付约定: | 8)合同支付约定: | 8)合同支付约定: | 8)合同支付约定: | 8)合同支付约定: | 8)合同支付约定: | 8)合同支付约定: | ||||||||||||||||||||||||||||||||||||||||||||||||||||||||||||||||||||||||||||||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之 |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之 |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之 |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之 |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之 |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之 |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之 |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之 |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之 |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之 |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之 | ||||||||||||||||||||||||||||||||||||||||||||||||||||||||||||||||||||||||||||||
日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日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日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日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日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日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日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日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日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日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日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第二次付款:中标供应商完成测绘工作,测绘成果经第三方测绘成 |
果质检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 |
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 |
第三次付款:本项目测绘成果经甲方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合格,并提 |
交全部正式成果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 |
金额的 30.00%。 |
9)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 |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
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
10)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无。 |
11)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全部归采购人所有。 |
12)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乙方对自身派遣的工作人员的安全 |
负责,若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工伤等导致人身财产损害, |
由乙方自行负责。 (2)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服务内容 |
的全部工作、服务内容的综合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设备、 |
差旅、保险、税金、验收、后期服务(如有)、招投标费用、利润、与相关的其他 |
所有费用等。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在投 |
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合同期间所有人员的 |
工资、酬金、及其人身安全、发生纠纷、安全责任事故、劳动合同纠纷等均由成 |
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并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
(4)成交供应商派遣的员工在工作期间违规操作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由成交供 |
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
13)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 ①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 |
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②如因乙方工作人员 |
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 |
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 |
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③服务期内,甲方按要求对乙方 |
提供的服务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累计两次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 |
权按合同总额的 5%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①在执行本合 |
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30 天 |
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②在诉讼期间, |
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执行。 |
14)合同其他条款:①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 |
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 |
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②甲方有权 |
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 |
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 |
相应补足。 ③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④供应商 |
在增减人员时须经采购人同意。 ⑤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 |
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 |
甲方有权对不合理部分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
9、履约验收方案 |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
3)是否邀请专家:否 |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
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
7)履约验收时间: |
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5 日内组织验收 |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无。 |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天内完成项目全部 |
内容。 2、履约分包转包:本项不允许分包、转包。 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履 |
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履约过程中的人员上资和福利待遇、设备、差 |
旅、保险、管理、培训、税费、验收、后期服务(如有)、采购代理费、利润和磋 |
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合同价不作调整, |
采购人除合同价格以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因自身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 |
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扣。 4、在履约过程中所有人员的工资、酬金、及其人 |
身安全、发生纠纷、安全责任事故、劳动合同纠纷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
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并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5、保密责任:此项 |
工作数据属于保密数据,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保密工作规程操作,以保障 |
对整个工作成果及接触到的相关工作资料进行保密。 |
11)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财政 |
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
五、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 |
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项目是 |
否需要组织风险判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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