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洗扫车等车辆打包转让交易公告(第二次)
金额
32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scqsw2023100006
预算金额32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洗扫车等车辆打包转让交易公告(第二次)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09 00:00:00 来源:扬州市公共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产权实物交易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洗扫车等车辆打包转让交易公告(第二次)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洗扫车等车辆打包转让交易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

YZSCQSW2023100006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2023年06月28日

挂牌日期

挂牌起止日期:2023年10月09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10月20日16时00分

转让方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标的名称

YZSCQSW2023100006001    洗扫车(苏K79325)、电动四轮垃圾分类车3辆、电动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1辆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16时00分

保证金金额(万元)

12

标的物概况

苏K79325洗扫车初次登记日期:2019.8.23,电动四轮垃圾分类车购置于2020.3.20,电动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购置于2020.12.24。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润评报字(2023)第30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2月17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0.568 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标的所有人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2.项目要求: 竞买人须自行至当地交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询问并核实自身是否具备购车、上牌资格,若因自身原因致使车辆无法过户,其风险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标的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自行了解车辆所在地买卖相关政策,及个人征信情况,如应个人原因不能完成交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挂牌价为不含税价格。

挂牌价

36.52 万元

标的名称

YZSCQSW2023100006002    电动三轮垃圾分类车1辆、电动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1辆、电动四轮车1辆、电动四轮垃圾分类车1辆、电动四轮垃圾分类收集车7辆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16时00分

保证金金额(万元)

3

标的物概况

电动三轮垃圾分类车购置于2020.3.20;电动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购置于2020.12.24;电动四轮车购置于2019.7.31;电动四轮垃圾分类车购置于2020.3.20;电动四轮垃圾分类收集车购置于2020.12.24。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润评报字(2023)第30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2月17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7.2045 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标的所有人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2.项目要求: 竞买人须自行至当地交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询问并核实自身是否具备购车、上牌资格,若因自身原因致使车辆无法过户,其风险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标的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自行了解车辆所在地买卖相关政策,及个人征信情况,如应个人原因不能完成交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挂牌价为不含税价格。

挂牌价

15.49 万元

标的名称

YZSCQSW2023100006003    3辆环卫洒水车(苏K65369、苏K69748、苏K68630)、5辆环卫雾炮车(苏K71752、苏K72687、苏K71893、苏K78082、苏K70403)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16时00分

保证金金额(万元)

33

标的物概况

8辆作业车打包转让,其中环卫洒水车3辆,环卫雾炮车5辆,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7年至2020年不等。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润评报字(2023)第30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3月04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29.8 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标的所有人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2.项目要求: 竞买人须自行至当地交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询问并核实自身是否具备购车、上牌资格,若因自身原因致使车辆无法过户,其风险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标的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自行了解车辆所在地买卖相关政策,及个人征信情况,如应个人原因不能完成交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挂牌价为不含税价格。

挂牌价

296.82 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及承诺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公开公告信息所载的全部受让要求。本受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且得到相应批准。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收购资金来源合法,符合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受让方条件的规定。
3、如实填写受让申请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并对以上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4、受让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报名不予撤回或变更并认可该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有关交易规则。
5、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产权成交价款。
6、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备查文件

1、邗江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2
、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同意转让的决定;

3、《评估报告》苏中润评报字(2023)第303号;苏中润评报字(2023)第308

4、资产评估价格备案表

尽职调查

现场查勘时间

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20日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8021325009

报名方式

请各意向受让方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及承诺书;
(3)《竞买人代表授权书》;
(4)同意受让交易标的的内部决议;
(5)公司章程。
2、自然人:
(1)本人身份证;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及承诺书。
以上条款相关材料必须全部响应,缺一不可,且不得提供虚假或不真实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受让文件,取消报名资格。

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交易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产权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帐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87111072)

转让及竞价方式

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网上公开竞价。

竞价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10时00分

竞价方式

加价

届时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受让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按照省发改委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要求自行承担,收费详情(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tzgg/202308/e707bc326d3a4c09898eabf3ab541a96.shtml)。交易服务费账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8,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成交款账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9,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其它

受让方一经确认,即被视为已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并按照交易中心相关规则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逾期或拒不签定,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受让: 1、逾期未向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2、逾期未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3、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的; 4、转让方认为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514-82087112

传真

0514-8208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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