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广海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就广海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广海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40903
3、项目概述:根据江苏邮政办公室需要,需采购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维保服务。
4、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广海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维保服务项目,预算8万元,本项目设置限价:2万元/年,合同有效期4年。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5、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供应商得分,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供应商排名建议,由1名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消防资质。
*注: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通过向采购联系人邮箱250059579@qq.com发送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马经理,025-83631544;
3、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01号广海大厦4楼会议室
9、开标及磋商
1、开标形式:现场开标。
2、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01号广海大厦4楼会议室。
4、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至现场参与磋商。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01号广海大厦
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025-83631544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4 年9月12日
附:
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如有):
1、供应商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单位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