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3009023683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项目
澄清与修改文件第1次
项目编号:202421030090236833    发布日期:2025-01-14
监督部门
鞍山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站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孙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2-8416300
标段(包)名称
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421030090236833001
原开标时间
2025-01-16 09:3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
2025-02-10 09:30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1、清单编制说明及材料设备暂估价格表有局部调整,以本次上传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7“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签订后 5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5%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履约担保至本工程交付使用前一直有效。”更改为“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否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3、招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及文件中涉及到开标的时间,由“2025年1月16日9:30时”更改为“2025年2月10日9:30时”。 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由“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4月16日”更改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5月11日”。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郝博阳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188420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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