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度框架采购稀释风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07.98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7.98万元
招标联系人-010-57658768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通宝恒风机有限公司407.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2024年度框架采购稀释风机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度框架采购稀释风机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度框架采购稀释风机

二、公示时间:2024-12-17~2024-12-19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司名称

南通宝恒风机有限公司
河北旺轩通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4079899.800000004397850.000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要求满足招标要求

业绩

1、大唐辽源发电脱硝还原挤制备系统改造项目,2023年5月,买方成都锐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华电新疆分公司液氨改尿素项目,2024年3月,买方成都锐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3、国能九江发电有限公司液氨改尿素项目,2021年11月12日,买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4、华电青岛液氨改尿素项目,2024年2月,买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华电滕州液氨改尿素项目,2024年3月4日,买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6、国能江苏公司常州电厂脱硝系统液氨改尿素改造EPC工程稀释风机采购订货单,2021年9月1日,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7、长源电力荆门公司2*640MW机组液氨改尿素EPC工程稀释风机设备采购合同,2022年4月22日,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8、国能河北龙山发电有限公司脱销还原剂液氨改尿素EPC工程稀释风机采购订货单,2021年9月18日,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9、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液氨改尿素EPC工程稀释风机采购订货单,2021年11月11日,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10、国能舟山发电有限公司扩建工程脱硝系统EP项目稀释风机采购订货单,2023年2月6日,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等

1.业绩名称:山西瑞光1、2号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技改工程 签订时间:2021年7月 买方: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业绩名称:江苏阚山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 签订时间:2022年5月 买方: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景德镇2×660MW机组脱硝系统液氨改尿素工程 签订时间:2022年11月 买方: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浙能乐清发电厂脱硝尿素水解制氨改造项目 签订时间:2021年4月 买方: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业绩名称:大唐乌沙山2-3#机组脱硝液氨改尿素工程 签订时间:2022年11月 买方:浙江大唐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白鹤项目1、2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 签订时间:2023年11月 买方: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7.业绩名称:乌斯太2×300MW机组脱硝系统液氨改尿素工程 签订时间:2024年7月 买方: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8.业绩名称:锡林浩特脱硝系统液氨改尿素EPC工程 签订时间:2024年7月 买方: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9.业绩名称:新丰2×300MW机组脱硝系统液氨改尿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签订时间: 2024年7月 买方: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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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8768

接收邮箱:p0017719@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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